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宝衣梳妆打扮妥当,坐上了前往夏府的马车。
三姐妹都在,车厢里十分热闹。
南宝珠吃着糖糕,不知怎的又提起了南宝蓉的婚事:“张远望瞧着人模狗样,可实际上真是很不靠谱。要我说,大姐姐与他退婚,是一件十分正确的事呢。”
南宝衣满心好奇。
上次表哥帮了大姐姐之后,就忙着去江南做生意了。
如今半年时间过去,也不知道两人进展如何,真叫人忧心啊。
她试探道:“大姐姐今年及笄,按道理应当准备嫁人了,可有相好的人家?”
南宝蓉为难地揪着手帕,“你们两个都是小姑娘,怎么可以把嫁人这种事挂在嘴上?咱们谈论这些,有违妇道的……”
“我娘说,妇道都是做给别人看的。博一个好名声,又哪里比得上自己舒心来的重要?”南宝珠振振有词,“大姐姐,你也老大不小,该相看人家啦!”
南宝衣忍俊不禁。
二伯母出身镖局,性格豪放,自然不觉得妇道那一套是好东西。
或许这种想法离经叛道,但她悄悄觉得,二伯母是对的!
她笑道:“大姐姐,我表哥也算青年才俊,觊觎他的姑娘不在少数,你要抓紧才行啊!”
南宝蓉愣了愣。
起初她只是红了耳朵,渐渐的连脸蛋都红了。
她垂下头,像是一株不胜凉风的娇羞水莲。
南宝衣瞧着,暗暗欢喜。
如果一个姑娘,在听见某个少年的名字时羞红了脸,那她一定很喜欢那个少年。
大姐姐和表哥,有戏啊!
马车在夏府外停了。
二伯母从另一辆马车出来,招呼她们:“夏府办酒,到处都是人。你们要跟紧我,不许乱跑,更不许闯祸。”
三人应下。
南宝衣踏进门槛,悄悄朝四周观望。
夏府宽敞奢华,庭院游廊,亭台楼阁,园林流水,无一处不精致。
每走几步都会遇到生意上的伙伴,二伯母在前面打招呼,她们就乖乖跟对方身边的小姑娘互相见礼。
终于走到女眷所在的花厅,还没进去就听见里面传来说笑声:
“早就听说南胭姑娘风姿卓绝,是蜀郡难得的妙人儿,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就算和南家那三个嫡女站一块儿,恐怕也是南胭姑娘更胜一筹啊!不知姑娘可有说亲?我这人生平最爱做媒,手头有好几个富家公子等着牵红线呢!”
南宝衣挑了挑眉。
她望向二伯母,对方脸色阴沉,显然是生气了。
她知道,这些年她们南府的女儿不怎么外出应酬,倒是南胭,顶着个南府外室女的身份到处蹭酒席,也不嫌寒碜。
天下以瘦为美,最崇尚腹有诗书的瘦美人。
南胭生得貌美柔弱,加上斯文谈吐,倒也能引来不少好感。
因此蜀郡很多人,只知道南府的外室女风姿出众才貌双全,却以为南府的嫡女蠢笨木讷浑身铜臭。
南胭娇弱的声音传了出来:
“婚姻大事,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胭儿不敢妄自议论,多谢婶婶好意!”
南宝衣好笑。
南胭的眼光高着呢!
如果牵红线的那位大婶,给她介绍的是程德语那种郡守家的公子,估计她就会捏着帕子,天真无邪地回答:“请婶婶跟家母商议,胭儿不敢置喙”。
可是厅中人却都夸赞南胭知书达理。
甚至还有人可惜她没个好身份,否则跟程家定亲的就该是她了。
二伯母跨进门槛,掷地有声:“我倒是不知,诸位对我南家的事如此上心?”
议论声立刻偃旗息鼓。
在场的都是与夏家沾亲带故的亲戚,还有一些富家商户,其中很多人都没见过南府的嫡女。
她们认真打量三姐妹。
老大端庄娴雅犹如娇花照水,老二珠圆玉润恰似大唐太真,老三最妙,金钗之年的小姑娘,娇而不媚、艳而不俗,像是曦色里带露的娇嫩芙蓉,一眼望去,眼如水洗。
再对比南胭,她美则美矣,却透出精心雕琢的匠气和妩媚,缺了少女的纯真娇贵。
嫡出庶出,高下立见。
南胭垂下眼帘。
她深谙人心,自然懂得这些人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眼底划过嫉恨,她小声对夏晴晴道:“咱们得找机会问问南宝衣,你表哥究竟去哪儿了。”
夏晴晴点头,起身道:“此间无趣,南宝衣,我带你们去后花园玩耍吧。如今正是芙蓉花开的季节,我爹花重金买了一株名贵芙蓉,咱们去赏玩一番。”
锦官城又有“芙蓉城”的美称。xǐυmь.℃òm
相传后蜀时期,皇帝孟昶偏爱芙蓉花,命百姓在城墙上种植芙蓉树,花开时节,锦官城四十里锦绣,因此被誉为“芙蓉城”。
后来每到金秋时节,赏玩芙蓉也成了这里的习俗。
南宝衣等妙龄少女,随夏晴晴去了后花园。
花园中央立着檀木花架,花架上摆着一只纯银花盆,花盆里果然种着一株半人高的芙蓉。
芙蓉花如碗口大,花瓣重重叠叠,纯白动人。
“这叫银丝芙蓉,是我爹花了五千两银子买来的,外边儿可没有!”夏晴晴得意洋洋地瞥向南宝衣,“你们家有这么贵重的芙蓉吗?”
众所周知,南家不通文墨,连奇花异草都不会欣赏,粗俗得很呐!
众人等着看笑话时,南宝衣讥笑道:“这种碗状的芙蓉花,确实很少见……可是碗状的栀子花、牡丹花,却到处都是呀!夏姑娘,你怕是被花匠坑了!”
“你——”夏晴晴气怒,“你这种人,就不配欣赏名花!”
南宝衣朝她扮了个鬼脸。
欣赏完那株银丝芙蓉,少女们三三两两跟交好的手帕交玩耍去了,南宝蓉身子娇弱,南宝珠扶她去了远处抱厦休息。
南宝衣知道夏晴晴和南胭有话要问她。
因此她不紧不慢地走到一条偏僻的紫藤萝花巷里。
没走多远,背后果然传来夏晴晴的声音:
“南宝衣,你给我站住!”
南宝衣转身,“找我有事?”
夏晴晴咬牙:“你有没有见过我表哥?!”
“表哥?”
“夏博闻,满脸脓包的那个!”
南宝衣茫然,“我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书达理恪守规矩的大家闺秀,怎么会去见外男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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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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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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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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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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