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董转着轮椅从休息室出来,看到时欢,露出慈蔼的笑:“阿稚,来了。”
时欢喊:“爷爷。”
温董柔声:“知道你忙到现在,还没来得及吃饭,所以就叫你来了。阿稚,你看看这些菜合不合你的口味?应该还行吧,都是咱们鹿城一位特别有名的大厨做的。”
“难怪那么好看。”时欢洗了手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蜜汁烧鹅,外酥里嫩,咸甜口的,“很好吃呀。”
温董连忙给她夹菜:“喜欢就好,咱们爷孙都没有好好的吃过一顿饭。”
时欢:“以后这样的机会肯定还有很多。”
说起来,她也不是突然就接受温董这个爷爷的。
自从周自珩对她说,真正的温家人,是温董和她的妈妈,而尚世杰、温只颜还有那些奇形怪状的表姐妹表兄弟,算起来,都不是真正的温家人,她可以不那么排斥温家人。
那之后,她对待温董的心情便开始发生变化,在她坦然面对尚世杰带给她的那些阴影后,她也坦然接受温董这个亲人了。
温董说:“哎,应该把自珩也叫过来的,咱们一家人一起吃饭。”
时欢抬起头:“爷爷,您知道的,我跟周自珩在一起,只是为了能在温家和温鹿站稳脚。”
“那你不是还怀了他的孩子吗?”温董以为他们是假戏真做了。
时欢莞尔:“孩子其实不是周自珩的。”
温董一惊:“什么?”
时欢道:“我一直没有跟您说,我跟江何深有过两年婚姻,还有一个已经满周岁的女儿,我现在怀的孩子也是她的。”
“江何深?”好熟悉的名字,温董仔细一想,“恒安江家?”
时欢颔首:“嗯。”
温董恍然大悟:“难怪你之前那么关注1258航班……那你们现在?”
时欢微微一笑:“之前因为一些事吵了一架,现在已经和好了,回头我把他带来给您看看。”
温董不太高兴,吃了几口饭,他不认识这个叫江何深的,私心里还是觉得周自珩最配他的阿稚,看看,两个人小时候认识,这个就叫青梅竹马、知根知底,而且还有婚约,不就是天赐良缘、门当户对嘛。
他忍不住问:“他有自珩那么好吗?”你要不要再想想?
“那要看哪方面了——长相的话,审美本身是主观的,评不上来谁更好看;身高的话,江何深会更高一点;身材差不多;性格,”时欢自己说着都想笑,“他的性格肯定没有周自珩好,他说话很不客气,嘴巴毒,但是心很好。”
温董本来还想再劝劝,但是想到,他当初就是看错了尚世杰,才害了阿妩,害了阿稚,也害了他自己,叹了口气,不再多说了;“无论他好不好,你都是喜欢他那样的。”
时欢抿唇一笑:“嗯。”琇書蛧
她就是喜欢,江何深那样的。
……
门外,周自珩眼皮微垂,将手杖握紧。
他来温鹿,是来找时欢,听说她在温董这儿,才过来的,意外听到这些话,他无声地转身,径直离开。
商秘书对看到周自珩的员工说:“不用说周总来过。”
员工们愣愣的,下意识点头。
周自珩出了温鹿,上了车,手杖握在手里,而另一只手手里拿着一个漂亮的礼盒——这是他原本想送给时欢的礼物,祝贺她在这场跟温只颜的战役中,大获全胜。
但她现在,还需要吗?
过了片刻,周自珩将盒子递给商秘书:“你拿去交给前台,让前台等会儿给阿稚。”
商秘书:“好的,大少爷。”
周自珩似自嘲地一笑:“以后,也不用叫大少爷了。”
商秘书只以为他是因为常加音已经不是周家二小姐,才说不用称呼“大少爷”,便道:“是,少爷。”
……
温董盛了一碗汤放在时欢面前:“说一千道一万,总而言之,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自己觉得开心,觉得幸福就好。”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江家,年轻的时候,我跟他爸江征打过交道,那是个狠角色,但也的确是一个有能力的领导,虎父无犬子,这个江何深,我相信差不到哪去,你说的啊,有时间把他带来给我看看。”
时欢哂笑:“江征不配跟江何深比。”
连自己亲儿子都下得了死手,猪狗不如的东西,哪配跟江何深比较?
江董没有多想她这句话,只是跟话家常那样说:“都说当别人家的新儿媳,最怕的就是遇到刻薄的公公和婆婆,江家没有婆婆,你也不会太受挫磨,江征毕竟是男人,想必也不会这么小气为难你一个女孩子,我也就放心了。”
时欢随意地点头,点完才意识到他这话有点不对:“爷爷,你为什么会说‘江家没有婆婆’?江夫人一直都在啊,对我也很好。”
江董喝了口汤:“是吗?那是江征是又娶了?”
时欢眉头皱起来:“现在的江夫人,就是江征的原配妻子。”
江董放下筷子,认真起来:“不对吧?我怎么记得,江征的发妻,很早就去世了呢?”
“您是不是记错了?现在的江夫人,姓陶。”
“是啊,姓陶,陶思童?”
时欢愣怔:“……不是啊,是陶思颖。”
江夫人的名字是叫陶思颖。
陶老爷子有三个女儿,大姐陶思童难产去世,老二陶思颖嫁给江父,生了江知祈江何深,陶思蔷最小,是陆静因的朋友,当初为了帮陆静因,对江何深下迷药,这些时欢记得很清楚。
可温董却连连摇头说不对:“江征的妻子,是叫陶思童。”
“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当年温鹿与恒安竞拍一块位于机场边,可以用来做飞机修理厂的地,两家公司咬得很紧,温鹿后继无力,眼看恒安就要赢了,江家人突然闯入会场,跟江征说,他的妻子出了意外,难产,快要不行了,他当场不顾竞拍直接走了,这才让温鹿拿到了那块地。”
“我没想到江征看起来那么强悍的一个人,对妻子竟然如此深情,便问了旁人他妻子是谁?就有人跟我说,是陶家的长女,陶思童,再后来,我又打听了一下,得知他的妻子没保住性命,已经撒手人寰。”
“……”
时欢起初是怀疑,温董年纪大了,记错了。
但温董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得这么清楚,不像是会在一个名字上记错,而且记错成别的名字就算了,偏偏还记错成陶思童,这个真实存在过,甚至就是因为难产而死的女人。
不会这么巧的。
时欢还想起陶老爷子。
她见过老人家两次,一次是在他的寿宴,一次是在宋薇的婚宴,老人家年纪大了,意识不是很清楚,两次都是将江知祈和江何深说成陶思童的孩子,旁人纠正,他才似懂非懂地点头。
难不成,陶老爷子虽然糊涂了,但说的反而是真话?江知祈和江何深就是陶思童的孩子?陶思童当年生下双胞胎才会难产去世,现在的江夫人是续弦,并不是江何深的亲生母亲?
“……”
时欢是聪明的,敏感的,见微知著,能从这条突如其来的线索里,隐隐约约窥见江父区别对待两个双生儿,喜欢江知祈,厌恶江何深,甚至不惜对江何深下得死手的真正原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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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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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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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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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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