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渔没问追问过杨二郎他的想法到底是什么,她知道杨二郎现在也正迷茫着,也相信他弄清楚之后会第一时间告诉她。

  她只要做好自己的事,等着那个时候到来就行了。

  她带着一百棵野草回到破庙,很快就把野草分了个七七八八,收拢了一堆杂物。

  心情还不错,到手了一件完好的外衣,加上先前收到的那些,已经凑出一身没有破洞和补丁的衣裳了。

  正想着,就见杨二郎朝这边走来,她只看一眼便眯起了眼睛。

  杨二郎,好像在,笑?

  天知道,她与杨二郎的交集始于他丧母,那之后她在杨二郎脸上就只见过面无表情这一种表情。

  笑,怎么可能?

  但随着杨二郎走近,她发现那好像真的是笑意,虽然极其不明显。

  虽然心中疑惑,但她也笑着看回去。

  杨二郎进了屋,她刚想问今天有什么好事,结果在看到杨二郎手里东西的时候,脸上的笑凝滞住了。

  杨二郎走到她面前,将手里的东西放到地上,脸上虽没了笑意,但畅意和满足还是看得出来的。

  她猜测那大概和她今天再芥子空间里清点完野草和粮食情况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一样的,杨二郎也很满意他今天的收获。

  “时间还来得及,我们把它煮了吃吧。”Χiυmъ.cοΜ

  木渔看着地上那一团有着棕色皮毛的死物,忍着鼻尖翻涌的血腥味和臭味,伸手翻动了一下。

  虽然瘦脱了相,有些地方还被砸的血肉模糊,但依稀还能看出些什么,不是猫,也不是狗、狼之类,应该是狐狸。

  木渔取过一旁的抹布认认真真地把手擦干净,同时在心里斟酌着词句,

  “我们别吃这个了吧……要不和别人换些别的来吃?”

  杨二郎看着她,她也看着杨二郎,两人一时都没说话。

  末了杨二郎把视线转移到地上那只狐狸上,妥协般的呼了口气,然后又把狐狸拎起走了出去。

  木渔看着他的背影,有些无奈。

  她当然不是因为什么劳什子的珍爱生命、不能杀生这些见鬼的原因,经历过饥饿的可怕之后,她觉得要是真被逼到那份儿上,只要不是人,别的动物没什么不能吃的。

  之所以不吃这个,主要是怕有什么病菌。

  现在这条件,一个感冒发烧都可能让人丢掉性命,更别说狐狸身上可能携带的那些病菌了。

  吃家养的鸡鸭猪肉都得多想想,狐狸这种野路子不更得多留神?

  反正,现在还饿不死,那就没必要冒险吃这个。

  至于要怎么解释她也早就想到了,吃狐狸晦气,这个理由通俗易懂,也非常好用。

  不过,现在的问题不在这里。

  杨二郎是去那里逮到的狐狸呢?

  破庙周围的荒地草根都不剩一挑,蚂蚁都活不下去,狐狸当然不可能在这里生存,街巷那边更不可能。

  所以,杨二郎是去了破庙范围外的地方。

  而她所知道的可能捉到狐狸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位于黄沙城最南边的河洼地附近,还有一个是北山,也就是吃人的乞丐们聚集的地方。

  前者距离太远,来回一趟就得用尽时间和体力,不符合现在的情况,排除。

  那么就是第二种情况了,这是在北山捉到的。

  虽然她没去北山的地盘看过,但知道是因一座小山丘得名,也知道距离不远,所以狐狸最可能是在北山附近捉的。

  那杨二郎去北山做什么?为了捉狐狸么?

  这恐怕不见得,狐狸这东西,就是寻常年间深山老林里也轻易见不到,何况是现在在这城池之中,一般人可能根本想不到那片小山丘里还有狐狸存在。

  所以,她更倾向于杨二郎是为了别的什么事情去了北山,然后意外地捉到了这只狐狸。

  至于杨二郎去北山的原因……

  她抬头看向门口,天色已经阴沉下来,杨二郎两手托着什么踏进门来,让人看不清他的脸。

  “给,换来的鸟蛋和窝头。”

  木渔视线中杨二郎的脸再次清晰起来,和从前并没有任何分别,她把心中那点猜测收起来,坦然地从杨二郎手里接过窝头和鸟蛋。

  一只比野猫大不了多少的狐狸,换到了两个窝头和四枚鸟蛋,倒是还挺划算。

  说起来,狐狸这样的动物她不敢吃,鸟蛋倒还可以接受。

  她和杨二郎都许久没吃过肉了,有鸟蛋来解解馋倒也不错。

  不过这时候太晚了些,现煮已经来不及了,便把鸟蛋收起来,等明早再煮来吃。

  杨二郎有两个窝头,她手里也有两个,再一人分十来棵野草,倒也不至于挨饿。

  两人凑在一起吃东西,都是吃的又快又没声的主儿,不多时便塞完了。

  木渔从水罐里倒了两碗水,递了一碗给杨二郎,自己喝掉一碗,末了问他,

  “我们明早煮鸟蛋吃吧,对了,你和谁换的鸟蛋?”

  杨二郎一心喝水,头也没抬,说道,

  “赵老大他们。”

  木渔:……好吧,其实早就猜到了。

  “我是说,要是他们找到鸟蛋不难的话,我们可以偶尔和他们交换来吃……”

  杨二郎这次倒是认真地想了想,说道,

  “鸟蛋并不容易得,只偶尔能遇上这么一次好事。”

  木渔多少有点失落。

  鸟蛋好歹算是肉食,所能提供的营养不是野草或窝头能替代的,除此外,鸟蛋的滋味也很不错。

  不过想也是,灾荒年间哪有什么容易得到的食物呢?

  她刚打起精神来,就听到杨二郎若有所思地说,

  “鸟蛋不容易得到,鸡蛋要容易一点,东街那边住户有养鸡的,晨起能听到鸡鸣的声音。”

  木渔眼睛一亮,对啊,鸡蛋比鸟蛋好啊!

  只不过问题也有,鸟蛋是和有鸟蛋的乞丐交易,鸡蛋的话,需要去和养鸡的人交易才行。

  只是交易对象的不同,这事的难度便提升了一个等级。

  因为北山乞丐吃人的事,城里的百姓很排斥乞丐们出现,有时甚至会动用棍棒驱逐,根本不让乞丐在那里久待,更不要说交易东西了。

  这情况有些难办。

  木渔思索了一整个晚上都没拿定主意,但第二天一早吃到煮的香软可口的鸟蛋的瞬间,她做出了决定。

  鸡蛋是要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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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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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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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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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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