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离婚后,前夫三跪九叩求我复合时欢江何深>第三百六十七章 他既狼狈又体面
  温家老宅的底子是晚清时期一位官员的私宅,时局动荡时,被卖给了温家的祖上,至今已经一百多年,建筑结构虽然还保留着那时候的风貌,不过都是重建的。

  老宅包括佣人和保镖在内,里外一共有二十人,一日三餐需要的肉啊菜啊不少,每次都是让人一起送三天的口粮。

  负责送菜的是市里一家大型超市,已经送了好几年了,司机开着面包车到门口,跟门卫打招呼。

  门卫认识司机也认识车,一边开门一边说:“今天怎么这么早啊?”

  司机笑笑:“今天要送的地方多,你们这里又比较远,就早点来了。怎么样?上次送的鱼不错吧?我又给你们送一箱,特别新鲜,还在跳呢!”

  门卫:“嘿嘿,是不错,下次要是有牛肉,也给我们送点牛肉来。”

  司机大笑:“你小子,不是自己出钱都不心疼的,现在牛肉八十一斤呢!”

  “那是!公家报销,当然是要吃点好的!”门卫跟司机聊得高兴,本来应该例行检查面包车,也觉得是老熟人了没必要,直接就放行了。

  面包车稳稳开进老宅,轻车熟路地开到厨房,这会儿天才蒙蒙亮,厨师都还来。m.χIùmЬ.CǒM

  司机左右看了看,没有看到其他人,才敢打开后备箱,搬开一箱菜,露出躲在后面的两个人。

  ——就是时欢和林斌!

  司机一边整理菜,一边不动声色道:“我只负责送你们进来,不负责送你们出去,等会儿要走你们自己想办法。”

  然后就搬着菜进厨房,时欢跟林斌对视一眼,两人一起跳下面包车。

  还是商秘书有本事,想到与其“飞檐走壁”潜行进去,不如“光明正大”从大门入,买通了司机,送他们一程,反而不会惊动看守的人。

  “走这边。”林斌带着时欢朝温董住处跑去,一路上灵敏地避开监控摄像头,边跑边说,“老宅是四合院结构,温董就住在后面的正房,等会儿你进去,我在外面望风,有人来,我就学鸟叫。”

  时欢抿唇:“嗯。”

  “你一定要问出来那四个人分别是谁,再不济也要知道谁是梅花,我们不能白跑一趟,知道了吗?”

  “知道。”时欢不用他叮嘱,也知道自己来干什么。

  一路潜行到正房,林斌拐了个弯,猛地看到有人守在正房前,他立刻躲回墙后,想了想,对时欢做了个他去引开人,她自己进去的手势。

  时欢点头。

  林斌巡视了一圈,看到假山上有一块石头摇摇欲坠,他弯腰,在花圃里找到一颗石子,瞄准了射过去,那块石头被击中滚到地上,发出动静。

  看守的人立刻喝道:“什么东西?!”

  林斌转身就跑。

  看守的人看到人影一闪而过,想都没想,立刻追上。

  时欢躲在门后,看着人被林斌引开后,马上跑进正房!

  屋内没有灯光,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时欢不敢开手电筒,只能用手机屏幕微弱的荧光照亮,快速在几个房间找了一圈,却没有人。

  她在门后发现一条楼梯通往二楼,考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走上去。

  才走到楼梯,她就听到楼上响起“砰”的一声,好像重物砸落在地。

  时欢立刻跑上去。

  二楼的一间房亮起微光,时欢走到门前,推开一条门缝,就看到,一个身形清瘦,头发花白的老人,跌坐在地上。

  老人的耳朵竟然还很灵敏,听到推门声,没有抬头,自己抓着拐杖,想要靠自己站起来,淡淡说:“我自己能起来。”

  他以为她是护工,或者看守他的人。

  时欢眼睛闪烁,没有出声,就这么看着老人双手抓紧拐杖,他的双腿明显没有力气,反复尝试,整整用了五分钟才从地上起来。

  老人坐到轮椅上,先缓了缓气,再从桌上抽了一张湿纸巾,擦拭自己的双手和弄脏的衣服,又顺了顺头发,理了理衣服,甚至拿起毯子盖在自己的双腿上。

  最后才转动轮椅去洗手间洗漱。

  他看起来有条不紊,然而他的衣服很旧,藏青色洗得发白,脸上还有一块淤青,刚才擦手,时欢也注意到他手掌的破皮,分明是不知道摔过多少次。

  这居然是温董。

  传说中温鹿集团的董事长,温家实际的主人,时欢血缘上的爷爷,如果她不是亲眼所见,哪敢相信,他竟然在自己的家里,过着这样的日子。

  可即使如此,他也保持着一副既狼狈又体面的模样——这好像就是他这个一生纵横商海,年近八十的老人最后的傲气。

  时欢心情繁复,又突然听到洗手间传出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她想都没想立刻推门进去:“你怎么了?”

  温董只是漱口杯掉了,他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的时欢:“你……”

  已经露面,时欢也没有再躲,站着不动,任由他看着。

  温董盯着时欢的脸,从疑惑到怀疑再到确认,眼睛慢慢睁大,“你是……你是阿稚?你是阿稚!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居然认得出她。

  时欢弯腰捡起漱口杯,走到他的面前还给他:“我们都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我是谁?”

  真的是阿稚!温董难掩激动,抓紧轮椅:“我看过你十几岁的照片,现在五官是长开了,但轮廓还在,而且你跟阿妩长得很像……阿稚,你怎么来了?”

  时欢却是第一次见他。

  他很瘦,只比皮包骨好一点,因为瘦,脸上挂不住肉,眼眶突出,脸颊凹陷,两鬓斑白,但也能从轮廓看出来,他年轻时应该也很英俊。

  也是。

  否则也生不出温妩那样好看的女儿,基因也不会延续到时欢。

  血缘真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时欢看着这样的温董,心情很不平静,沉了口气:“谁把你弄成这样的?温尚杰吗?你的人呢?他们怎么不救你?”

  温董不舍地看了时欢好一会儿,才摇摇头:“这里,里里外外都是他的人,我的人早就都被他换掉了。”

  他转动轮椅,时欢避到旁边,他从她面前经过,不知道要去干什么?

  时欢看他有些吃力,手指动了一下想去帮他,但最终也还是没有动。

  温董往门外看了看,没有人,关上房门,又将旁边的桌子拖过来想抵住门。这次时欢动了,走过去,帮他将桌子推到门后。

  “这样安全一点,要是有人来,你就躲到床底下。”温董又看着时欢,“阿稚,你来这里干什么?要是被他们发现,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跑得掉?”

  时欢看着他这副样子,干涩地开口:“……我是来问你,你是不是‘梅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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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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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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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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