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衣的料子很软很滑,颜色也很可爱,一只袖子是橙色一只袖子是蓝色,领口和衣摆都有编制的花边,胸口则绣了两大一小三只像在春游的小狐狸。
这明显是给咬咬的。
毛衣下面还有东西,江何深顿了一下,才拿出来。
是围巾。
深灰色的,男士用的。
江何深指腹在毛料上蹭了蹭,想起很久之前,他们一起去柏林出差,办完公事,闲着没事,就一起出门逛逛。
路过一个卖杂志的小摊,摊主是一位老奶奶,坐在门前,一边沐浴阳光,一边钩着围巾,她想在围巾上钩一朵玫瑰,但怎么钩都不满意,时欢就帮了她。
他随口问:“你之前在阁楼,不也喜欢织围巾?后来怎么没见你再织了?”
她那段时间,逮着机会就撩他:“二少爷这么问是想让我给你织一条吗?”
他嗤笑:“你还没睡醒?”
时欢不管他说什么,笑眯眯:“回国我就给二少爷钩,一条够不够?我可以给二少爷钩两条,一条灰的,一条白的,二少爷高不高兴?”
“……”
江何深喉结上下滑动,再想到林景舟刚才说的事。
下个月三号?她从禹城离开,都还没一个星期。
不过,为了不妨碍她去温家,亲生骨肉她都能说打掉就打掉,何况是区区婚姻,需要的时候拿来用用,又有什么关系?
她为了接近他,床能跟他上,孩子也能跟她生,“我喜欢你、我爱你、我们一辈子在一起”这样的话更是信手拈来,比起这些,订个婚又算得了什么?
根本就不算什么。
就像这条围巾,说要给他织的时候也只是随口说说,说过就忘,迟了这么久才给他,她以为他很稀罕?以为他真的有在等?
她是随口说说,他也早就忘了,谁都没把谁放心上,有什么了不起。
江何深嘴角一哂。
再去看那条围巾,挺好看的,在他的审美上,不过,下一秒,他就连同那件毛衣一起丢进垃圾桶。
……
次日早上,江何深和林景舟一起在餐厅吃早餐,顺便聊了今天要见的那个客户。
说着说着,林景舟目光瞥见一个从二楼下来的佣人,拎着几袋垃圾要去处理掉。
其中一个透明袋里装着什么,他喊道:“哎,等一下。”
佣人停下脚步,不明所以地看向他。林景舟扬扬下巴,“袋子里,彩色那个是什么?颜色还挺好看的。”
佣人犹豫着打开垃圾袋,拿出昨晚被江何深丢掉的毛衣。
林景舟眼神挺好:“这是新的吧?谁扔的?”
江何深冷淡地抬起眼:“我扔的。”
荣妈小声:“这是少夫人亲手钩的,一件给小小姐,一件给少爷。”
噢。
难怪要扔呢。
林景舟靠在餐椅上,玩味一笑,还以为他真的无动于衷呢:“我说二哥,你生气扔你自己的就行了,干嘛还扔人家做给孩子的?”
江何深语气生冷:“皎皎最近已经没有哭着找妈妈,留着这东西,再让她想起来么?”
林景舟哑然:“你这是要皎皎,彻底忘了小嫂子?”
“小孩子三岁之前没有记忆,她很容易就会忘记她。是她不要孩子,皎皎也大可不必再记得她。拿出去扔了。”江何深看都没有看一眼。
佣人低头:“是。”
“……”荣妈心疼得很,那可是时欢熬了好几个大夜,一针一针钩出来的,她追求尽善尽美,都不知道重做了几次。
但江何深的面色冷郁,她连偷偷去捡回来都不敢。
吃完早餐,林景舟坐了江何深的车去公司,车上他刷着消息,意料之中的,都是在讨论时欢和周自珩订婚的事情。
其他人暂时不知道“温稚欢=时欢”,只是觉得温家这个认祖归宗的亲孙女不简单。
确实不简单,第一天宣布成为继承人,第二天宣布跟周自珩订婚,今天第三天,最新消息是,她要参与周一的温鹿董事会,看样子是又要有动作。
林景舟的朋友圈里,有人用时下网络上的热梗,锐评了此事。
“三十年归期已到,恭迎温大小姐!支持大小姐手扇冒牌千金,脚踢豪门赘婿,重整温家雄风!”
林景舟啼笑皆非,回复:“没有三十岁。”明明才二十六岁。
也有人回复:“温只颜又做错了什么呢?”
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温稚欢的出现,影响最大的是温只颜。
温只颜一出生就是温家大小姐,客观来说,她并不是故意霸占温家大小姐的位置,她也是被人安排的。
温鹿发生空难事故,温只颜临危受命出任coo,在行业大会里代表公司鞠躬道歉,她做了自己所有能做的,也算是没有过错,却敌不过天降大小姐,一夜之间,身份没有了,未婚夫也没有了。
尤其是抢男人,太缺德了,既有又要,温稚欢的吃相未免太难看。
人们对待不公平的事情总会比较义愤填膺,温稚欢还没有正式在公众面前露面,就已经在流言蜚语里声名狼藉。
但不管外面怎么传,时欢在温家,都是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
她和温董单独一个院子,不出去不会见到温家其他人……不过,温家现在也没什么其他人了。
那些吵吵闹闹的表弟们被她“送”走后,表妹们要么找借口先回自己的家,要么都缩成鹌鹑,没人敢再来招惹时欢,时欢清净了很多。
时欢无端想起,以前江公馆也住了很多江家人。
像赵叶眉那一家,以前也是住在江公馆,江父很喜欢一家之主的权威感,而江何深掌管江公馆后,嫌这些人太吵,全都“送”走。
他们做法,还蛮像的。
想到江何深,时欢不由得晃了一下神,温董喊了她几次,她才反应过来:“怎么了?”
温董神情慈蔼:“我说,把花洒给我。阿稚,你想什么这么入神?”xiumb.com
“没有想什么。”时欢将花洒递给他。
温董自己转动轮椅,给院子里的花洒水:“这些花,有些是我以前种,虽然我不在,不过花匠照顾得很好,还都好好的,看着它们,就觉得,生命真的有无穷的韧劲。”
时欢“嗯”了声:“电影《侏罗纪公园》里,也有一句台词,‘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
温董思考了片刻,很赞同地点头:“很有道理。这个电影好看吗?”
“还不错,讲恐龙在现代复活的故事,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分寸感。”
温董望着她:“如果有时间,阿稚愿意陪爷爷看一看这部电影吗?”
时欢接触到他殷切期待的眼神,心头沉了一下,抿唇:“我看过了,你自己看吧。”
温董神色明显有些失落。
时欢别开目光:“医生说你的身体怎么样?”
温董听到她关心自己,又露出了笑:“双腿肌肉萎缩,神经受损,好不了,不过除了双腿,别的都是小毛病,能控制,也不算很糟糕。”
时欢看了他一眼——只要事情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或者九十九个不好外有一个还不错,那就都不算糟糕——她的心态也经常这样,原来她是像了他。
这微妙的血缘。
温董放下花洒,拿起一份文件递给她:“阿稚,这个给你。我委托律师做了股份转让合同,把我名下百分之十五的股份转给你。”
时欢接过去。温董微微一笑,“就当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也是我给你的订婚礼。自珩那个孩子,我虽然也有很多年没见过,但我还记得,你们小时候玩得很好,现在能走到一起,也是缘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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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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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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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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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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