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悬着一盏孤灯,灯影阑珊,照着长夜里的鹅毛大雪。
狭刀掉落在地,锋利的刀刃上带着血。
紫色宫裙的女人倒在血泊里,银色长发比雪还要洁白,精致的唇角沾了血珠,像是一朵开到荼蘼的罂粟花。
纤细凝白的玉手,紧紧握着一张白狐狸面具。
那面具破旧不堪,曾被人摔碎过,又用黏土黏了起来,经年累月,佩戴的红绳早已磨损断开,像是她断掉的姻缘。
沈姜半阖着眼睫,瞳孔里倒映出窗外飞雪。
那年春意正浓,桃花绵绵,恰似这场飞雪。
那时他还是长安城惊才绝艳的少年霸主,得知她拒绝赐婚,立刻提着一把剑,红着眼睛闯进她的闺房。
他质问:“嫁给孤可是叫你受委屈了?你竟如此不情愿!”
她也是青春美貌意气风发的年纪,脆声道:“我只喜欢斯文内敛的郎君,皇太子粗俗不堪,甚至不顾礼节闯我闺房,我这辈子也不会喜欢你!”
他被这话伤到了心。
走的时候,背影十分孤单寥落。
而她害怕被逼婚,于是当天夜里就收拾包袱离开长安。
她在江南遇见了斯文风雅的昭奴。
却不知昭奴,竟是他假扮而成。
后来在宫中的许多年,他褪去了少年霸主的鲜衣怒马纨绔不羁,他变的内敛深沉、斯文安静,就像她年少时期许的郎君那样。
她以为是她逼迫所致,却原来,他只是想成为她心仪的郎君。
——当年长安城初见,就喜欢上了……如今,也仍然喜欢着……此生最幸运的事,是遇上阿姜。此生最后悔的事,是没能好好保护阿姜……对不起……
那日船上,他临别前的遗言犹在耳畔。
萧煜,爱了她一辈子啊。
热泪涌出。
沈姜朝着窗外飞雪,慢慢伸出手:“萧煜……”
她来见他了。
绵绵白雪在她眼中化作落英缤纷。
未出阁的少女盈盈转身,看见穿着细铠的少年霸主,手捧红缨头盔,骑照夜玉狮子疾驰而来。
马蹄溅起满地落花瓣,在风中留下一缕清香。
他朝她伸出手,语气顽劣放肆:“阿姜,深宫多么无趣,走,孤带你瞧瞧那万里河山去!”
他伸出来的手遍布细茧。
这双手能握剑,也能抚琴。
沈姜将手放在他的掌心,另一只手轻盈地提起裙裾。
她坐上了他的骏马。
骏马撒开四蹄,如流星般朝宫外疾驰而去。
从此以后,九州四海,万水千山,任逍遥……
宫灯的光,温柔地落在沈姜瞳孔里。
失去生命的凤眼,仍旧亮得惊人。
宁晚舟身体僵硬地跪在地上。
他用双手紧紧捂住沈姜的脖颈,几乎捂得手背青筋暴起,可仍旧阻止不了血液从指缝渗出。
他薄唇惨白,本就憔悴的面容遍布惊慌,低声重复着“不要死”,可是死神听不见他的祈祷,那鲜活的生命就在他眼前转瞬即逝,任凭他是位高权重的镇国公也无济于事。
他喘息着,保持着这个姿势足足半个时辰,直到双手冻得发抖,才终于崩溃地跌坐在地。
沈姜死了。
他知道救不回来的。
宁晚舟眼睛血红,捡起掉在地上的那把狭刀,发疯般飞快离开了冷宫。
他迎着风雪策马回到镇国公府,一头扎进黢黑的寝屋,掩上屋门,黑暗里却仍旧抑制不住颤抖的双手。
“唔……你回来啦……”
寝屋角落突然传出一声呓语。
靠在床榻上沉沉睡过去的南宝珠被他惊醒,在黑暗中揉了揉眼睛,摸索着拿打火石点燃灯盏。
灯盏幽微,朦朦胧胧照亮了寝屋。
南宝珠望向宁晚舟:“半夜才回,你刚刚去哪儿——”
话音未落,却捕捉到宁晚舟满身的血。
他的双手也都是血,指尖轻颤着,像是快要握不住那把狭刀。
她心尖颤了颤。
视线上移,宁晚舟眼睛通红,像是丢了魂儿。
她强忍恐惧,扶着床榻站起身,小声询问:“你……你杀人了?”
宁晚舟闭了闭眼。
再睁开眼时,他终于恢复了一点镇定,声音嘶哑地问道:“你妹妹呢?”
“不知道,大约跟天子在一起吧,她和天子一撞上就是你侬我侬干柴烈火,轻易舍不得回家——”
“我害死了沈姜。”
屋子里安静下来。
南宝珠懵了片刻,蓦然想起双生蛊的事。
她扶着床柱的手悄然收紧,指甲深深在金丝楠木上抠出几道小月牙,直到指甲折断沁出血珠,她才回过神。
她想笑,可是嘴角只迅速抽动了一下,就再也无法笑出来。
泪水夺眶而出。
她的眼睛睁得圆圆:“晚晚,你又在诓骗我是不是?这个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你快承认是随口编出来骗我玩儿的。”
见宁晚舟脸色苍白并不说话,她骤然变得歇斯底里:“你发什么呆?!这样的事,是能开玩笑的吗?!宁晚舟,你,你——”
她已是哽咽不能语。
她梗塞般的捶了捶胸口,忽然快步往外面跑:“我要回家瞧瞧,什么双生蛊,兴许是骗人的也未可知!”
宁晚舟也是抱了一线期望。
虽然说世间蛊毒玄之又玄,可那双生蛊也太邪门儿了,说不定根本就是一品红和沈姜联合起来诓骗他们的!
他立刻转身跟上南宝珠。
……
已近年尾,长夜漫漫,雪还在落。ωωω.χΙυΜЬ.Cǒm
长安城北的一座深宅里,两个小童穿着厚厚的袄子,各自抱着个小手炉,正坐在丹房外面的屋檐底下打盹儿。
盹儿打得正香时,两个小家伙同时皱了皱鼻尖。
他们被香味惊醒,连忙揉着眼睛坐直了身子。
往紧掩的屋门看了一眼,他们小声议论:
“好香啊,国师大人定然炼制出了了不起的丹药!却不知是做什么使的,要炼制几个月这么久!”
“算算时间,国师大人也该出关了!问问他不就知道了?”
正说着话,“吱呀”一声,丹房的门被从里推开。
身穿道袍的年轻郎君,眉间一点朱砂痣,眼底难掩疲惫,然而笑眯眯的俊俏模样却令人如沐春风。
他晃了晃白玉小瓷瓶,笑意更甚:“丹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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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迟了来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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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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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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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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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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