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欢蹭了一下鼻子。
她不能说1258航班的空难有问题,只能将一切都推在温家头上:“毕竟我也没有别的仇人。”
南颂:“那个叫宋什么的女人呢?我之前听加音说,江何深有一个前女友还是前妻的,会不会是她想害你?”
时欢:“不知道,所以只能查查看。”
南颂有些担心地看着时欢。
禹城人喜欢吃辣,杭州菜偏清淡,加上这家餐厅没有开在繁华区域,所以哪怕正值中午,客人也没有很多。
桌与桌之间,用竹制屏风做了简单的间隔,时欢身后的那扇屏风画了翠竹,让南颂想起她们认识的那一天。
前一晚上,下了一夜的雨,清晨时分的街道上飘着丝丝缕缕的白雾,小南颂推开窗户,趴在窗口深深呼吸,她很喜欢这种空气湿润微凉的感觉。
无意间低头,看到她家门口那盆富贵竹边儿上有一个女孩,女孩坐在青石板台阶上,抱着自己的膝盖,低着头,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看什么?
这么早,怎么会有一个女孩在她家门口?小南颂心里有过疑问,但听到妈妈喊她吃饭,她就没管了,打开衣柜,今天穿妈妈刚为她做的天青色旗袍~
她穿好衣服,下楼喝粥,妈妈则站在她身后帮她梳头,扎了两根漂亮的麻花辫,眼看快到上学时间了,她随手拿了一个鸡蛋,背上书包跑出门。
她家是裁缝店,现在还没到营业时间,正门关着,她从侧门出去,经过正门时,她看到那个女孩还在。
她长得很好看。
跟她差不多大,十三四岁,只是头发湿湿的,黏在小巧的脸上,她身上的衣服还有点儿脏,她好像在这里坐了一整夜。
小南颂走过去:“快迟到了,你不去上学吗?”
女孩抬起头,仿佛才如梦初醒,站起就要走,小南颂拉住她的手,她倏地回头,眼底闪过惊恐:“……”
小南颂将鸡蛋递给她:“你吃吗?”
女孩迟疑地接过,鸡蛋还是热的,她小心地握在手心里取暖。
小南颂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她有些可怜,就说:“以后没地方去就来找我吧,我住在这里,你站在这里喊我,我就会看到你。我叫南颂,歌颂的颂。”
女孩动了动嘴唇:“……他们说我叫阿稚,稚嫩的稚。”
后来阿稚又来找过她一次,是在一个深夜里。
小南颂在做作业,一块小石子从楼下扔进二楼她的房间里,她走到窗边往下看,她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街道抬头望着她。
眼睛里祈求的光,让人看了就心酸。
“可以让我进来吗?”
“……我害怕。”
阿稚今天的衣服更脏了,小南颂带她躲开她妈妈上楼,给她吃自己偷藏的零食,帮她换自己漂亮的衣服,让她跟自己睡一张床,夜里她听到她躲在被子里抽泣。
她们真正成为朋友后,她才知道,阿稚很多个晚上,都是躲在别人家的屋檐下,一直坐在天亮才敢回家,她的枕头下一直藏着刀,她已经很久没有一觉到天亮。
……
南颂现在回想起这些都感觉不舒服,喝了口柠檬水,压了压情绪,还是忍不住咒骂。
“温家那群该死的,当年明明是他们对不起你,欺负你只有十几岁什么都做不了,你都离开温家了,还对你这么穷追不舍,迟早有报应!”琇書網
时欢夹了一块排骨放在她的碗里,淡淡一笑:“老天爷很忙,可能管不了那么多的报应。”所以比起等报应,她更喜欢自己来。
见南颂还在为她忿忿不平,时欢伸手摸摸她的头,“好啦,有你这个人脉广泛的朋友是我的福气,dna的事情就交给你了,麻烦你那位朋友了,你替我好好谢谢人家吧。”
南颂好笑,拍掉她的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少跟我客气了。”
吃完饭,南颂出于担心她的安全,提出要送她回去。
时欢拒了:“我自己开车来的,放心吧,光天化日,他们不敢。”
南颂这才放弃送她的念头:“到家要给我发信息。”
“知道啦。”
时欢回江公馆之前,绕路去了李明的超市。
她将车停在路边,按下车窗。
就像南颂说的,这家超市的外表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她却越来越肯定,车祸是蓄意的。
那些人动手越来越频繁,对她来说,不算是坏事。
因为这就意味着,他们露出的马脚会越来越多,她快要抓住他们的尾巴,知道他们是谁了?
接下来,就等dna对比的结果了。
时欢开车回家,回到家才知道,江夫人下午也出门了,说是要跟她小妹陶思蔷一起吃晚饭。
这本没什么,但她还带走了咬咬。
时欢平时很放心江夫人照顾咬咬,只是,这是江夫人第一次带咬咬出去,咬咬又刚病愈,想了想,时欢还是发了信息给江夫人,问她咬咬闹不闹?要是妨碍到她和小姨,她可以去将咬咬接回家。
江夫人收到信息的时候,咬咬是在——陆静因的怀里。
“上次在医院看到她,就觉得好可爱,粉雕玉琢,我从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孩子,江夫人,再让我抱抱吧。”陆静因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陶思蔷意有所指:“静因很喜欢小孩子呢,瞧她抱咬咬的亲热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咬咬是她的孩子呢。”
陆静因一笑:“我要是有这么可爱的孩子就好了。”
“咬咬在你怀里不哭不闹的,看来她也很喜欢你,你们很有母子缘呢,你说是吧二姐。”陶思蔷用肩膀撞了撞江夫人。
江夫人跟陆静因相处了一下午,也很喜欢这个姑娘,知书达理,温柔娴静,不愧是世家千金,她笑得合不拢嘴:“是是是。”
陶思蔷高兴道:“二姐,我早就说了吧,保证你一见到静因就喜欢,静因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孩,有她当儿媳妇,别提多幸福!”
陆静因羞涩:“蔷蔷姐,我哪有那么好,你别夸我了。”
“你就是这么好!”陶思蔷干脆挑明了。
“二姐,静因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何深,陆家这样的门第才配得上江家,静因对咬咬这么好,咬咬也跟静因这么亲,她们天生就该当母女,比那个时欢强多了!”
言下之意就是——
要江何深跟时欢离婚,娶陆静因进门,咬咬也归陆静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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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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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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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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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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