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明月,也如今夜这般圆满皎洁。
那时她还是稚童,在镜花园向金娘子学舞,是金娘子的得意门生。
后来,温彤也被送进来学舞。
温彤天赋很高,常常被金娘子表扬,甚至取代她的位置,被金娘子推荐在花朝节上当领舞的女童。
她不服气,就在背地里加倍用功,想在花朝节前夺回领舞的位置。
她终于将那一支白纻舞跳到极致。
趁着金娘子睡觉,她私自向温彤提出挑战。
园子里居住的世家小女郎们纷纷起了兴致,抱来琵琶、编钟、竖笛等物,争相为她们伴奏。
她率先跳了那支白纻舞。
她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那支舞,胜券在握地等待温彤献丑。
那夜月华如水。
小小的温家女郎,穿白纻舞裙,在满是露水的百花丛中起舞,长袖如练,舞姿瑰丽,回眸间圆润的小脸上浮着盈盈笑容,比明月更加温柔多情……
她看得痴傻。
金娘子不知何时出现的,伸手搭在她的肩上,柔声道:“像是问明月借了半缕魂魄,彤儿的舞至情至性,是有生命的。怕只怕,她将来会为情所累,丢了性命……
“至于惊鸿你,你的舞匠气太重,戾气也太重。惊鸿,凡事不妨大度点,才不至于在将来,做出令自己遗恨终生的事。”
金娘子是当年最出彩的舞蹈大家,是皇族和世家的座上宾。
可惜当时年幼的她,听不懂金娘子的话。
更不知道,将会一语成谶。
她哭着离场。
那夜之后,她仍旧用尽浑身解数来练习舞蹈。
她是那么的争强好胜,她从清晨练到黄昏,又在别的小女郎睡觉时,独自一人在花园里,对着平静的水面苦练仪态和风姿。
直到双脚磨出血泡,狼狈地跌倒在水边。
她抱着双膝哭泣,哭自己当不了第一,哭自己不如温彤。
就在她伤心欲绝时,花丛里突然钻出一个小姑娘。
是温彤。
她顶着满头蔷薇花瓣,裙裾和袖口都被露水打湿,模样十分滑稽。
她尴尬地走到水边:“我关注你很久了,不过是一支舞而已,何至于此呢?你都受伤了,就别跳啦,我给你处理伤口好不好?”
小姑娘温温柔柔。
赵惊鸿也不说话,只迟疑地注视她。
温彤掬了一捧水,仔细为她清理干净血泡,又从荷包里取出一根绣花针,小心翼翼地挑开血泡。
她垂着头,几缕鬓发垂落在白嫩的脸蛋旁,眸色十分认真:“我阿娘学过医术,因此我也稍微懂点……”
她用干净的手帕包好伤口。
又鼓着腮帮子,对着她的伤口温柔吹气。
她抬起头,眉眼弯弯:“一点儿也不疼,是不是?”ωωω.χΙυΜЬ.Cǒm
赵惊鸿从没见过那么纯善的笑脸。
她自幼争强好胜又孤绝清高,身边没有一个朋友。
温彤,是唯一对她笑的同龄姑娘。
她想说谢谢又拉不下脸,于是面无表情地站起身,端着世家女郎的派头,冷冷道:“我会给你银钱的。”
说完,她以一种近乎狼狈的姿态羞愧逃走。
后来,她开始关注温彤。
她躲在花丛里,躲在门扉后,躲在游廊拐角,看着她和其他小女郎说说笑笑玩游戏,她羡慕的不得了。
很快到了花朝节那日。
她黯然地坐在闺房,暗道这个时辰温彤定然已经成为领舞的女童,即将在文武百官面前大放异彩。
她吩咐侍女收拾包袱,正要打道回府,一起学舞的小女郎们突然闯进来,焦急地催促她快点换上舞裙。
“彤儿突然生病,说是没办法领舞。惊鸿,你快些梳妆打扮,金娘子让你替她登场呢!”
赵惊鸿愣住。
巨大的喜悦感油然而生,她顾不得想太多,连忙兴奋地梳妆更衣。
那一年的花朝节,举办得很成功。
她在高台上大放异彩,人人都夸赞赵家出了个玲珑美人。
可是唯独她看见,温彤独自站在熙攘的人群外,举着一串糖葫芦,笑盈盈地向她点头示好,温柔的像是隔江的花月夜。
原来她根本没有生病……
她故意把领舞的机会让给她。
那一刻,赵惊鸿百感交集。
从那以后,她和彤儿成了最好的手帕交。
她们同吃同睡,一起学舞,一起学琴棋书画,长安城里的百姓们,无论提起哪一个,都会带上另一个的名字。
她们在月光下约定,这辈子都要做彼此最重要的人。
可是那么美好的约定,却因为皇太子萧宁的出现而被破坏。
那时她们已经十二岁,略微懂得了何为情爱。
她的彤儿,和萧宁一见钟情。
从那以后,每次宴会,彤儿的眼睛里就只剩下萧宁,只要看见他,她的眼睛就像日月星辰那般明亮。
她们谈论的话题,再也不是文史古籍和长安城的趣事。
彤儿总爱提起萧宁,甚至逢年过节也都会和那个男人一起。
萧宁,逐渐占据了她的全部。
再后来,彤儿和萧宁有了婚约。
她清楚地记得,大婚前夕,彤儿靠在她的肩上,面庞上弥漫着幸福:“惊鸿,我终于要嫁给他了……这辈子,他大约会成为我最重要的人吧?惊鸿,我也盼望你能嫁得良人,能找到你最重要的那个人。”
那一刻,她是妒忌的。
什么最重要的人……
她最重要的人,就是温彤啊!
她的小姐妹,凭什么要被一个臭男人夺走?
明明约定她们彼此才是最重要的人,萧宁算什么东西呢?
可她无力阻止彤儿嫁给萧宁。
彤儿成为太子妃之后,她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每次宴会,她故意挑皇太子的刺儿,彤儿嗔怪的也总是她。
嫉妒宛如野草般疯长。
温彤有那么多人陪伴喜爱,可她却只有一个温彤,如今还被太子夺走!
她认定,温彤背叛了她们的约定。
她认定,萧宁不该存在。
于是在得知皇太子密谋造反之后,她冲动之下连夜进宫面见沈皇后,把造反的计划一字不落地告诉了她。
……
那场宫变结束以后,皇太子的亲信被屠戮殆尽。
温家满门被抄。
她开始惶恐。
她后悔了。
她暗中谋划,利用赵家的权势,偷偷为彤儿和皇太子准备了北上逃离的船只。
那一夜,她与彤儿在杨柳岸告别。
彤儿猜到是她告的密,却一句苛责也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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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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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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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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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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