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电闪雷鸣,狂风呼啸,大雨从天上倾盆而下,将整座城市都笼罩在了阴沉沉的雨雾中。
b市某黄金地段的高档写字楼里,某室内设计公司的员工林文涛看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抓着脑袋发出了一声烦躁的叹气声:“又特么下大暴雨了,这鬼天气,老子一会儿还要去跟傻叉甲方对接呢,这么大的雨,怎么出门啊!”
没人回应他。
他的工位在靠窗的角落里,前后左右加起来也只有右手边有人。但坐在他右手边的同事,已经请假五天没来上班了。
林文涛与对方关系不错,知道他是连续加了太多天的班,差点猝死了。又想到医生说,若是再晚一点送医人就要没了,他心里后怕之余,也免不得生出了兔死狐悲之感。
钱少事多,加班量大,老板和甲方还一个比一个气人,这他么破班,他真是一天也不想上了!
但也就只能想想罢了。
因为他上有老下有小,肩上还背着巨额房贷,真要辞职了,一家人都得跟着他喝西北风。
想到这,林文涛疲惫无力地往桌子上一趴,看着窗外的雷雨发起了呆。
然后就被正好路过的老板点名批评了:“林文涛你趴在那干什么呢?手上的工作都干完了吗?覃总那边的活儿都干完了吗?年纪轻轻的怎么一点精气神都没有!”
林文涛:“……”
林文涛很想说老子没有精气神,是因为老子已经连着加了七天的班了。还有,老子现在啥都不想干,就想一个人静静,你特么少管我。可是想到近两年来越发困难的就业环境,以及再过三天就要发的上个月工资,他也只能强忍下满心的烦躁和不爽,继续在老板面前当孙子:“没,我正打算去覃总公司跟他对接一下昨晚熬夜改出来的pland呢。”
老板那张周扒皮似刻薄的脸上,这才露出一点满意的神色来:“那就赶紧去,覃总是咱们公司的大客户,可不能怠慢了。”xǐυmь.℃òm
也不管外头还狂风暴雨。
林文涛:“……”
算了,淋雨也比呆在这吸血鬼资本家面前装孙子强。
他憋着满腔郁气拿起资料和雨伞,正要走,老板视线又扫过他身边的空位,不太满意地说了句:“对了,齐彦怎么还没来上班?医生不是说他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吗?这都快一周了,你有空催催他,让他没什么事的话就尽快返岗,他可是覃总那个cass的主设计师,一直不来公司太耽误进度了。”
林文涛:“……”
林文涛一边在心里破口大骂禽兽没有人性,一边咬着牙呵呵:“行,我一会儿就打电话问问他好点没。”
说罢就赶紧下楼离开了公司——再待下去他怕自己会忍不住,一拳给这傻逼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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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着小破伞艰难地在大风大雨里走出园区后,几乎已经浑身湿透的林文涛终于坐上了出租车。司机师傅问他去哪里,林文涛这会儿的心情就像这天气,恶劣得不能再恶劣,他实在是不想马上再见到甲方那张只会无理取闹的脸,于是便把到口的“化建大厦”变成了“金乐佳苑”。
金乐佳苑是齐彦,也就是坐在他右手边的那位同事的住址。他和齐彦是同校校友,认识很多年了,关系也很不错,所以去过他家两次。
但也只有两次,因为那家伙是个非常注重个人隐私,不喜欢别人入侵他的私人领地的死宅男。
林文涛知道这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骨子里缺乏安全感有关,所以也不在意这事,反正他们俩在公司天天见面,也没什么事非得上门说。
雨天路滑,路况也不太好,但这出租车司机显然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不到半个小时就把他送到了金乐佳苑楼下。
林文涛付钱下了车,打着快被风吹掀的小破伞,护着被衣服裹住的文件袋,形容颇为狼狈地找到了齐彦住的5幢702室。
叮咚叮咚。
门铃响了半天也没人来开门,林文涛知道齐彦一个人住,身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又想到他刚从生死线上挣扎回来,他一颗心顿时就提了起来。
这别又是出什么事了吧?
他赶紧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给齐彦打电话,不过电话还没接通,门就开了。
“谁啊?”
伴随着一个声线清润温柔,语气却懒洋洋的,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声音,一张白皙俊秀,看起来可奶可狼,很得上天钟爱的脸出现在了门后。
“除了你师兄我,还有谁会特意上门关爱你这个孤寡青年?”林文涛一看对方没事,心下松了口气,然后就赶紧脱鞋进门道,“快快,有没有干衣服借我换一下?这他妈破天气,淋我一身雨,冷死了!”
这会儿才五月初,这几天气温又回落了好几度,他这浑身湿透的确实很冷。不过他知道齐彦有洁癖,说完又补了句,“放心,你那衣服我穿过之后,保证给你洗的干干净净的,再消完毒送回来。”
往常这个时候,齐彦肯定会笑着跟他贫几句,但今天听了这话后,眼前的青年却只是毫不在意地摆摆手说:“随便,你自己去找啊,我忙着看电视呢。”
林文涛一愣,还想说什么,齐彦已经趿着拖鞋回到沙发上一歪,继续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电视里正在播放的《超级宝贝jojo》。
?这不是他老婆给他刚满两岁的儿子看的幼儿启蒙动画片吗?这小子怎么还看上这个了?
再一看东西扔得到处都是,整体不能说不整洁,只能说乱糟糟的客厅,林文涛更懵了。这还是他那个有洁癖还有强迫症,所以家里总是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比女孩子还要勤劳贤惠的学弟吗???
“……不是,你这是什么情况?”林文涛越看越觉得不对,也顾不得先换下身上的湿衣裳了,皱着眉头走上前担忧道,“看着奇奇怪怪的,别是留下什么后遗症了吧?”
被挡住了视线的齐彦不满地示意他躲开点:“什么后遗症,我好得很,你让让,别挡着我看电视!”
见林文涛还是一脸狐疑,站着没动,内里已经换了个茬子的齐彦才不得不回神看向他,“我真没事,就是闲着无聊么,看会儿电视打发下时间。行了你赶紧去换衣服,别一个不小心染上风寒……咳,我是说,感冒了。”
虽然他努力放缓了语气,表情看起来也和往常没什么不同了,但林文涛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只是仔细一看,人还是那个人,脸也还是那张脸,加上打死他他也想不到真正的齐彦已经不在了,这会儿他身体里住着的是另外一个灵魂啊,所以最终林文涛还是挠挠头,把齐彦的异常解释为了“险些猝死后遗症”。
齐彦见他终于不盯着自己了,脸上的温润就变回成了方才的懒散。
是的,他不是真正的齐彦,他叫齐景彦,是大周六皇子,也是他父皇亲封的晋王。那日他喝了酒不慎落水之后,因为突然腿抽筋呛水没了意识,再醒来,魂儿就在这个名叫齐彦的人的身体里了。
起初齐景彦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见医院里的大夫要给自己检查身体,还感觉挺新奇地乖乖配合了一番。可等到他再次睡醒,就发现自己的脑子里竟然凭空多出了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也是这时候他才意识到,眼前这全然陌生的,看起来古怪诡异的一切,竟然都是真的!
齐景彦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但他毕竟是个见惯了大场面的人,纵然心里慌得要死,还是按照这具身体的主人留下来的记忆勉勉强强地回家了。
之后他才开始认真地翻看那些属于“齐彦”的记忆。
这一看,好嘛,差点没给他看厥过去。
因为这个齐彦不是什么王公贵族,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所谓社畜打工人。而且他无亲无故,连父母都没有,是个在一个叫福利院的地方长大的孤儿。
还有他生活的这个世界,也没有皇帝和文武百官了,这里就像古书里描绘的大同世界一样,讲究人人平等,男女平等。而穿到齐彦身上的他,以后也再不可能像过去一样吃喝不愁,有人伺候了。为了生存,他甚至得和普通百姓一样自己想办法打工赚钱。
什么叫晴天霹雳?
这就是了!
一开始齐景彦,现在应该叫齐彦了,一开始齐彦是崩溃的。作为皇帝最宠爱的儿子,他自幼娇生惯养,锦衣玉食,想要什么都会有人送到他面前,是真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金贵人儿。让他自力更生地用劳动换取生存能力?他只想说再见。
于是最开始那几天,他想方设法卯足了劲儿地想要回到自己的身体。
可是不管他怎么折腾,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他都还是在这个齐彦的身体里。再加上肚子一直在发出抗议,他又不会做饭,最终只能含泪屈服于残酷的现实下,开始拿着那个叫做手机的小盒子,努力振作起来,给自己点一种叫外卖的东西吃。
点外卖这件事,对来自古代的晋王殿下来说,实在是一件难事。好在他脑子里有真正的齐彦留下来的记忆,再加上他虽然是个嚣张跋扈,喜欢逗猫遛狗的纨绔,但脑袋瓜还是好使的,所以捧着齐彦的手机仔细琢磨了大半天后,到底还是给琢磨明白了。
那天晚上,他吃上了来到现代后的第一顿饭。
然后他就真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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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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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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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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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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