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都要早起侍弄庄稼,如今不过申时,天色尚早,两人已经起来快半个时辰了。
“先吃早饭再回去吧!”
“昨晚的饭菜都还有,热一热就行,很快的。”
黎景也认真思考了一下自己的处境。
总归是落户在了小湾村,也算是有了根,日后不管去哪,去做什么,总归有出处可寻。
仔细算起来,他们日后成长起来,也可成为自己的后盾。
所以必要的人情往来,结交可以结交之人,他并不会抗拒。
程武想说不用了,顾九却没有这么多顾忌。
“那成,我给你打下手,武哥也一起来,人多做事快。”
“成!”程武看黎景也没有拒绝的意思,就答应了。
没多久,三人就把饭菜热好端到堂屋。
开饭前没看到颜欢,程武和顾九还奇怪。
“不用等欢丫头?”
“不用,让她睡够再起。”黎景神情自若,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而另外两人听了,却不由地咂舌。
村里人,哪家不是婆娘早起给自家汉子做饭?他们长这么大,还是头一遭见着这样反过来的!
处于男尊女卑的世界,黎景自然知道他们此刻的讶异,他只全当不知情,招呼他们吃饭。
三个人都是汉子,除了黎景吃相斯文,另外两人都粗手粗脚惯了,没一会就吃饱了。
要不是黎景还在吃,他们估计能立刻就要告辞走人。
黎景却是不急的。
慢条斯理地吃了七分饱,他就放碗了,随后拿出帕子擦擦嘴,不动声色地打探起顾九。
“不知道九叔可有打算做别的?还是以后都以打猎为生?”
顾九闻言叹了口气,“如今夏日还算可以,到了冬日,整个冬日都不一定能打到猎物,若是有别的出路,也没人愿意做这拿命拼的勾当。”
“做猎户的,谁不是被逼无奈啊!”
想到自己三十出头了,都还没有娶上媳妇,顾九就一阵心酸。
倒不是没有钱下聘礼,而是这年头,真正心疼闺女的,没有谁会把闺女推进这种随时会朝不保夕的火坑。
至于那些为了钱把闺女嫁进来的,日后少不了要被人打秋风什么的,这样的娶了还不如不娶。
早年顾九也曾想过买个媳妇,不过他还没去买,就听说隔壁村买了媳妇还没拜堂,人家就跑了。
种种原因下来,顾九才一拖再拖,直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
黎景点点头,附和道:“是这么个道理。”
“既然这样,九叔有没有考虑来县城寻个事做?若是九叔游有意,黎景倒是有些想法。”
顾九闻言也算是明白了,敢情是想给自己介绍活呢!
“这敢情好啊!”
“有啥活?”
“有我能做到,长期稳定的话,我就去做了。”
“我力气大,苦力活没问题,冬日的时候也时常会去码头扛货。”
黎景点点头,也不隐瞒他们,“我和娘子准备开家书肆,往后少不了搬搬扛扛的,想请个长工。”
“而且爷爷日后也在这边,平时没事的时候,也希望有个熟人能陪他老人家解解闷。”
其实小神仙想的是让人保护自己,不过黎景觉得自己不需要,倒是老大夫一个人在这,怕是会无聊。
顾九听了直接拍板,“那我一会回去拾缀拾缀,晚上就来上工,如何?”
村里人都实在。
顾九虽然知道黎景是外来的,但是看他那副疼婆娘的样子,对婆娘的爷爷都如此好,自然也不会是个黑心肝的人。
他相信黎景!
黎景本来想着等书肆开业的时候,再让人来。
不过既然人家自己提出早点来,他也不会拒绝。
“可以。”
程武在一旁看着,毫不掩饰自己的震惊。
“你们这就开上书肆了?那些书,笔墨纸砚,可金贵得很啊!”
“而且地方什么的,你们都找好了吗?”
黎景点点头,和他们说起来铺子的位置,当然没说铺子是买的,只说那是友人家中的。
程武这才放心,“出门在外,有个朋友就是方便不少。”
“我们村里人,没什么见识,银钱什么的也帮不上,不过倒是有一把子力气。”
“若是需要用人的时候,你招呼一声,我找些人品过得去的来给你帮忙。”
“多谢武叔。”黎景站起来,对着他鞠了一躬。
人家和自己非亲非故,不仅陪着小神仙爷爷看病拿药,还为自己家的事几次忙前忙后。
这份人情,是欠下了。
程武也没推辞他的大礼,直直受了,看向他的目光越发满意。
“是个好后生。”
“欢丫头嫁给你是好事,老大夫有你这样的孙女婿,也是好事。”
“时辰不早,我们先回去了,一夜未归,家中少不得也要担心一番。”
“好。”黎景也知道他归心似箭,不再挽留。
只不过送他们出去的时候,给程武塞了个小荷包,里面装了五两银子。
虽然帮不帮的是情分,但是有来有往的,相处才能长久。
知晓他如今并不缺钱,程武才没推脱,拉上顾九一起回村去了。
而黎景回去把东西收拾好,颜欢才梦游一样地从后院出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托着下巴,眼巴巴地望着他。
“夫君~”
“饿饿~”
“饭饭~”
黎景在她唇上亲了亲,才开始投喂她。
饭后,黎景告诉她自己要去从前的先生家一趟,和他说一下自己日后的打算。
这种场合颜欢不想去,他也就没强求,让她自己找点事做。
他出门不久,颜欢就去自家的铺子里,里面来修缮的师傅正忙得热火朝天。
铺面已经翻新,后头刚刚开始,估计要不了几日,这里就能焕然一新。
而另一边,黎景和自己先生说明准备去县学求学,先生也没有挽留他,还送了他自己珍藏的一本名家孤本,祝他前程似锦。
和先生告别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时过后了,他脚步匆匆地往家赶。
他回到家时,颜欢正在和老大夫吃饭。
老大夫身下坐着一个木制的轮椅,让他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颜欢发现,微微仰着下巴,得意得看着他。
“这是我在一家木工铺子看到的,觉得爷爷能用,就买回来了,我是不是很幸运?”
“是。”黎景揉揉她的头,去洗手和他们一起用饭。
饭后大家都去小憩。
等颜欢起来的时候,发现顾九又回来了,还推着老大夫出门散步。
颜欢:“???”
夫君的动作竟那么快?这么快就把这人给弄到自家当长工了?
黎景从厨房出来,正好对上她大惊小怪的模样,轻笑了下。
“九叔正好有意不做猎户,想寻摸个稳定的活计。”
“我和他一说,他自己就决定今晚来上工,不过契书还没写,等明日再去弄。”
颜欢点点头,“上道!”
“说谁上道?”黎景捏了捏她的鼻子,“嗯?”
“夫君!”
“夫君上道!”
“这次放过你,来看火,可能快点吃饭了。”黎景锅里还炖着东西,因为里面闷热才出来透口气,
觉着差不多了,他就转身回厨房,还把颜欢给拎进去。
有福可以不同享,但是有难,那是绝对要同当的!
不然怎么能算是夫妻?
所幸颜欢不知道他是这么想,不然得气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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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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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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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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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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