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座里挂满了烟粉色纱帐,营造出荼蘼旖旎的气氛。
一炉甜香在角落徐徐燃烧,呼吸之间都是风情万种。
一只娇嫩细白的手,轻轻挽起帐幔。
南胭用手指梳理着黑云似的长发,起身下榻,回眸间如玉生烟,妩媚如狐狸,“奴家伺候叔叔穿衣。”
说着话,赤脚走到挂满衣物的木施旁。
她伸手去拿锦袍。
一枚玉佩从锦袍的袖袋深处掉落,恰好滑落在南胭掌心。
南胭垂眸。
那是一枚色泽完美剔透的龙形玉佩,苍龙遒劲,雕工细腻,栩栩如生,如有龙威。
不过瞬间,南胭心头却已经掀起万丈波涛。
龙形玉佩,只有皇帝和太子才有资格佩戴!
榻上那人年纪与她父亲相当,绝不可能会是太子。
她刚刚伺候的……
难道是当今天子?!
是了,她虽然身在窑子,却也听说薛定威密谋造反,想必惊动了天子,他是特意微服私访前来的。
握着玉佩的手,止不住地轻颤。
她曾夜夜求神拜佛,祈求上苍赐予她逃出生天、东山再起的机会,而如今,那个机会就摆在她面前!
只要能抓住,她就是后妃,是当今天子的女人!
锦官城首富算什么东西,南宝衣又算什么东西?!
南胭压下心头的悸动与狂喜,不动声色地把龙形玉佩放回袖袋。
她用铜钩挽起帐幔,亲自侍奉皇帝穿上鞋袜,又伺候他更衣梳头。
低头扣上腰带时,泪水悄然滚落面颊。
皇帝怜惜她年幼,于是好声好气地问道:“好好的,怎么哭了呀?”
“我遇人不淑,被卖进了窑子,您是这段日子以来,待我最好的人。”南胭拿手背擦拭眼泪,“叔叔,我很欢喜……特别欢喜!”
说着,声音就化作呜咽啼哭。
像是落入猎人陷阱的小狐,可怜又妩媚,格外叫男人怜惜。
皇帝越发可怜她,牵着她的手坐到榻上,“你与我说说,怎么个遇人不淑法?若是拐卖来此,我替你做主!”
南胭倚着他,哽咽道:“我原是南家三爷的女儿,自幼娇养长大,也算饱读诗书。后来程太守家的公子看中我的美色,利用官威压迫我和我的家人,用强硬的手段把我抢进了家门……
“后来程家犯事,满门败落,程夫人拿我撒气,把我卖进了这种地方……叔叔明鉴,我的品行恰似高山秋菊,宁愿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ωωω.χΙυΜЬ.Cǒm
“我不依,宁死都不愿接客,老鸨拿绣花针狠狠扎我,还威胁我,如果我不听话,她就到处宣扬南家的女儿不要脸。我为了家族着想,只好舍弃自己,保全家族的名声……”
她说着说着,捂住脸啼哭出声。
俨然悲怆至极。
皇帝满脸愤怒。
他竟不知,在南越国,还有这等丧尽天良的事!
他牵起南胭的手,沉声道:“你父亲就在隔壁,你放心,你受的委屈,我会替你讨回公道!”
南胭梨花带雨。
她泪眼朦胧而又满含孺慕地看着皇帝,半晌,忽然决绝地跪在他跟前。
她仰起小脸,嗓音细媚:“如果叔叔能帮我,那您就是胭儿的恩人!胭儿自知身子肮脏,但胭儿一无所有无以为报,仅以此身,为您做牛做马洒扫庭阶,还望您收下胭儿!”
少女那份孺慕与感激,几乎要溢出眼睛。
没有男人可以拒绝被这样一双含泪的杏眼注视,没有男人可以拒绝这样的投怀送抱。
皇帝感动于她的单纯和善良,于是亲自扶起她。
他正色道:“你性情纯洁,乃是世间少有的好姑娘。既然占了你的清白,我自然不会不给你名分。走,我带你去见你父亲。”
南胭穿上大袖,乖乖跟着他往外走。
穿过珠帘时,她抬起眼睫,瞳孔藏满讥讽与恶毒。
她东山再起,已是指日可待。
不知道南宝衣,可有准备好接受她新的身份?
终究只是个商户千金而已,比起后妃,她算什么呢?
南胭深信,再次见面时,南宝衣将与南家众人一起,恭恭敬敬地跪在她脚下,唤她“娘娘”。
被南胭惦记的少女,此时还等在书局里。
半盏大红袍已经凉却。
南宝衣合上书卷,问道:“你们家掌柜的,何时回来?”
侍女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她歉疚道:“掌柜的出门前说,只是与友人吃顿饭,很快就回来。但我们掌柜一向不着调,许是醉酒不归,也未可知……南姑娘若是等急了,不如暂且先回府里,等掌柜的回来,奴婢让他登门拜访您就是。”
南宝衣望了眼窗外。
临近黄昏,街头起了风。
天际乌云压境,光影暗淡,眼见着要落一场秋雨。
她不愿再等,放下茶盏,起身道:“我明日再登门拜访。”
荷叶为她系上胭脂红的妆缎斗篷。
侍女瞧得有些出神。
这位南家的五姑娘,自打去年花朝节后,名声就逐渐唱响。
如今到了金钗之年,容貌也长开不少,肌肤胜雪,黛眉红唇,顾盼间盈盈动人,恰似今秋的芙蓉,娇美矜贵,看一眼便知道是被人精细养在深闺里的富贵娇花。
自打晋封郡主之后,气度不骄不媚,反而更加雍容风雅。
她是那种女儿家看了,也觉得好看的类型……
南宝衣抬步走出书局。
荷叶得意地对侍女眨了眨眼,“我家小姐好看吧?”
侍女闹了个脸红,笑道:“宝仪郡主,自然是极美的。”
“我每日清晨瞧见小姐,就觉得她比昨日又好看两分。”荷叶笑眯眯的,“真不知道锦官城里,谁有福气娶到我家小姐!”
说着话,紧忙去追南宝衣。
街头的风,渐渐大了。
临街的摊贩们,吆喝着售卖最后一点商品,酒楼旗幡被吹得翻了过来,发出急剧的簌簌声。
南宝衣捧着手稿,正要登上马车,冷不防远处传来马蹄声。
红衣女子策马而来。
她被冲撞在地,厚厚一沓稿纸随着秋风卷上漫天。
书局三楼,楚怀南凭窗而眺。
深秋的风,熙攘的青石街。
她跌倒在地,红斗篷恰似盛开的芙蓉,仰起头注视着漫天稿纸,眉目盈盈,是天地间最娇贵纯真的美。
这一刻,楚怀南的心跳忽然失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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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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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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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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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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