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重生之锦绣风华>第4章 巧遇
  这时芳华院里突然闹腾了起来。

  洛锦绣觉得心里很是烦躁,便推开门问道,“暮云,怎么了,为何如此吵闹。”

  “小姐,是三小姐来了,还带着一大帮子人,说要给小姐你看病,奴婢这就去回绝了她们。”

  话还没说完,那洛锦妍带着一帮人就闯了进来,暮云直接被推倒在地。

  洛锦绣连忙扶起暮云来,怒目道,“三妹妹就是这样对我的人的,有把我这个长姐放在眼里吗?”

  洛锦妍心惊了一下,只觉得洛锦绣哪里有些不一样了,却也没多想,只说道“听说长姐之前不小心摔进了那荷花池,病了几天都没好,妹妹特地带了大夫来给姐姐瞧瞧。”

  “不必妹妹挂怀了,姐姐的病已经好了,倒是妹妹你,一定要小心着点啊。”洛锦绣似笑非笑道。

  她自然是知道洛锦妍的心思,她生病那几天不让大夫来瞧,现在病好的差不多了,就带了一堆人过来假意姐妹情深,耀武扬威的很,她自然不会让她如愿。

  “你!既然如此,妹妹就先告退了。”洛锦妍带着人怒气冲冲的回到了自己的弄玉筑。

  丫鬟盼兰伺候在一旁,端了一盘精致的糖蒸酥酪,劝道,“三小姐,吃些点心吧,别气坏了自己的身子。”

  洛锦妍气愤的把盘子摔倒在地,怒道,“她算个什么东西,我带大夫去瞧她,她却让我小心着点,怎么,她还会来报复我不成。”

  盼兰又道,“小姐,您没发现大小姐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吗?”

  洛锦妍缓了缓心神,细细考虑刚才洛锦绣的行为,也觉得她和之前有些不同了。

  不过也没太在意,洛锦绣一直都是那样唯唯诺诺的性子,估计今天是因为她的丫鬟出事,才变了些。

  洛锦妍又问道,“香兰回来了吗?我有事要问她。”

  “奴婢回来了。”一个声音道。

  “香兰,打听到那姜公子最近的行踪了吗?”

  “小姐,奴婢打探到了,姜公子昨天先去了东街的一家书院买了纸墨,后又与何家的何鸿泽公子一起去了梅园赏梅,最近还去了浮曲阁听戏。”

  那姜公子其实就是姜沐心一母同胞的弟弟,姜家的五少爷,姜沐轩。

  虽然和姜沐心一母同胞,姐弟二人性格却完全不同,全然不像他姐姐那般心胸狭隘,倒是一个面如冠玉、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之人,平日里喜欢写字,作画,没事喜欢听听戏,舞舞剑。

  如今姜沐轩已然十七岁了,却还没有夫人,侍妾,连通房丫鬟都没有过,因此颇受燕京城中女子喜欢,在燕京城“女子最想嫁”排行榜中排得第二高位。

  而洛锦妍也在这些女子之中,之前的一次赏花宴,她遇见了姜沐轩。

  那时她不小心崴了脚,姜沐轩细心的为她拿来了擦伤药,还仔细的涂抹了伤处,虽然燕京民风开放,可这般被男子看了脚,却是让洛锦妍害羞极了。

  自那以后,便再也忘不了姜沐轩。

  只是那姜沐轩仿佛对谁都那般体贴温柔,她也制造了几回偶遇,可那姜沐轩仿佛早已忘记了他们之前的交集,对她总是淡淡的。

  因此,洛锦妍气恼极了,气姜沐轩对谁都一样,因此才有了洛锦绣掉入荷花池一事。

  而这边,芳华院里,暮云给洛锦绣梳妆打扮着。

  洛锦绣看着铜镜中的女子,只觉得一阵恍惚,突然想起之前为什么看这张脸如此眼熟,

  在很多年前,有一次洛夫人办了个宴会,邀请了许多燕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那时洛锦绣母亲想带洛锦绣去开开眼,长长见识,便让洛志元去求了三张帖子,成功进入了洛府。

  便是在那时,洛锦绣瞧着了那出尘一般的洛府小姐。

  洛锦绣的母亲坐在女眷席中,高兴的对她说道,“茜茜,真是好巧呀,你与这洛府小姐都叫锦绣,这可真是有缘。”

  小小的洛锦绣瞧着那坐在席间的女子,羡慕她长的如此好看,还希望自己长的和她一样好看就好了。

  没有想到,阴差阳错,“她”竟真成为了“她”。

  “暮云,我们上街逛逛吧,我想采买一些东西。对了,曼云回来了吗?”

  “没回来呢,自从那日您问完她话后,便再也没有回来,不会是心虚偷跑了吧,小姐,您还在意她干嘛,她害的您那样惨。”月儿回道。

  “罢了,由着她去吧。”洛锦绣淡淡道。

  “对了,小姐,您今日出门要穿哪件衣服啊。”

  洛锦绣看了看衣服,都是些素雅的,想来也是,那些华贵的估计早都让洛锦妍那些人拿走了,不过也正合了她的意,她本也不喜太亮丽的颜色。

  “便是这件吧。”

  洛锦绣去屏风后换了衣服,出来一看,直叫暮云惊了眼。

  只见洛锦绣淡粉色衣衫裹身,外披白色纱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步态愈加雍容柔美。

  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头插素簪,一缕青丝垂在胸前,薄施粉黛,只增颜色,双颊边若隐若现的红扉感营造出一种纯肌如花瓣般的娇嫩可爱,整个人好似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清灵透彻的冰雪……

  暮云知道自家小姐美,却从不知道这般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身气质不同了,只觉得比以前还要美上三分。

  洛锦绣带着暮云便出了门,府上侍卫对她的进出也毫不在意,想来也是,洛风翰都不怎么记得她了,这些侍卫们更是不理睬她了,如今府中在意她的,怕只有那洛锦妍,不过如此一来,她出府方便,倒是省了许多事。

  洛锦绣径直去往了西长街的一家兵器铺,她之前就想了,前世自己落得那般的下落,便是因为无人帮她,而她自己也无能力帮自己。

  如今重活一世,必然要学些功夫和本领,不被别人肆意践踏。

  首要的,便是要来兵器铺打造一把称心的兵器。

  那店家见有如此漂亮的女子进来,也是很震惊。

  如今北魏国力鼎盛,没有外邦侵扰,西楚十几年前打了败仗,现如今,西楚国王的儿子还在燕京城当着质子呢。而南梁和东越更是两个小国家,兵力不雄厚,更是不被北魏放在心上。

  是以,这燕京城中一般来买兵器的都是世家公子,受师傅教诲,或是自己喜爱,来挑称手的兵器,还有些便是江湖女子。

  他家是这燕京城中最大的兵器铺,见过形形色色的男子与女子,却从未见过穿的如此好看的闺阁女子来挑选兵器,故一时愣了神。

  “店家,店家,我想问问有没有适合我的兵器。”洛锦绣出声道。Χiυmъ.cοΜ

  那店家缓了缓神,来者皆是客,只要能赚钱,管他是什么人买呢。

  微笑开口道,“小姐,看您是想要什么样的呢?如果想要贴身小巧一点的,可以选择匕首,如果想要杀伤力大一点的,便是剑和鞭子,远距离一点的便是弓箭。”

  洛锦绣想了想,自己到底是女子,不比男子,可以随身佩戴武器,还是买匕首吧,更容易随身携带,万一遇上个什么特殊情况的,还可以自我保护,等练了武功,再使剑什么的。

  便对店家说道,“还是匕首吧。”

  暮云看着自家小姐的举动,也是抹不着头脑,不知道买来兵器做什么,不过小姐要做什么都有她的理由。

  那店家也是一副不出我所料的眼神,看着洛锦绣的样貌、周身的气质还有穿衣打扮,不像是个没钱的,便把她带到了上乘的兵器那边。

  洛锦绣一眼便看重了一把匕首,只见这把匕首通体滋润,纤长挺直,结实锋利,上面还点缀了一颗红宝石,更是衬的这把匕首格外迷人,拿起来也是轻飘飘的,毫无重量,但用起来却削铁如泥,远非看起来那般没有杀伤力。

  洛锦绣拿着匕首激动不已,道“果然是上乘之品,老板,这把匕首多少钱,我要了!”

  “小姐,这把匕首您刚才也看了,知道这是不凡之物,它得要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银子,这么贵!”洛锦绣惊呼道。

  她只想着买东西,却忘记了自己根本没有钱,说来也是可笑,一个丞相府嫡出的大小姐,身上竟然没有一两银子,买的又是匕首,也不能记在丞相府的账上,更给了那些姨娘说三道四的机会。

  暮云这时候也有点心虚,拉了拉洛锦绣的袖子,低声说道,“小姐,我们出来的时候没有带银子。”

  那店家也是个人精,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他一下就看出了这主仆二人根本没有这么多钱,但还是淡淡道,“既如此,那这匕首估计就与姑娘无缘了。”

  就在这时,铺子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一个声音道,“姜兄,我听说这兵器铺最近新进了很多兵器,我之前便看重了一把匕首,今天一定要拿下它,你也挑一把称心的吧。”

  另一个声音听了后,淡淡道,“好,那我今天也来挑一个吧。”

  却原来是那姜沐轩姜公子和何家何鸿泽公子进来了。

  那店家看着,立马迎了过去,“二位少爷,今天来想挑选什么兵器呢。”这姜公子和何公子也是燕京城里有名的人物,他自是认得。

  那何鸿泽听了老板的话,径直来了洛锦绣这边,说道,“就她手里那把匕首。”

  洛锦绣听得这话,回过头来。姜沐轩看着洛锦绣的面容,一时失了神,他从未见过如此花容月貌的女子,那些世家女子也有的很好看,但是总感觉沾染了世俗的气息,不像洛锦绣这般,完全像个气质出尘的仙人,这淡粉色衣衫,更是衬得她秀雅绝俗。

  “姜兄,姜兄,你听得我说话了吗?”何鸿泽见姜沐轩呆呆的,对他说道。

  姜沐轩听见了何鸿泽的话,终于缓过了神,又恢复从前那般温文尔雅的姿态。

  何鸿泽又焦急问道,“老板,这把匕首已经卖出去了吗?”

  “还没有呢,这位小姐还没付钱呢。”

  洛锦绣看了眼那匕首,只道是无缘,不过以后总会有更好的,倒也不必如此纠结。

  便开口道,“既然公子如此喜欢,那我就割爱了,暮云,我们走吧。”

  何鸿泽正高兴呢,便听到一旁的姜沐轩开口道,“姑娘等等,既然姑娘也喜欢,那这把匕首便买来送给姑娘了。”

  不止何鸿泽惊讶,洛锦绣听得了这话,也是有点惊讶,她和面前这人素未相识,何以赠送如此贵重的礼物,开口道,“这礼物太贵重了,恕我不能接受,而且君子不夺人所爱,既然这位公子喜欢,我就更不能接受了。暮云,我们走吧。”

  说着,洛锦绣便出去了兵器铺。

  姜沐轩还在那里呆呆的看着洛锦绣离去的背影。

  何鸿泽还傻呆呆的,什么也没意识到,高兴的说,“姜兄,既然那位姑娘不要,那这把匕首我就能买了,老板,给我包起来。”

  姜沐轩仍旧在那慌着神,回到了姜府,依旧是心不在焉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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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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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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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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