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作为宋堇长女的宋韵最得叶姝攸与宋堇的疼爱。
大宋皇室唯一一个位比皇子的小郡主宋韵是在永瑞二十一年的春日,嫁给了顾府的状元郎顾晏允。
鉴于恭亲王与韩国公一生只要一个女子的事迹,导致盛京中不少名门权贵虽没说是效仿,但也少纳了许多女子。
顾晏允求娶宋韵时,宋堇与叶姝攸本打算要求其承诺一生一人的诺言,不曾想,倒是他自己主动提及此事。
顾府门风清正,才子不在少数,委实是极为不错的人家。
而作为顾府接班人的顾晏允,虽说年少时是娇弱爱哭的模样,但弱冠之后,做事利落,为人和善,尤其在军营中待了几年,添了一分无言的坚毅。
更是一朝中举,问鼎状元的位置。
最为要紧的便是洁身自好,从未与其他女子有过舆论的纠纷,房内从未有过任何通房,也不曾踏足风尘之地。
即便如此,在宋韵出嫁的前一夜,宋堇还是无端的红了眼,反倒是叶姝攸一直宽慰着他。
两人都不舍,但孩子大了,有了心上人,他们作为阿爹阿娘,能做的便是祝福以及给她坚实的后盾。
思绪纷飞。
宋堇想到了曾经他离世后见到的宋韵,是那般的瘦小孱弱,脸上更多的是懂事与委屈,但今生的宋韵,几乎都他们两人娇宠长大,总是张扬着笑,一副什么都不在意的模样,骄傲又无畏。
不曾想,一晃这么多年了,韵儿也要嫁人生子了......
顾氏更是没想到,允儿竟然真的能把郡主殿下娶回来,她都快以为郡主殿下会一直记着允儿委屈落泪的模样,从而嫌弃允儿。
这些年顾晏允一颗心只扑在郡主殿下的身上,其余的姑娘都看不上,真是叫她无奈又无措,所幸如今得偿所愿了。
顾晏允与宋韵两人相伴一生,共有两儿一女。
期间有几回的冷战,但都是顾晏允退了一步,向宋韵道歉后,两人又和好如初,甚至比先前更为如胶似漆。
“顾晏允,当初你为何要送我婚书呢?”
“嗯~因为为夫生了妄想摘下牡丹的心思。”
“如何,可后悔了?三天两头就要放下面子来讨我欢心。若是当时你的堂兄没有告知你婚书一事,想来也不会有今日的我们。”
“确实是后悔了,后悔怎么没将你再早一点娶回府上,至于明哥,我也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他。”
不,不是的,小郡主。
明哥从未与我讲道过婚书一事。
是我自小饱读诗书,在书中知晓了婚书一事,知晓了成亲的婚书,可以令你陪在我的身边。
你所以为的巧合缘分,都不过是我处心积虑、蓄谋已久罢了。
.......
宋祁十六岁的生辰一过,宋堇就彻底将府上大大小小的事务都交给了他,而自己则是与叶姝攸过上了两人的生活。
宋祁还未成婚,而叶姝攸与宋堇两人早已去游玩各个州了,也不催促他,只叫他自己若是有了心上人再给他们书信一封。
毕竟当初的韩世子不也是二十几的年岁才成婚,故而不急,看祁儿他自己吧,叶姝攸想。
终于在宋祁二十岁的年岁时,他才书信一封给宋堇与叶姝攸。
叶姝攸还有些好奇,自己的小儿沉默寡言又不善言辞,不像他,也不像她,而他的心上人究竟又是怎样的姑娘?
等回到盛京后,叶姝攸望着眼前支支吾吾的小儿没忍住调笑了几下,才问出了这名姑娘的身份。
还是叶姝攸认识的姑娘。
威武将军莫将军府上的嫡小姐,但也不知是否因为其父是武将出身,莫小姐不似盛京中的贵女那般端庄大气,更多的是男儿般的豪爽明艳。
盛京中有传言莫小姐心仪宋祁,不曾想,倒是有几分属实。
........
扬州三月,春寒料峭,初春的微风轻柔的吹拂着扬州大地。
封阳郡意外的迎来初春的第一场雨,算不上倾盆大雨,但也是连绵不绝的细雨,打在屋檐上,打在乡间的小路上,也打在过往行人的衣裳上。wWW.ΧìǔΜЬ.CǒΜ
叶姝攸与宋堇都被这场雨留在了茶铺里,等了将近一两个时辰都不见雨有减小的痕迹。
两人一身是普通的丝绸服饰,再加之又没有婢女小厮伺候在侧,故而寻常百姓也不知晓两人的身份。
天色昏暗,夜幕降至。
宋堇不得已跟茶铺里的小二买了一把油纸伞,而后牵着叶姝攸出了茶铺的大门。
小二望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由地摇头感慨,“真是一对有好容颜的夫妻。”
有雨,却没什么寒风,才叫宋堇悬着的心稍稍放下一点,唯恐叫叶姝攸着凉了。
雨滴滴答答的打在两人头顶的油纸伞上,在白雾弥漫的街上,有股莫名的氛围在蔓延。
伞下的两人十指相扣,寸步不离对方一步,伞还偏向了叶姝攸的那一边,她被宋堇搂着,尽量不淋到雨。
“我们初次相遇的时候,似乎也是在扬州的雨日。”
“确实如此,当时堇郎还借给了我与春溪一把伞。”
宋堇无端的沉默了几息,“姌姌,你是更为心仪当时的我吗?”
话落,叶姝攸握着宋堇的手紧了紧,勾起了唇,嗓音微大,不叫雨声遮掩住了自己的答复。
“我最为心仪的是宋堇,是为了我打破各个教条的宋堇,是只娶了我一人、独宠我一生的宋堇。”
李堇,是年少的心动。
而宋堇,才是往后余生念念不忘的爱人。
明明已经快要到了有孙子的年岁,但宋堇的心却剧烈的跳动起来,一下一下,似乎下一刻就会跳出胸膛。
宋堇的身子有些颤抖,脚步慢了下来,在叶姝攸侧身后,撞进她不解的眸中,轻轻的在她的丹凤眼处落下一吻。
珍视,珍爱,怜惜,心动。
时光清浅,岁月还长,往后余生,皆是你。
自此烟雨落人间,一人撑伞两人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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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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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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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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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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