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不要,我不要娘死!”
“小妹,你别这样,让娘走得安心一些……”
一阵哭天喊地的声音,彻底把宋皎给吵醒了。
她只觉得自己浑身僵硬,动弹不得,后脑勺很疼,火烧火燎的,脑子也是一阵懵逼。
她没死?不可能吧,从二十层楼高的天台摔下去,还能活过来?
不过这些哭声是怎么回事?
就在宋皎惊疑不定之时,突然又听到了一个声音:
“孩他爹,要,要不,埋了吧!娘,这,这都僵了!”
“娘啊!儿子不孝啊!只能让你埋尸荒野啊!”
“嚯!”
宋皎被吓得一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整个人瞬间清醒。
“别,别埋啊,我觉得,我还能抢救一下。”
宋皎不顾嗓子疼如刀割,干得冒烟,艰难的开口,嗓音粗粝难听,就好像经久失修的柴火门被推开的声音。
好家伙,幸亏她反应及时,虽然不明显现在什么情况,但是她可不想被活埋。
“娘,你没死啊?太好了……”
一个少女大嗓门惊喜的惊呼一声,随即就嗷嗷叫着,朝宋皎扑了过来,那胖胖的大脑袋,像个大铁锤一样,猛地砸进宋皎的怀里。
那沉重的撞击,直把宋皎砸得七荤八素,七窍生烟,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不过被这一砸,也不全然是坏事,也让宋皎脑海中走马灯似的,突然多了很多陌生的记忆片段。
哦,原来她现在这身体叫朱阿娇,是个刚死了男人的老寡妇,家里三儿一女,有儿媳妇,有孙子,有孙女,不过才比她之前的年纪大六岁,今年三十五岁的她已经是个祖母辈的老妇了。
这里也不是现代,而是一个宋皎没听说过的叫大昭的朝代,她所在的地方,是很北边的一个叫东洼村的地方。
别听朱阿娇这个名字可爱,实际上她是个身高一米七多,体重二百斤,满脸横肉的女屠户。
朱阿娇的爹也是个屠夫,生平就她一个女儿,所以朱阿娇在她爹死后,就女承父业,成了十里八村唯一的女屠户,手起刀落间,杀猪不眨眼,放血不留痕,剥皮如剥蕉。
不仅如此,她还性格泼辣霸道,左邻右舍谁也不敢惹她,因为她不但嘴皮子厉害,拳头更是不得了,骂人能骂得你想上吊,真遇到骂不过的,她就使出她那连环流星拳,一拳都能打得人三天下不来床……
其实别说外人了,就是朱家的人,也没人敢给她犟的,这也让朱阿娇的性子,越发的嚣张跋扈。
不过朱阿娇唯一能听得劝的,就只有一人,那就是她的夫君阿宝叔,可她的夫君却在在几天前上吊自杀了。
原因是他们得到消息,北地有蛮子入侵,又有乱贼造反,再加上一直不下雨,如今这里天干地旱,兵荒马乱,实在没法待下去了,大家要往南去逃荒了。
听说南边有位镇南王很厉害,而且那里永远都不会缺水,这里的百姓都旱怕了,他们就像去一个不缺水的地方生活。
可他们哪里知道,不缺水的地方,是没有旱灾,但偶尔也会有水灾啊!
可是升斗小民哪里知道这些,所以他们都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往南逃荒去。
本来他们也想坚持坚持的,毕竟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成为逃难的人,可是世道如此,他们坚持不下去了啊。
逃,还有一线生机,留,就只有一死了。
可逃荒何其艰难,阿宝叔当初就是逃荒路上和家人走散才成了小乞丐的,要不是幸运被朱阿娇看中当了童养夫,恐怕也活不了多久。
所以他比其他人都明白逃荒多么的艰辛,于是为了不拖累妻儿,他就上吊了,他是觉得自己反正也活不长了,还不如直接死了,也省的他们逃荒路上多个累赘。
朱阿娇哪里受的住这样的打击,当场吐了几升老血,不过她还是强撑着没倒下,坚持把她夫君的葬礼好好办完,又拖着病体,带着一家人跟着村民们去逃荒。
谁知道这才出发了不到两天,他们所属的县城都还没有到呢,朱阿娇就和村里的几个婆娘们为了几棵蔫蔫儿的野菜,大打出手。
如果搁在以前,那几个婆娘哪里是朱阿娇的对手,可今时不同往日,虚弱的朱阿娇也没顶得住三个婆娘,九只九阴白骨爪的同时攻击,于是便摔倒在地上,又倒霉催的,磕到了石头上。
这一倒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反倒是便宜了宋皎。
只不过宋皎在朱阿娇弥留之际的最后一丝记忆中得知,她到死都没有难过,反而觉得解脱了,因为她觉得自己就可以下地府去找她夫君阿宝叔了。
没想到啊,这样一个人嫌狗嫌的恶老妇,还有这样真情流露的时候。
“哎!愿老天有眼,能让你们夫妻俩在地下团聚,一起投胎,下辈子再做夫妻。”
宋皎叹口气,也是真心为两人祈愿道,无论这朱阿娇人咋样,她既然接了人家的身体,就得承人家这情。
毕竟她也算是死人了,一个现代社会的大龄女青年,无父无母还脑癌中期,本来秉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信念,把所有的钱财都用来做那痛苦的化疗,勉强还能活个一年半载的,结果去个医院天台散心,还能碰到人自杀的……
这叫什么运气,本来想着说两句好话,劝劝那个小姑娘,然后宋皎也不知道咋地就脑抽了一下,同情心泛滥,趁着那女孩放松之余,过去拉她,谁知那女孩脚一滑差点儿摔出去栏杆,千钧一发之际,宋皎用尽力气拉了她一把,把她拉了回来。
不曾想那女孩慌乱之下手舞足蹈的,反而无意中推了宋皎一下,宋皎一个没站稳,就从天台上跌了下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救人了,老天爷竟然给了她一次穿越的机会。
这会儿得了记忆的宋皎反而很淡定了,反正她本来已经死了,重新活过来就是赚了,还挑什么挑,至少这个身体挺健康的。
“叮!”
就在宋皎说出那句话之后没多久,脑海中突然响起叮的一声。
“来了……”
金手指它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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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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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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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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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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