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滴变成了雨丝,早饭过后又变成了雨绳,密密麻麻,噼里啪啦的打在屋顶,打在院子的青砖上。
很快便在屋檐下汇集成一帘雨幕,在院子里汇集成一片地铺……
哎,看来今日的计划泡汤了!
宋皎心想,又自我安慰,这里的风景不错,房子也挺好,膳食也好吃,多呆两天也没啥,反正他们已经快要进入明川境内了,离那南宁府,慢些的话也不过半个月的路程了。
不过要是快些的话,他们十天左右就可以到南宁府。
宋皎本来的计划是,队伍在广济寺休息两天,她则带人跑趟云水镇进行一系列的“补给”,然后他们的队伍,便在更多的荒民队伍进入云水镇之前,离开这里。
毕竟一路上他们一行人吃喝比较注重,遇到下雨天就找个荒村破庙之类的地方留宿几日,直等到雨过或者雨势小了才出发,所以即使有马车,也抵不住有的荒民日夜兼程的赶路啊!
就像当初的苏氏族人一样,如果不是宋皎他们留宿大杨庄,苏氏族人压根不可能跟过来的。
本来宋皎是准备杜绝之前的情况再发生的,谁知道下一波儿荒民是啥样的,也不是所有的队伍都如苏氏族人这样值得信任的。
但是宋皎如今有了底气,自然也不会因此就畏手畏脚的,她和吴铁头他们商量了一下,还是不冒雨赶路了。
南边山林居多,雨水也多,万一倒霉碰上山林滑坡,产生泥石流了就完蛋了。
还是等雨过天晴再出发,相信只要他们一行人不特意惹是生非,又故意暴露实力的情况下,没有哪些不长眼的敢过来抢劫他们。
这一点儿的自信,不止宋皎有,吴铁头和朱大长他们,也同样是有的。
他们的队伍,如今可以说实力足以堪比一个穿甲拿兵器的先锋小队了!
“那就风雨停吧!”见大家都没不同的意见宋皎就拍案决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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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接连下了三天,到了第四天时,就突然的出了大日头,而且还是那种明晃晃,毒辣辣的阳光。
这里的天气,真他娘的镇乎(北方某些地方的土话,神经兮兮的意思)。
宋皎一行人初来乍到的,自然有些大惊小怪了,至于广济寺的和尚们,还有原本就在南边呆了几年的聂云起他们,倒是习以为常了。
这就是地域差异,要是让广济寺这些和尚跑去北边,很多时候都是天一冷就下雪,甚至有时候还不过刚入冬……
毕竟是冬天了,即使大日头出着,天气依旧阴冷,不过那泥泞的道路,经过一天一夜的风干,倒是干了不少,至少马车上路,阻力变小了可多。
宋皎就在雨停的第二天,也就是他们一行人待在广济寺的第五天早上,带些一些人,出了广济寺。
下了山道,走上了官道大路,朝着云水镇去了!
这次宋皎带的人不少,而且这次把三个儿子都带上了。
朱家还有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的朱虎,还有脚踝彻底好了,生龙活虎的朱彪,更有后来得了好酒,承诺一路上照看朱家家眷们的柳一白柳大侠,宋皎还有啥不放心的。
带老大出来就不用说了,宋皎需要他帮着掩护,老三呢,则是这小子死乞白赖的求着要跟过来。
至于老二,宋皎之前一直没带过他出来补给,这次说啥也得带上二儿,出来见见世面。
就是朱好好见三个哥哥都要跟着她娘去镇上,她心里有些吃味,不过也是知道自己一个小姑娘,跟去了也是累赘。琇書蛧
别看她现在瘦了一大圈儿,可和普通小姑娘比着,还是胖的很,这让朱好好又有些受到打击了,原本出来的那些自信,也消失了大半。
还是宋皎这个当娘的,过去吼了两句,说朱好好再坚持坚持,最多再瘦半圈儿,就好看了,太瘦太干巴了不好,珠滑玉润才最好,最有福气了……
朱好好高兴了,也更加听她娘的话了,心里也发生了一些小变化,至少没了之前的任性。
所以这次即使她很渴望,但是知道她娘和三个哥哥们是去办正事的,所以也没有哭闹着要跟去。
不仅如此,她还拿出来了二十文钱,给了他大哥,让他给金宝儿银宝儿买零嘴儿吃。
这是她这段时间以来,有时候听话表现好了,娘就会奖励她一个铜板,如今已经积攒了五十文了。
这是朱好好第一次凭自己的努力挣来的钱,她很高兴也很有成就感。
不过宋皎没想到,闺女还有这种心意,于是欣慰的一笑,姑娘真是长大了……
宋皎于是又对朱好好说道:“闺女,等娘回来,给你也带些吃食。”
“好耶!娘你太好了……”一听这个,朱好好刚刚那一丝稳重就消失不见了,恢复了小女儿的姿态。
另外宋皎这次,还带上了妙真,因为马悬壶正好说需要补些药材回来,宋皎想到了她二儿子,于是便带了妙真。
这也是一个老母亲的良苦用心了,希望二儿能明白,自己聪明机灵些。
朱家的小子们,宋皎留了稳重的朱一饼和朱二嘎,带了小一些的十七,十八,十九,留在家里。
朱五……朱十六这十二个小子,则是有朱三明,朱四爪带着,分别换些推了四辆舟耳车,这是用来装“补给”的。
广济寺离云水镇并不远,也就七八里地,他们半个时辰就能到,所以为了不太引人注目,就推了从寺院借来的舟耳车。
这种舟耳车是南边独有的,造型和鸡公车很像,却在后侧两边多了两个小轮子,看起来像是一个舟船造型,又因为后两侧的轮子像俩耳朵,所以舟耳车由此得名。
舟耳车多了两个小轮子,就比鸡公车好推多了,所以朱三明他们这些小子们,换些手推车,走的可不比宋皎他们慢。
只是让宋皎没想到的是,妙真这个看着柔弱的小姑娘,竟然腿脚还挺好的,走路虽然比起其他人慢了些,却也没有拖后腿。
反倒是最后面跟着的中年男人,成了拖后腿的存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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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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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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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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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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