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虽然她不热,但是看着别人喝着各种饮料她有些馋了。
她们这边城市的奶茶店去年还没有的,不过之前她无意听到班级里的一些女同学说这边商场在年前的时候开了一家奶茶店。
林颜歌想到这里就边走边看,没一会果然找到了。
此时正是中午十一点半过,太阳热辣得能把人晒一层脱皮的时候,这个时能喝一口冰的水或者饮料,那得有多爽爽啊!
还没等人走近,隔着几米远就能看到奶茶店门口已经人满为患了。
也是,这是h市唯一一家先引进的奶茶店,才开了半年大家都还没有新鲜够呢。
加上好喝又冰爽,喝过的年轻人跟小孩都喜欢喝。
那么多人,林颜歌有些犹豫,估计得等上半个小时吧。
想了一下,还是去排队了,那么多人都来买来喝,味道应该差不了吧。
镇上还没有人发现这种奶茶店,哥哥和小玉小可爱都没机会喝到。
轮到林颜歌的时候,直接把一家人的份都买上了:“老板,麻烦来四杯珍珠奶茶,一杯香芋奶茶打包。”
“好的,稍等一下。”接到林颜歌单的店员应了一声,转身就开始着手做林颜歌的奶茶去了。
林颜歌给了钱后,就站在旁边等待。
“哎,你们看看这个女孩子是好像在哪里见过?”m.χIùmЬ.CǒM
“咦?好像是哎,挺眼熟的。”
“不但是你们,我也觉得有些眼熟,但是,一时就想不起,”见到林颜歌的年轻人,挠挠头,一时想不起来,他为什么会觉得林颜歌眼熟?
“哦,我想起了,这不是一中的高考状元林颜歌吗?天啊!居然这么漂亮,这是什么神仙姐姐。”一个女孩子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头,看着林颜歌震惊的瞪大了双眼,不敢置信的捂着嘴。
另外一个女孩子竖着一个手指在嘴边了一声:“嘘!小声点,别吓到大神小姐姐了。”
这么厉害又漂亮的小姐姐,我还没看够呢,女孩子在心里想着,双眼则是星星眼的看向林颜歌。
店里放着音乐,几人又低声讨论着,林颜歌没事的时候也不会随时外放神识,所以,她并不知道有人在八卦她。
只是感觉到有些人在时不时看向她。但,这里有那么多人在,她并不觉得是在看她。
等奶茶都打包好后,已经过去八分钟了,她自己的那杯奶茶拿在手上边走路边喝着。
就这样一边逛着店看衣服一边喝着奶茶,悠哉悠哉的,等她逛到有合适的衣服的店的时候,手里的那杯奶茶刚好喝完。
看着这家店的衣服款式不错,林颜歌就决定在这家店选衣服了,料子不错就给阿爸和哥哥各买了两套短袖。
然后又慢慢的逛了一家童装店,给小玉小可爱买了一条裙子和两套短袖。
阿妈不喜欢穿短裤,就给她买了两件短袖,两条透气性好又薄的长裤,看到旁边有卖鞋子的,又给阿妈和小玉小可爱各买了一双凉胶鞋。
给阿妈选了紫色的,不管是衣服还是鞋子,她都喜欢鲜艳一点的颜色。
而小玉小可爱的鞋子就给她选了一双,粉色的,上面粘着一个带着帽子可爱的狗头,小可爱应该会喜欢的吧。
后面又去超市里面买了一些镇上没有的零食,等东西都买好后,林颜歌的手上已经挂满了打包小包的袋子。
几个小时逛下来,肚子都咕噜咕噜的叫个不停了,看见一家环境看起来不错的饭馆,进入点了三个菜填饱肚子先。
然后又另外点了八个菜加把八碗饭,让老板做好后分成八分用打包盒子打包好,她等会带走。
一个小时后。
林颜歌叫了一个出租车回家了,刚刚打包的那些饭菜,她已经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放进空间里了。
现在车里她旁边的位置放着的只有衣服和零食的袋子。
等到家后,都已经傍晚六点多了。
到了门口,林颜歌直接喊了一声:“我回来了。”
“阿姐回来。”听到声音的小玉小可爱第一个跑上前来,双眼放光的看着自家阿姐手里拿着的手袋子。
眼珠子一转,一边开口一边要帮林颜歌拿东西:“来,阿姐辛苦了,我来帮你拿东西。”
林颜歌看她这个狗腿的模样就想笑,不过忍住了。
反正东西也不是很重,小玉小可爱都十一岁了这点份量她能拿得动,就由她去了。
小玉把东西都放到另放东西的桌子上,想想她阿姐买了什么,她又不好意思随便翻阿姐的东西。
所以,她就眼巴巴的看着林颜歌,那个眼神跟那想小狗讨骨头吃的眼神没区别。
见可怜巴巴的模样,林颜歌忍着笑意,让她去试衣服了:“给你们都买了衣服,你先试试你的合不合身。”
刚说完,就听到自家阿爸问她吃了没。
“怎么去了那么久,吃过晚饭了没。”见女儿回来那么晚,林国权心里松了一口气,又怕她有什么事被耽搁了,就忍不住担心的问了一句。
“难得有时间,我就在市里逛了一下,顺便给你们买了两套衣服,阿爸你们快看看喜不喜欢,不合身我再拿去换。”
林颜歌解释完后,就让他们去试衣服,见自家阿爸还想说什么,林颜歌立马抓起给他买的衣服,把袋子塞给他:
“阿爸阿妈快去试试看,不合适我明天就拿去换了。”
说完后,想起还有给家里人买的奶茶,然后把奶茶找了出来,放在桌上摆好。
笑眯眯的说道:“哥哥,小玉快过去尝尝这个奶茶,看看喜不喜欢喝,见有很多人都买来喝,我也尝了一杯,觉得还不错。”
“好哦,阿姐真好,爱你哦。”听到有好喝的,小玉立马高兴得飞起。
“辛苦妹妹了,妹妹买的肯定好喝。”林邵宁笑呵呵的说着,然后拿起奶茶尝了一口,有些甜滋滋的,一开始还有些喝不惯。
阿来娣他们的阿妈在听到林颜歌给她们买有新衣服后,早就拿着新衣服在身上比划个不停,都不舍得放下了。
而小玉小可爱,喝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真好好,谢谢阿姐。”
“你们两个就知道吃啊喝啊,跟馋鬼似的。”林国权笑骂了儿子和小女儿一声。
然后又忍不住唠叨着林颜歌:“你说你呀,衣服家里镇上也有得卖,你从那么远的地方买干嘛。
你这小胳膊小腿的,年纪还那么小,别还得长身体呢,累坏了怎么办,下次别这样了哈。”
虽然女儿长得挺高的,但是,现在才十四岁的年纪,从后面看着瘦瘦高高的就跟竹竿似的,任谁看了都担心她被风吹走。
“知道了,阿爸,给自家人买礼物东西累什么,这买都买回来了,快去试试看。”
林颜歌敷衍的应了一声,让他们自己去试衣服,她先会楼上了。
等他们都试完衣服后,见全家人都在,林颜歌就开口说她要出门的事。
免得等会来客人了就没空说了。
“什么?小歌儿你要出远门?是有什么事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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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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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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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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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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