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太阳彻底跳出地平线的时候,帐帘被人掀开,出现在所有马匪流民眼中的正是那英勇无比的丁来。
丁来沉默着缓缓穿过人群,一步一步走上被临时搭建起来的站台上,环顾四周,这时全场寂静无比,宛如虔诚的信徒在等候神的法旨。
丁来沿着站台边缘一圈一圈的走着,看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用极其平缓的声音说道:“知道,我们为什么叫惊天帮吗?”
全场上千人没有一个人回答,只是静静的看着站台上那个伟大的男人。Χiυmъ.cοΜ
“那是因为,我们是半妖人、半魔人!”丁来指着台下一个面相极其丑陋的士卒说道:“这是你的错吗?不!这不是!我们不能决定我们的身份,这是狗屁苍天决定的,我们愿意长得如此丑陋,让別人像对待猪狗一般奴役我们吗?你们愿意吗?”
“不!”
这一次上千人齐声喊道,声音之大哪怕是新吉城都能隐隐听到。
“我知道,你们有的想要当人,有的愿意去妖族,也有人想去魔土,可他们却从未把我们当做同类,而是像畜生一样奴役我们,向看待垃圾一样不愿意靠近我们,是仇恨让我们凝聚在了这里,或许有人疑惑我们为什么千里迢迢的跑到这里,跑到人族的领土,去攻打一个不知名字的小城池。”丁来眼神凌冽的环视所有人,最后拔出长剑直指天空,厉声道:“那是因为我们不是为我们而战,而是为了千千万万个在边境上为奴为仆,受尽凌辱的同类们战斗!告诉苍穹,告诉百族,半妖永不为奴!”
丁来用剑指着身后的高足有七八米的巨大木柱,而上面用绳子吊着的赫然就是已经战死的杜翔。
那怕经过了一夜吊挂,依然有鲜血顺着鞋尖缓缓滴落,让人看去不觉有些渗人,而这却是独属于杜翔的悲歌,血不流干,死不休!
丁来走到木柱前,挥出一剑正好劈断用来吊起杜翔遗体的绳索,没有了绳索的舒服,杜翔也如同断线的风筝狠狠砸落在站台上。
“今日我们用人族将领的头颅来祭旗!”丁来举剑厉声高喊:“半妖永不为奴!”
于此同时,早就准备好军旗的毕恒一路小跑到站台之上,与另外一名甲士一人两角撑开惊天帮的大旗,上面赫然一个巨大的‘惊’字。
丁来没有丝毫犹豫,对着脚下的尸体奋力挥出一剑,人头落地!然后丁来轻身俯下身子用手在木板地上摸一手已经有些粘稠的血液,转身抹在大旗之上。
“杀!”
丁来高呼,回应他的也只有一声声‘杀!’
马匪营地里的动静自然也引起了新吉城的注意,张虎双手撑着墙石,半个身子都探出了墙外,想要更清楚的看到马匪营地的动静,只是无奈张虎肉体凡胎,距离又实在是太过遥远,除了这个举动看上去让人感觉挺努力的,也真的没啥了。
“东哥,你说马匪那边是在干啥啊,一群人都怼在一起,也听不见说得啥啊。”张虎郁闷道。
王东翻了个白眼,别说听了,你这能看得见?
只是还没等王东说话,林少华就一脸阴沉的出现在两人身后,说道:“他们是在誓师祭器旗……”
“哎呦,卧槽!”
突然出现的声音直接吓了张虎一跳,原本他就是把半个身子探出了城墙外面重心不稳,结果被这一吓直接趴了下去,好在一直跟在林少华身后的常春眼疾手快,一个箭步扑在了张虎的腿上,死死揪着他的裤子才没让这个可怜的家伙含笑九泉。紧接着王东也反应过来,立刻抱住了张虎的另一根腿,两人合力才把他拎上来。
张虎人如其名,自然长得是极为身宽体胖,甚至甚至两个王东才能赶上,所以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常春和王东两个人累到虚脱。
当然张虎也不好受,不说是吓破了胆子也差不多了,他瘫坐在地上背靠着墙面疯狂的喘着大气。
王东现在是真像一脚踹死,这个王八蛋,这次真的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常春也是察觉到了两人尴尬,只好岔开话题,喘着粗气对林少华说道:“将军看的清楚?”
说完这句话,常春也真的想给自己一巴掌,林将军是来自北境战场那边,是真的与魔族真刀真枪的干过,也是半个修道士,自己问出这句话也着实是没脑子。常春瞥了一眼林少华,见他没什么反应,暗暗庆幸好在林将军没听清,然后心里不断咒骂张虎,还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几天跟张虎这家伙混在一块,自己都变蠢了不少。
“祭旗,他们拿什么祭旗。”王东,突然反问道。
自古以来军队出征最喜欢用猛禽巨兽的头颅祭旗,侍奉天道苍穹,以此来赢得好运,可瞧着那群马匪破破烂烂的模样,去那里搞现杀的猛禽巨兽的头颅?
还是王东思考的时候,就听到了他这一辈子都不愿意听到的一句话。
“是杜翔,他们拿杜翔的头来祭旗!”林少华的语气很显然带着愤怒,也带上细微的哭腔。
“什么!”原本扶着老腰喘气的常春,直接一个箭步冲到城墙边,往半妖大营看去,可距离太远,只能看到模糊一片,常春用拳头狠狠砸在了砖石上呜咽的喊着:“杜翔!”
王东、张虎隶属于新吉城护城军一脉,归属马永宁管辖。常春和杜翔则是同时新吉军,是林少华这一脉的,两人的关系自然是于王东等人是不同的,虽然常春和杜翔在指挥方针上多有出入,关系也时好时坏,可他们却是毫无疑问的同泽兄弟。
其实杜翔的遗体没有夺回来,一直是所有人的心病,可如今得知这样的结果更让人愤怒。
“将军,出城吧,我愿意领兵杀……”
还不等常春说完,一个更为急迫的声音再次出现。
“报!有千余百姓正往北门赶来,他们说要诛杀魔族奸细,吕…大夫。”
“什么!”单膝跪地请战的常春直接扭过头,盯着那个报信的传令官一脸不可置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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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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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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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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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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