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长乐一直很投入,直到小花做好午饭,叫她吃饭,她才停下笔。

  楚宴睡的很熟,陶长乐没叫醒他吃饭,等他睡醒再吃,现在把他叫醒,估计吃过饭他不一定能睡得好了。

  她和小花在用饭,小花不会说话,两人也不用交流,很安静,只有彼此吃饭发出的细微碗筷的声音。

  这几天晚上下班回来,小花都会做好晚饭等他们回来吃饭。

  她不想让小花做这些,希望小花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外面玩也行。

  但小花还是一整天待在家里,她说喜欢做饭,她从小做习惯了,还可以打发时间,做食物能令她开心。Χiυmъ.cοΜ

  陶长乐也没再说什么了,小花愿意做什么就由她。

  小花的厨艺很好,做的饭菜非常可口,同样的食材,她做出来的尤其好吃。

  特别是面试她能做出许多花样,还能捏出各类生肖动物,简直是妙手。

  做出的馒头就算是粗粮面的,也很香甜软和,一点也不剌嗓子。

  弄的她每天下班都在期待回家吃饭,会期待小花会做些什么好吃的在等她。

  她和楚宴说,小花上辈子肯定是一个优秀的厨娘,不然怎么能有这么好的手艺。

  反正比她和楚宴强多了,与小花做的饭菜一对比,她做的饭菜就只是勉强能入口。

  肚子吃得饱饱的,她才放下碗筷,今天中午小花做的刀削面也很好吃,她不由的吃得有些多了。

  小花做了饭,她就抢着洗了碗筷。

  她在院里消食,看到吴丹从屋里出来,她穿了一件嫰黄色碎花长裙,脚上穿了一双黑锻绒面鞋,两条又黑又亮的麻花辫绑在胸前,脸上抹着厚厚的白粉,打扮的很精神。

  嘴里哼着歌曲,在水池边上洗手。

  她看到陶长乐也在院子里,目光在陶长乐身上看了半晌,最后看到了她的脚上。

  眼睛闪了闪,这才开口道:“长乐,你这是休息了吗?”

  “嗯,休息日。”

  吴丹走了过来,她的手刚洗完湿漉漉的,还未走近就甩了甩手,水珠溅在了陶长乐的身上和脸上。

  陶长乐皱眉退后了几步,用袖子擦了擦脸。

  吴丹一把上去抓住她的衣袖,摸了摸她衣服上的布料。

  一脸艳羡的说道:“长乐,你这件裙子真好看,我在百货商店看到过,一件要六十多呢?你可真舍得买。”

  “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这衣服真好看,布料手感也好,你命真好,能穿这么贵这么好看的裙子。”

  陶长乐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裙子,在她看来就是一件普通的裙子而已,哪有吴丹说的这么夸张。

  草绿色的颜色,倒是比较清新,款式不见得有多特别,按陶长乐的审美,袖子是缀满蕾丝,这还有些土呢。

  衣服贵不贵她不知道,是原主之前买的,她看着顺眼就拿来穿的,不过穿着倒是挺舒服的。

  倒是没想到,这么一件衣服要六十多,就是她快两个月的工资只能买得起一件裙子,如果是她本人,才不会犯傻买这么贵的裙子。

  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买点布料她能做出比这衣服好看一百倍的服装。

  想起那满衣柜的衣服,也难怪原主之前不招人待见,一毛钱不挣,还这么奢侈败家,楚宴挣得也不少,难怪日子过得紧巴巴。

  这么买,一般工人家庭谁能承担得起。

  据楚宴说,他结婚前攒了有小两千块钱存款,不知道怎么被她翻到了存折,她嫁过来不到两月,缠着他把钱取出来,给她花了个一干二净。

  不然哪来的钱让她买那么一大衣柜衣服。

  陶长乐当时听完真想骂楚宴是傻*,怎么这么由着“她”胡来,都是他惯的,钱不取出来就行了啊!

  思绪跑远了,她回过神来,看到吴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蹲在了她面前,她的眼睛都要把她身上的牛皮鞋给盯出洞来。

  那火热的眼神,还真有些吓人。

  这双牛皮鞋还是陶归城上回从外省给她买回来的,这是她哥的一片心意,牛皮鞋价格贵,肯定是攒了好久的钱给她买的。

  这双牛皮鞋这阵子她一直在穿,一是不想辜负陶归城的心意,二是这双牛皮鞋她很喜欢。

  “长乐,这是真牛皮鞋吧!”

  “我还从来没有穿过牛皮鞋呢?你能不能让我试试。”

  “你人这么好,应该不会拒绝我的吧!”

  陶长乐看她那一脸期待的模样,她一向很注重卫生,鞋这个东西,一向不喜欢让别人触碰的。

  但吴丹是吴小强的姐姐,吴丹也只是想试穿一下而已,她不想直接拒绝让吴丹难堪。

  虽然觉得吴丹脸皮有点厚,什么叫不会拒绝她,这句话本身就有点道德绑架了。

  心里虽然有些不快,但还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既然你想试就试试吧!”

  “这是我哥送我的礼物,你穿仔细些就行。”

  她靠着洗手池把鞋子给脱了下来,吴丹看她同意了,飞快的脱了她自己脚上的鞋子去试穿。

  可不管她的脚怎么塞都穿不进去,刚才她一心想试穿陶长乐的牛皮鞋,倒是忘记了鞋码的事情,很明显陶长乐的脚比她的脚小,而且小不少,她的脚穿不进去。

  她不死心使劲把脚往前挤了挤,还是露出了一截后脚跟来。

  陶长乐后知后觉的发现了这个问题,她看到吴丹脸上的表情由兴奋变得僵硬,她低头看了看吴丹的脚,又看了看自己的。

  她的脚大概在三十六码左右,女子成人中属于偏小的脚了。

  而吴丹的脚却很大且脚背很宽,陶长乐心里大概预估了一下,吴丹大概是三十九码的脚。

  她个高,这个脚码也是正常的,也不算大,但是她脚背宽,大约要穿四十码左右的鞋才行。

  这时李大爷背着手从门外进了屋,看着院里的两人。

  笑着说道:“两闺女这是在干嘛呢?吃过午饭了吗?”

  陶长乐点头,“吃了,李大爷你刚遛弯回来啊!”

  “可不是吗?刚在巷子口下了几盘棋,这不肚子饿,回家吃饭。”

  李大爷这才注意她们脚下的鞋,这才明白了过来。

  “哟,试鞋呢?””

  吴丹连忙把脚从牛皮鞋里抽了出来,穿进了自己原本的鞋子。

  闷闷不乐的说道:“不试了,鞋子还给你。”

  也不搭理李大爷,随后一脸不开心的回了自己屋。

  李大爷道:“这闺女被老吴老两口惯坏了,脾气不好。”

  说完背着手回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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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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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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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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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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