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蓬头垢面,破碎的盔甲上染着干涸的血渍,军靴在路上跑掉一只,罗袜脏得辨不出原本的颜色。
南宝衣从未见过这般落魄的萧弈。
他单膝跪地,看着少女冻僵的尸体,几次伸出双手欲要抱她,却又颤颤地顿在半空,仿佛只要不去触碰,这具尸体便只是镜花水月,便只是他幻想出来的假象。
屡次三番之后,他颤抖的指尖,终于抚上了她冻僵的唇。
从前的温软粉嫩,化作僵硬青紫。
他曾在锦官城的溪水边吻过的,他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之际,辗转回忆她唇瓣的滋味儿……
男人终于崩溃。
他紧紧抱住冰冷的尸体,在无人的冰窖里,压抑了多年的感情,在这一刻摧枯拉朽,溃不成军。
“南娇娇……”
“南娇娇!”
他哽咽呼唤,一声又一声肝胆俱碎,可怀里的少女却无法回应分毫。
热泪如雨,洒落在她的面庞上,却无法融化她周身凝结的霜雪。
萧弈的视线,慢慢落在她微微隆起的肚子上。
那是少女临死前饥寒交迫,在黑暗中吃下太多冰块的缘故。
那时,她该有多么绝望……
萧弈摸了摸她的小肚子,泪水悄无声息地沾湿了衣襟,他将少女紧紧抱在怀里,用面颊蹭了蹭她的脸蛋,企图带给她一点点暖意。
他的盔甲悄然破碎。
藏在他怀里的东西掉落在地。
有两盒江南的胭脂。
军队在南方休整时,他见帐下将帅都在为家中妻妾购置胭脂,想着他喜欢的小姑娘也是极爱美的,便也为她买了两盒。
还有一对用红手帕小心翼翼裹起来的玉手镯。
他想着凯旋之后,就回到盛京,把这对玉手镯当做定情礼,送给他的小姑娘,他想着绝不再端权臣的架子,要好好地告诉她,萧弈,愿意保护南宝衣,愿意娶南宝衣。wWW.ΧìǔΜЬ.CǒΜ
哪怕她容貌尽毁也没有关系。
哪怕她娇纵蛮横也没有关系。
他喜欢她的,怎样都喜欢。
可是……
男人痛苦地闭了闭眼。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终于止住眼泪。
他怜惜地爱抚过少女的眉眼,在她冻僵的唇前,落下轻轻的一个吻。
他抱着她,朝冰窖外面走去。
十苦等人,井然有序地守在外面,见他这副模样,不禁面面相觑。
榴花也在,嘲讽般扫视过南宝衣的尸体,漫不经心道:“一个小宫女罢了,殿下何必为她伤心?”
萧弈没有看她。
他慢慢朝宫巷尽头走去:“挑断她的手脚筋,把她锁进冰窖。”
榴花猛然瞪圆了美眸。
不等她反应过来,十苦等人已经出手。
震耳欲聋的凄厉惨叫,响彻整座皇宫。
萧弈却不曾回头。
正值深秋。
宫里的芙蓉花开得洋洋洒洒。
他抱着南宝衣来到宫中暖阁,仔细为她清理身子。
他请来了盛京城最好的入殓师,可是再美的妆容,也依旧遮不住少女面颊上那些狰狞的伤疤,再盛大华贵的宫裙,也依旧衬不起她过分瘦弱的娇躯。
入殓师战战兢兢跪倒在地:“启禀大人,民女已经用特殊方法,保存了这位姑娘的身体,大约能维持一个月的时间。至于妆容,民女已经尽力……只是这位姑娘本身容貌受损,民女已经拿出最好的手艺……”
萧弈示意她退下。
他抱起南宝衣,亲了亲她的眉眼。
他温柔地为少女扶了扶金钗:“我的娇娇,一点儿也不丑。”
花格窗外,传来鸟雀的啾鸣。
萧弈望向窗外。
陌生的皇宫殿宇错落,雕梁画栋。
陌生的宫女太监们穿过幽深的宫巷,其中大约有很多人欺负过他的娇娇。
他的娇娇,曾在这里流过血泪,曾在这里饱受欺凌。
她不爱这里的。
萧弈轻声:“这个季节,锦官城的芙蓉花也已开了。南娇娇,哥哥带你回家。”
深秋时节,大雁南归。
一骑黑马嚣张地穿过皇宫,追随着雁群,往南方疾驰而去。
来自后世的南宝衣,一缕生魂附着在萧弈身边,下意识回眸。
穿藏蓝色烟波纹官袍的俊美大太监,站在高高的宫墙上。
是顾崇山。
恍惚间,有谁奏响了《安魂》。
南宝衣眼前隐约浮现出潇潇雨幕和漫山厮杀,濒死的情人和落魄的皇族,破碎的战火与温热的鲜血……
她记得剑门关那一夜,剑门山中,山雨潇潇未歇,暗紫色的华盖在山风中翻飞,宫灯的火光明明灭灭。
她记得唇红齿白的大太监,官袍被雨水溅湿,大刀金马地端坐在圈椅上,低垂眼睫,散漫地拉着胡琴。
琴声呜呜咽咽。
是一曲《安魂》。
似是若有所感,宫楼之上,顾崇山遥遥看过来。
隔着两世对望。
他的眼神,与后世剑门山中的眼神渐渐重合。
原来当初山中那一曲《安魂》,他祭奠的不是战死的千军万马,不是破镜重圆的公主和将军,他祭奠的,是前世萧弈怀中,那个丑陋苍白的姑娘……
黑马如乌骓踏雪,穿过盛京城的繁华与喧嚣,穿过官道上的风月与星辰,也穿过宁静的田园和山水。
半个月后,他带着他的娇娘,回到了昔日的锦官城。
萧弈推着轮椅,出现在南家祖宅外。
轮椅上坐着的姑娘,打扮娇艳,眼眸却始终紧闭。
他俯身,像是害怕她着凉般,温柔地为她拢了拢膝上的薄毯:“娇娇,咱们到家了……”
南家祖宅,人去楼空。
屋檐下的大红灯笼早已残缺不全,燕巢空空荡荡,兽首门环锈迹斑斑,透过腐烂的门头,隐约可以看见宅院里杂草丛生。
积雪满园无人清扫,她幼时居住的锦衣阁砖瓦生苔,竹帘泛黄。
枯草地里半埋着一只腐烂露骨的小狗,这是她嫁给程德语之前,南宝珠送她的宠物,小狗的尸首瘦骨嶙峋,它孤零零守在这里,这些年大约一直在等主人回家。
萧弈好好安葬了小狗,才推开闺房的门扉。
房中遍布灰尘,贵重的东西早就被洗劫一空。
腐烂的床脚丢着一只破布娃娃,娃娃脸上那贵重的琉璃眼珠却被人摘去,看起来空洞可笑。
萧弈记得,这被人弄坏了的娃娃,是她娘亲亲手为她缝制的,是她年幼时视若珍宝的玩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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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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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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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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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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