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难怪了会哭,生气了也会咬“他”,“他”看她睫毛上挂着泪珠可怜兮兮的样子,用手背蹭掉她的眼泪:“你咬人的毛病是不是这辈子都改不掉了?嗯?”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履行承诺照顾你保护你?你以为我是怎么知道你回国备战高考然后考上北外的?又是怎么知道你在北外攻读德语系还学得不错的?又似怎么知道你这些天一直在跟踪我?”
时欢呆呆地看着“他”,才懵懵懂懂地明白:“你监控我啊。”
“他”嘴角一泛:“就是为了以防你像现在这样倒打一耙。而且我怎么没有给你理由?你说你喜欢我,我被你吓跑了,这个不是理由?”
“……”时欢憋憋屈屈,“我又不丑!”
“他”悠悠道:“但你会咬人。”
“……那我以后不咬你,你能不能不要甩了我?”
“他”避开了她的问题:“我带你去吃饭吧,然后送你回学校。”
“他”坐上时欢那辆车的驾驶座,时欢赌气去了后排,“他”一边调整座椅,一边说,“不要再悄悄跟踪我,专心学习,现在我常驻在京城,你想见我可以直接给我发信息打电话或者来公司找我。”
时欢没吭声,“他”转动方向盘,将车开出车库。
“他”带她去吃她以前喜欢的泰国菜,吃完也才八点多,“他”顺便在水果摊买了一袋水果给她,便将她送回学校:“租车凭据给我,我明天让人去还车。”
时欢打开书包,将凭据给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现在有喜欢的人吗?”m.χIùmЬ.CǒM
“他”双手放松地握着方向盘,过了一分钟才说:“不想骗你,我现在没有。”
时欢:“那你必须跟豪门千金联姻吗?”
“不是。”
时欢:“那我们真的完全没有可能吗?一点都没有?”
“他”顿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时欢就知道“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要不然像刚才那两个问题一样,一口回绝她就好。
她低落了一个晚上的心情,现在枯木逢春,焕发生机。
“我理解你当初说的话,你觉得我是因为习惯和依赖,所以把亲情当成爱情,又觉得我是在青春期对异性好奇而我身边又只有你,对你不是认真的。但现在我们分开两年了,我不仅成年了,而且已经是大学生,我接触到了很多人,他们也好看也厉害,但我还是只喜欢你。”
“……成年了就可以不害臊了是吧?”干脆转移话题,“小时欢现在的最紧要任务是学习,其他的,等你毕业再说,好不好?”
不好。
时欢现在知道他没有喜欢的女生,甚至不会接受家里安排的联姻,她更不会“放过”他。
时欢翻来覆去想了一个晚上后,决定按照网上的教程——倒追他!
有句老话叫“女追男隔层纱”虽然不知道是从哪儿传出来的,但能流传得这么广,肯定有道理。
时欢迫不及待实践网上的攻略,次日就约“他”一起吃晚饭。
第一步,制造不经意的肢体接触。
时欢特意穿了一双六公分高的高跟鞋,穿上去后,她感觉自己像是刚刚驯服了自己的双腿,走路摇来晃去,又不想显得太刻意,所以强行稳住。
“他”老远就看到她姿势僵硬地朝自己走过来,蹙眉:“怎么穿这么高的鞋?不知道高跟鞋会导致下肢疼痛、脊椎位置改变、对腰椎神经也会造成压迫?下半辈子想当驼背?”
“……”好毒舌。时欢冷静地造谣,“是吗?我平时都是这么穿的,我们女大学生都是穿这么高的。”
“是吗,那是我没有读过大学。你等会儿最好不要喊我背你。”嘴上不留情,但行为上还是一直替她看着路,在想等会儿点完菜,到附近的鞋店给她买双平底鞋吧。
时欢的心思完全跟他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一直在暗中找时机,走到餐厅,上台阶的时候,她本来想假装崴脚趁机往他怀里扑,结果她真的崴了!
好在“他”本就有在留意她,眼疾手快揽住她的腰,时欢扑到了他的怀里,完全本能地抱紧他,吓得惊魂未定,甚至没有注意到两人胸膛紧贴,只感觉自己心跳加速。
“他”倒是顿了一下,然后见她扶着站好了:“下次还是穿矮一点吧,女、大、学、生。”
后面四个字多少有点嘲讽了哈。
时欢后知后觉想起来,他刚才的心跳好像也有点儿快……她嘴唇扬起来,马上开始第二步,引导对方碰触自己。
他们这顿饭吃的是小龙虾。
“他”其实不太满意,是时欢点名要吃才勉强来的:“我记得以前你不爱吃虾,带壳的太麻烦的,你都不吃。”
时欢戴上一次性手套,十分生疏地剥虾:“现在喜欢了,每个星期都要吃一顿。”
“他”挑眉:“我帮你剥?”
“我自己就行。”时欢微低着头,很专注的样子,头发也垂了下来。
小龙虾是一大盆一大盆的直接摆在桌子上,她的头发要碰到的时候,“他”伸手将她的头发往她的耳后别去。
时欢顺势说:“我包里有橡皮筋,你帮我把头发扎起来吧。”还示意自己的手,无辜道,“我的手指沾了。”
并不是故意要你帮忙的哦。
“他”当然是答应,起身绕到她那一边,从她的包里拿出橡皮筋,将她的头发收拢在一起。
时欢今天穿的是方形领口的连衣裙,前胸和后背都露出一片雪白的皮肤,头发撩起的时候,喷在耳后的香水味道也散发了出来,“他”一眼就能看到她皮肤下淡青色的青筋,目光微微往前,还能看到她胸口若隐若现的一颗红色的小痣。
刚才门口那一抱,他也有感受到她的,胸。
“他”突然明白这只小猫玩什么花招了。
“他”舌尖抵了下腮帮,有点气笑,快速帮她扎好。
“快吃,吃完送你回学校。”
……
南颂和时欢本就是一个学校的,知道小妮子今天去撩男人了,看到她回来,第一时间跑过来问她怎么样?追到了吗?
时欢认真复盘总结:“我感觉真的有用诶,他好像有反应了。”
“有反应了?”南颂来兴趣了,“大不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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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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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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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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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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