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素白衣裙的女子,也就是杨小姐说着,随即又想起来什么似的,看了一眼已经离开大门前,进去屋里了的外公,这才犹豫的开口说道:“不过奴家父亲现在已经不与人做保了,而且,听你们口音是外地人吧,奴家父亲估摸着不会帮忙的。”
宋皎看得出来,这位杨小姐是个心善的,于是便笑着说道:“是啊,咱们初来乍到的,可真是两眼一抹黑,小姐你一看就是知书达礼的肯定也懂得多,劳烦小姐给指个路?”
“大娘过奖了!”杨小姐见面前这位大娘虽然衣着朴素,面容略微有些粗犷,但她说话却也落落有礼,不像寻常人家,而且听到这位大娘后面的话,杨小姐心里也是一动。
“西城最西边的棠棣胡同那边,有一位林秀才,而且还是位禀生,他……以前也是我父亲的学生,就是后来家中出现了变故……不过学问和人品都很好,也认识不少秀才,你们去寻他做保定是可以的。”琇書網
杨小姐说完,脸色也是一阵黯然,不过随即又恢复正常。
宋皎一听也是面露惊喜,又看看天色,便直接把手中的两兜礼物送到杨小姐的手里,然后也不等她拒绝就笑着说道:“这里面就是些寻常物,就当感谢小姐了。”
“这………”杨小姐刚犹豫了一下,就见那位大娘已经转身离开了,她这才看到那大娘身后的两个人,刚刚那两位可能是没错身站在大娘的身后,被挡住了面容。
现在看出那两人,一位是儒雅的老人,一位是俊美的年轻人,看起来都气度不凡。
杨小姐于是微微一笑,看来这些人应该是家境殷实的,她介绍过去给林大哥,希望能帮上他的忙吧!
宋皎三人出了柳树巷,又赶紧坐上马车,朝着西城最西边去了!
杨小姐说的棠棣胡同很不好找,因为那最西边那里有很多巷子,而巷子里的胡同也很多,外面的街道也很窄,宋皎三人只好提前下车步行进去找。
通过这里的环境,就不难看出,那位林秀才的生活应该是比较贫苦的,要不然一个秀才公,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
这里的街道很窄,两旁都是些小摊贩,而且还因为临近水塘边,很多人无论是做生意还是洗衣做饭,用水都是从水塘里担的,所以这里的路上湿漉漉的,很多地方都有积水。
这也就导致道路拥挤不堪不说,而且还很脏乱。
胡同里的民宅看起来也都是很矮小小,甚至很多还没有院墙,所以宋皎能大概看出来,这里挤了很多人家,因为她发现所有的胡同两旁,都有一些自搭的简陋棚子,棚子底下是一些土灶小泥炉之类的。
这会儿正值饭点儿,所以有不少人家正在棚子底下做饭,不过宋皎几乎闻不见什么饭菜香味,闻到的最多的,就是苞豆饭的味道。
苞豆饭就是这里的穷苦百姓们吃的最多的,也就是用苞谷粒(玉米)和各种豆子磨的粉一起熬的饭。
宋皎来到临水县后,吃过两次,觉得还挺好吃的,都是天然无污染的杂粮饭,自然别有一番滋味,但是如果天天吃肯定是受不了的,宋皎更喜欢吃面条和米饭。临水县这里除了稻子外,种的更多的是苞谷,大豆之类杂粮,麦子也有种,不过种得最多的是荞麦,小麦种的少。
不过也是因为人们很多都在外面,所以宋皎问路也比较容易,很快便问到了棠棣胡同在哪里。
“你们就别往这边的巷子走了,七拐八拐的容易迷路,直接走外面的大路,稍微绕个远,一直朝后面走,看到一棵很大的棠棣树后,从那树旁边的小路进去,就是棠棣胡同了!”
宋皎恍然,难怪叫棠棣胡同,原来胡同口那边有棵棠棣树啊!
宋皎前世小时候父母还在时,就带她回去过乡下外婆家里,外婆家的院子外面就有棵棠棣树,春末花一开,香气四溢,夏初果子熟了,也可以直接摘来吃,也可以加了冰糖熬果酱,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可惜后来外婆去了,他们再也没去过了,后来父母也没了,她又害病………
就再也没了那种快乐幸福的画面了,有的只是遥远到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
“娇姐,小心啊!”
陆彻提醒了一句,宋皎才回过神来,原来她差点儿踩到一处水坑里,吓得她赶紧跨大了一步,避开了那水坑。
可仍旧被水坑旁边活络的那块儿石头溅了一脚泥水。
“哎呀!”宋皎懊恼的叫了一声,她今日想着来城里面,为了不显得那么土包子,特意穿了大嫂为自己做的新衣服。
样式是按照临水县这边流行的款式做的,而且料子是棉布的,颜色也是有些新,上衣是浅蓝的,下裙是青色的,大嫂还特意给她绣上了几朵兰花,看起来清雅简单,宋皎很喜欢。
为了配套她还穿了一双布面绣花的短筒不加棉靴子,这也是她空间里那鞋帽区为数不多的,四十一码的女式短靴………
没办法,谁让她脚大,脚背又高,而且这里的布鞋她穿着很是不舒服,更别提那小巧秀气的绣花鞋了,以前的朱阿娇也是,自己不会做,总是买不来合适的布鞋,所以一直都是穿着厚实的袜子,外面套草鞋的。
后来还是她夫君阿宝叔舍不得她受罪,特意学了做鞋的活计,专门为了定制的大码软底并且鞋帮很高的鞋子。
宋皎也是蛮感动的,虽然她之前通过记忆的点滴,吐槽过阿宝叔有些娘了,但不得不承认,阿宝叔确实是个好老公,对朱阿娇太好了,难怪朱阿娇也对她男人,好到不行,以至于阿宝叔死后,她也总是郁郁寡欢。
不过好在宋皎的灵魂融合的很好,来到这里没几天就适应了这副身体,虽然继承了朱阿娇的记忆,却没有她身体残留的一些情绪。
而不像是陆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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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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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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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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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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