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太阳下山才回来,可却没找到。
“哎,从咱村到洛阳城,这一路都找了,没有。”和伯接过何川递来的水,喝了一口,继续说道,“城门的军爷我也问了,说没见到。西市我也转了一圈,也没有。”
郑山问道:“按理说,昨天买回来,要是跑的话,肯定会回西市啊。”
“谁说不是呢,路两边的林子里我也找了,真是奇了怪,不知道跑哪里了。”和伯语气有点自责,怪自己没给何川交代好。
“找不到,那就肯定被人牵走了。”郑山嘴里骂骂咧咧,好像在骂那个偷马贼。
何川下午就被郑山说了一顿,只能抿了抿嘴,其实他没什么感觉,就是担心这马被野兽吃了。
其实丢了就丢了,报官都没用,查都没地方查,没办法。
这马确实往洛阳城奔去,确实如郑山所说,半路被人截住牵走了,这事还要从贾大成说起。
昨天下午,贾大成回到洛阳,因为太过狼狈,被挡在城外,差点没进去,可这邋遢的模样,还是在小范围内传开了。
当晚,贾大成十几人不约而同地去喝酒,吓得,压压惊,有人喝多了,就把下午的事情,添油加醋地说了出去。
不敢说组团打劫,只说是去打猎,之后就不一样了,有说遇到了高人,打扰了人家清修,有说遇到了神仙打架,殃及池鱼了,有说陷入阵法了。
可不管哪个说法,到最后都出奇的一致,那高人随便一指,方圆数里的地面瞬间燃烧起来,虽有夸张,但说得有模有样。
明眼人都知道,这群人是出城抢劫了,遇到高人,吃了大亏。
可第二天,还是有些人,按照指引,找到了被火药烧黑的地面,直接证明了贾大成等人的话,这事重新传到城里,就吸引更多的人出来寻找,不乏官面上和世家里的人,更有细心的,扩大了搜素范围,找到了狗娃玩火药的石头,被高价买走,当晚石头就出现在右卫将军张亮桌子上。
而在张亮桌子上,还铺了一张白宣纸。
洛阳城外遇到神仙的事情,当天夜里就传开了。
深夜,官方和世家又抓了贾大成等人,拷问得知,确实有个少年随便一指,整条马路的地面瞬间燃烧了,而且这个少年买了十车粮食,还在城外给灾民发钱,这事火速得到了确认。
可惜没人知道七叔和何川是哪里人,有人判断,肯定是哪个地主家的仆役,否则拿不出那么多钱买粮食。
王二,洛阳城的混子,也是这事的参与者之一。
昨晚一起喝酒,就听贾大成吹嘘遇到了神仙,自己是一百个不信,可中午,这事越传越玄乎,抑制不住好奇心,也想出城看看,结果半路看到了一匹黑马在路边吃草。
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没人,也不管有没有主人了,更不管神仙不神仙了,骑上马就往城里赶,直奔了西市,以免夜长梦多。
周武德,家中小有资财,只有一个儿子,所以非常宠爱,奈何儿子周天有个当兵的梦想。
唐朝采用府兵制度,参军一度是世家子弟的特权,普通人都没资格。之后对普通民众开了绿灯,但名额有限,挤破头都不行。
周武德是真疼儿子,变卖了一半家产,上下打点,贿赂官员,可依然没能如愿,人家直接来了一句,你家儿子太少了,容易断子绝孙,就被怼了回来,人家为了你好,也没法说什么。
自己赶忙回家又纳了两房小妾,努力生儿子,无奈年纪大了,努力了两年,效果不佳。
这日,见儿子练完武,蹲在房里长吁短叹,就想买匹好马,哄儿子开心。
可还没进西市,就遇到了王二,听着马蹄声音不对,周武德是何等敏锐,急忙拦住王二就问:“小兄弟,你这马怎么卖啊?”
“你怎么知道,我要卖马?”王二纳闷。
“看你牵马要进西市,不卖马,难道是买马?”周武德拿住马腿,看了一眼,确实有东西。
王二也没注意,看马蹄牙口,是买马的正常流程。
“哈哈,确实。”王二也着急脱手,把周武德拉到了路边,小声说道,“你也看了,这马不是军马,但确实是个好马,这马没办文书,也不废话,10两,拿钱,你牵走。”m.χIùmЬ.CǒM
唐朝,像奴婢牛马买卖,都需要出具文书的,官方盖印,防止是偷盗的,不过也有灰色地带,稍一操作,就能鱼目混珠。
周武德一听这话,这不是遇到傻叉了嘛,二话不说,掏钱牵马,直接回家,西市都没进。
王二也拿着钱,潇洒去了。
周武德回到家,迅速检查了四个马蹄,大喜。没让管家上手,亲自牵着马,进了内院。
“天儿,天儿,当兵有望,当兵有望了。”
周天在屋里,听父亲这么喊,直接就冲了出来,抱住周武德就问:“阿爷,您说的是真的?您没骗我。”
“天儿,别急,这次绝对是真的。”
周武德屏退了仆役、丫鬟,只留下周天和老管家,把马蹄展现给儿子看。
“这?”周天仔细看了看,又看了看其他三个蹄子,都一样,瞬间想到了这东西的用处。
“阿爷,这是?”
周武德抑制不住的欣喜:“怎么样,是不是奇思妙想?”
周天点头。
“这不是军马,看这铁器的工艺,也绝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打造的。我怀疑是世家的马,这种发明被世家隐匿,也是他们的风格。”周武德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你收拾一下,我们立即前往都督府,阿爷定能给你求得一个机会。”
“阿爷,会不会得罪世家?”周天虽然有梦想,但不是傻子。
“管不了那么多了,得罪就得罪了吧,能够解决战马的问题,可是泼天的功绩。即使世家报复,我们也认了,而且我们要快,万一,你懂的。”周武德郑重道。
周天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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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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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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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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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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