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矜芳还是有些不安心,问道:“朱大娘,咱们要不要再走远些?这里,不太安全吧!”
而且我现在心里火急火燎的,你还让我坐下来喝茶聊天这么悠闲,我心里发慌啊!周矜芳心说,面上也更添几分急色。
“咋?这尼姑庵还有武功很厉害的尼姑?”宋皎见状也是一愣,随即问道。
她本意也是不想与尼姑庵发生冲突,不过也不是怕那些尼姑们,只是觉得佛门重地,最好不要太折腾了,但如果那些尼姑太过分,她也不会让着她们的。
至于周矜芳,宋皎也没打算直接帮她忙,还是先听听她怎么说,如果问题不大,就能帮一把是一把,毕竟有卢定邦帮忙在前,不说别的了,就是那全国通路引,就已经帮他们一行人省了很多麻烦了!
但如果周矜芳的事情很棘手,宋皎也不会接这个烫手山芋,淌这趟浑水,最多会帮她打掩护,让她自行逃跑便是了!
宋皎之所以没有直接带周矜芳回去他们一行人的队伍里,除了安全问题,也是有这方面考虑的。
“朱大娘……不是那样的,尼姑,尼姑们都是普通人,就是……”周矜芳有些难以启齿,并且脸色也越发的羞愤。
长时间挤压隐藏的恐惧与愤怒,让她这会儿有些情不自禁,哭了起来。
可能是觉得碰到了一个可以求助的人,也可能是觉得自己又有了希望吧。
周矜芳也就哭了两声,然后掏出手帕擦干了眼泪,脸上也带了几分坚定。
“朱大娘,那里藏有男人,而且还是有些拳脚功夫的汉子,我偷偷看到过,至少有二十个。”
“啥?”尼姑庵有男人?难不成是有贼人挟持庵堂了?又或者是胡氏派的人,为了看管周矜芳?宋皎皱眉思索片刻,又问道:“哪里来的人?”
“不知道他们是何来路,我也是前天晚上才发现,那些人是半夜过来的,而且还有尼姑悄悄过去迎接,然后他们去了尼姑们居住的后禅院,而且,举止……举止轻浮……”
周矜芳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那些尼姑似乎也是习以为常,任由他们动手……”
“你一个大小姐,怎么半夜不睡觉,发现这个?”宋皎凝眉,有些奇怪。
“我早就想逃跑了,所以一瞅个空儿,就会找机会去勘察霁月庵里的情况。”周矜芳说道这里,话题就引到了她的事情上来,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
“朱大娘,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您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了,矜芳虽是弱女子也不想自己的命运被别人随意主宰……”
周矜芳一直认为自己作为家中长女,在母亲和祖母的教导下,端方温柔,对待姨娘胡氏应有的尊重,对待庶出的弟妹一视同仁,亲和关心,与下人也都是和气恭谦,从未发过脾气,做出让人不悦的事情来。
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向与她相处甚好的姨娘胡氏,会用那么龌龊的手段诬陷自己……
尽管她后来被发落到霁月庵,明面上为娘亲祈福,实际上却是过来避难,即使在这样的窘境里,她也没有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因为她知道,自己有爱她的娘亲、疼她的祖母,还有虽然对她严苛却也正直秉公的父亲。
总觉得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不至于走投无路太糟糕。
可直到她发现,跟着自己过来的丫鬟婆子,都是收了胡氏的东西,把她看管在这里,不让她再见到娘亲祖母,甚至一封家书一个消息也传不出去时,她才明白过来,原来她早就成了笼中鸟,被人囚禁在霁月庵。
而这,霁月庵,明面上是个佛门清修之地,实际上却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也是那一刻,更加确定了自己必须逃出去的心。
如果不逃出去,她觉得自己将生不如死……
现在她好容易逃了出来,又遇到了朱大娘这棵救命稻草,怎么可能不抓紧呢!
“朱大娘,想必你也知道了,我父亲正是南宁府的知府……”
宋皎点头,示意她说下去。
周矜芳便把自己的事情,娓娓道来……
宋皎听完,直呼好家伙,这开头的剧情,简直特么就是重生流小说的走向啊!
周矜芳,知府家的大小姐,知书达礼端庄优雅,恪守闺礼蕙质兰心。
如此完美的以为千金贵女,却被一个白眼狼小人给缠上了!
原来周知府祖上也是农家出身,所以他对于寒门学子一向很好,有次回老家祭祖,发现了一农家少年,大冷天的坐在门前的桑树下读书。
得知他叫郑业,家境贫寒却被有见识的寡妇娘供着,读了好几年书。
周知府来了兴趣,随意考校了一些功课,没想到那郑业对答如流,周知府听完以后,很是满意。
周知府本是爱才之人,又特别对农家子惜才,便给了郑业一些银钱,并且说了自己的身份,说让郑业他日考中秀才以后,可以到府城去找自己,可以推荐他入府城好点的书院。
后来那郑业确实也争气,竟然真的考中秀才,去了府城找周知府。
周知府也诚信,直接推荐郑业入了府城最好的书院,并且还给了他一些钱财,让他能安心求学,也不用为学费和生计担忧。
可偏偏人心不足蛇吞象,那郑业后来心性不稳,连着两次考试失利,眼看着二十一二了,还未考中举人。Χiυmъ.cοΜ
这时候他便起了歪心思,想成为周知府的乘龙快婿。
而周家除了周矜芳这个嫡出大小姐,还有两个庶出妹妹,一个是周知府的马姨娘生的周菱芳,不过后来马姨娘病故,那庶出妹妹就养在了周知府的另外一个姨娘胡氏身边,原因是周菱芳和胡氏的女儿周滢芳年纪相仿,胡氏想让两个女孩儿做伴。
周知府毕竟宠爱胡氏,就同意了。
而那郑业的如意算盘,就打在了周菱芳的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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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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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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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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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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