除了少部分以前跟李家起事的将士外,大部分都是世家门阀和王公贵胄出身的青年才俊。
这些人,在唐朝已经算是比较有见识的人群了。
但是看着这如同小太阳一般,居然能让几百米外的地方都能亮如白昼的东西,还是表现出了深深的疑惑。
这根本就已经完全超越了他们的认知。
“这光亮到底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怎会如同太阳般明亮耀眼?你们见过这东西吗?”
“根本没有,别说见了,我连听都没听说过居然有东西有这么亮,能照这么远的,这简直就可以称为夜晚的太阳了。”
“夜晚的太阳,这个称呼很形象啊!就是不知道这东西是哪里来的,有多少。”
“我这次负责后勤来着,我们行军的时候,根本就没带这样的东西,会不会是从突厥人身上搜出来的什么异域宝贝?”
“不对,突厥一个番邦,怎么可能有这种一看就很高大上的东西,我猜这是李然带来的。”
“李然?他不是陛下的亲卫吗?怎么会大晚上的亲自过来。”
“好像是和太上皇一起来的,还有楚王,我刚刚看见侯将军和他们说话来着。”
“嘶,这一老一小的,大半夜跑战场上来不害怕吗?我可听说主战场的情况非常惨烈,很多人身上的四肢都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的直接怼进他身体里去了,这么恐怖他们居然不害怕吗,还想往主战场去。”Χiυmъ.cοΜ
“呕,你能别形容得这么仔细吗?我吐了。”
按照李宽的意思,侯君集留了一百人在营地看守俘虏。
剩下的九百余人十几人一个小方队,每队发了一个大流明手提灯。
当其中一部分手提灯打开的时候,原本军纪严明的队伍又喧闹起来。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小小一个,是怎么发出这么明亮的光芒来的?”
“这光亮虽然不如刚刚留在营地的,但是比火把可不知道强多少了!”
火把的照耀范围实在有限,而且风大的话有可能熄灭,或者引发火灾。
再加上制造成本高,一支火把也没法使用很长时间。
总之就是不方便,所以晚上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任务,这个时代的人基本都是闭门不外出的。
说到火把,有些士兵试图用嘴去把它吹灭。
结果试了很多次,那光亮居然都纹丝不动。
“好神奇,这光居然吹不灭的!”
“亮如白昼且风吹不灭,这简直就是神器啊!”
“这么一个东西,足可以抵几十支火把了,也不知道是谁造出来的,真厉害!”
见到这个令人咋舌的阵仗,连侯君集都忍不住屁颠屁颠拍马跑到李宽马车旁。
“楚王,您今天带这东西又是什么啊?简直太好用了!”
侯君集已经知道李宽可以在手机里买东西来。
虽然很多东西和大唐的大同小异,但也有些是大唐完全没有的,比如无人机,耳机和这个会发光的东西。
李渊撩起马车上的帘子,得意道:“没见过吧?这叫强流明手持灯!刚才那大个儿的叫探照灯,都是晚上用的可以发出大面积光照的东西。”
侯君集......
太上皇这不纯纯废话嘛,谁的灯是在白天用的?
“楚王,这东西是喂什么的?今晚用完了以后,能不能给我们武卫配几个?”
“咱可不是为了自己哦,要是皇宫里也能每天都这么亮的话,就更方便我们武卫巡查,太上皇和陛下,还有楚王的安全就多了一重保障了。”
“我说候将军,你们怎么什么都想要呢?无人机我都许给你和程咬金一人一架了,这手持灯你又想要。”
“害,要是寻常物件,我根本都懒得开口讨要。”
“可楚王陛下您搞来这些新奇玩意都那么神奇,都是些我连听都没听说过的神器,啥啥啥我都用得上,要是不心动才有鬼了。”
“而且臣要这些东西,都是为了能好好护卫皇宫,可不是出于私心。”
当然,工作的时候,无人机偶尔飞偏一下也不是不可能。
“宽儿,他说的没错啊!你这些东西确实都太好了,说实话,朕也每一样都很喜欢,要不你也一样给朕搞一个?”
李宽:“皇爷爷,你还是省省,好好当你的主播,玩你的游戏吧。”
说话间,队伍开始慢慢跑了起来。
又行进了几公里后。
队伍终于到达了第一个攻击点前方一公里左右的地方。
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闻着令人几欲作呕。
甚至连脚下的土地,仿佛都沾上了黏连的鲜血。
李宽赶紧命人停止前进,然后进直播间买了两千只n95口罩,发下去让所有人都佩戴上。
看着手中的白色n95口罩,士兵们虽然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还是按照要求,互相学着样子全部戴了起来。
“咦,这东西好像和蒙口布差不多,就是材质有些奇怪,比蒙口布硬多了,带上去不太舒服,也不大好呼吸。”
“虽然不好呼吸,但是戴上这个名为口罩的东西以后,这么浓烈的血腥味几乎都闻不到了,这可比蒙口布强多了。”
“这外壳上边写着呢,过什么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好用就行了,是不?”
“那可不是,咱们这两天可真是开了眼了,把这辈子从来没见过的好东西全都见了一遍。”
“听说这些都是楚王搞来的,楚王可真厉害啊!
说话间,程咬金骑着一匹马冲下山来。
到距离队伍五六百米远的地方时,却紧急勒住了缰绳。
他挠头搔耳的看了看队伍,又看了看山上,攥着缰绳似乎想朝前走,又犹犹豫豫的想跑回山上去。
他身下的战马也感受到了程咬金的情绪,焦躁的在原地踱步转圈圈。
感受到战马的焦躁,程咬金更慌了。
十几分钟前,他在无人机上看见正在往这个方向赶的卫军,这才骑了马急匆匆跑了下来。
没想到,刚刚在无人机里还正正常常的卫军,此时居然变成了一群用白布遮面的人。
白花花的一片,在那些忽明忽暗的强光下,显得比这一峡谷的死突厥人还要恐怖。
程咬金都要哭了。
这踏马,不会是阴兵借道吧?
他是该回山上呢?还是该回山上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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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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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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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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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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