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赵灵茹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她之所以这么激动,不仅仅因为父亲的坟被刨了,最主要原因的是,坟地应该除了一些旧衣服什么都没有才对。
现在崔小丽急匆匆跑过来说她父亲的骨头撒得到处都是,赵灵茹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丽,你哪里听来的消息,会不会听错了。”
“灵茹姐,是真的,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都不信,还特地去了稻明叔的坟地去看了,墓碑上刻的字错不了。”
“这……可是……”
赵灵茹脑子一下子宕机了。
如果这话是叶瞳跟她说的,她一定是不相信的。
至于是什么原因,她说不出来,只能解释是直觉。
而崔小丽就没有这个需要了。
这件事情还得从老王说起。
三天前,村里的老王跟邻居大姐关门搭架子的时候,被听到异响的大姐儿子听到推门进来,老王当场吓得一命呜呼。
然后老王家人将尸体搬回去,做了两天半法事就将人烧了,傍晚准备将骨灰和骨渣随意埋在后山的时候发现一处墓地被人刨了。
桃源村自古以来就穷,村里的首富座驾也是一辆力凡两轮车,根本没有什么值得盗窃的大墓。
如果有人家的坟被刨了,十有八九是得罪了人,或者干了天怒人怨的事。
陈稻明是入赘到桃源村的,生前一直很低调,有时还免费给过世的老人家做法事,照理来说没有跟当地村民有结怨才对。
天怒人怨的事情更加不会有。
另外不得不吹u8的性能,在荒野的后山开起来如坦克横冲直撞,所有的炮弹坑,小树苗直接就横推了过去,夸张到可以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u8车,更令人震撼的是,这车在遇到前路未明的地方,还可以放无人机侦察路线。
原本靠腿爬山仅仅只需十分钟的路程,硬被叶瞳开了二十分钟才到了目的地。
不过好处也不是没有,至少节省了不少体力,还运了锄头和铁锹上来。
“骨头一开始是距离坟墓20米处发现的。”一个道士打扮的中年人指着一个草丛,又指指被挖得乱七八糟的一个凹坑,“我当时是负责吹喇叭带队的,一个不小心踩到了头盖骨,后来我们问了王大棍的家属才知道是一位已故道友的坟被人盗了。”
“你确定这里的骨头是当初从坟地挖出来的吗?”
“我干这行二十多年了,是新埋还是久埋的一看就能看出来,这具尸体至少有五年了,还是没有用棺材装的。”道士知道叶瞳问的意思,就接着道:“你是外来的吧?不过你放心,这个村的人虽然穷了一点,但没什么坏心眼,不会告发你们土葬的。”
经道士这么一说,赵灵茹更傻眼了,甚至怀疑起自己的记忆了。
“啊?不是真的吧,当时小赵挖坟的时候我是在现场,我记得当时只是放了些衣服和生活用品下去,现在怎么就有骨头了呢?”
“是啊,这个坑还是我帮小赵挖的,有没有埋尸我是一清二楚的。”
“不会吧!会不会是小赵找到老陈的尸体重新埋进去了?”
“对哦,一定是这样了。”
“不可能!是我跟灵茹姐一起过去科技市找陈叔的。”
“……”
这时候吃完晚饭过来看热闹吃瓜的村民纷纷议论起来。
从他们的对话中,基本上可以确定,老陈的坟刚挖好时是没有尸体的。
“嗯!这就是陈稻明的骸骨。”
叶瞳在坟坑走了一圈,指着骸骨的臀部说道。
“咦?这小伙子长得好俊,不是我们村的吧?”
“怎么可能,我们村子最浪的三叔公也就是开着辆力凡,你没看到他刚才从那辆威猛的大车下来吗?”
“卧槽!刚才还真没看到,这大车好酷啊,连三叔公的摩托车都开不上来,它是怎么上来的,难道是飞的?”Χiυmъ.cοΜ
“怎么可能飞,我估计是从后山哪条河游过来的吧,只有那边的路会平坦点。”
“哇晒,三叔公有一辆摩托车就可以驮遍全村的大娘大婶了,要是我也有一辆这样的车,那桃源村的嫂子们不就是我的床中之物!”
“靠!你这狗居然打我媳妇的主意!”
“大伙揍他,我忍他很久了,平时老是盯着我家婆娘的胸口和屁股看。”
“……”
对于自己一句话引发的群殴事件,叶瞳这个当事人根本没有在意,他拉着满脸疑惑的赵灵茹走到了角落,认真道:“嫂子,之前是我骗了你,我是认识你父亲的,不过具体的原因我一时说不清。”
“嗯,我之前就有怀疑了,不过你是怎么确认坟地里的骸骨是我父亲的?”赵灵茹问道。
其实上次叶瞳见到陈稻明照片奇怪的表情,她就开始怀疑了。
到了今天,他特地来这一个山卡卡找自己,还几乎明示要照顾自己,赵灵茹就更加怀疑了。
毕竟她就是一个乡村小寡妇,除了身材和样貌对一些年轻人有点吸引力,其它方面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人了,完全不值得城里的公子哥惦记着。
等见到叶瞳说确认里面的骸骨是陈稻明的时候,赵灵茹心里基本上就有底了,只是不她不明白,连自己这个当女儿的都不能认出父亲的骸骨却被一个外人认出了。
难道他是自己从未谋面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你看到骸骨的裤子没?”叶瞳不知道小寡妇心里已经浮想联翩,指着骸骨的臀部说道。
赵灵茹盯着骸骨上的裤子,看了一会儿都找不到这条裤子有什么特别,“看到了,这条裤子怎么了?”
“这条裤子就是老陈的。”叶瞳道。
赵林如蹙着眉头,盯着骸骨上的衣服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找不到有任何特征证明这是自己父亲的。
坟坑里躺着大半具骸骨,上面的肉已经腐蚀完了,剩下褪色腐败的破布包裹着白皑皑的骨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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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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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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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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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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