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身,唤作‘单丝碧罗花笼裙’,在太阳底下和屋子里的色泽全然不同,还用金线织成玲珑精致的花鸟,纤毫毕现,栩栩如生。
“我娘夸它‘飘似云烟,灿若朝霞’,是蜀郡最贵重的丝缎呢,从前都是进贡皇族的!”
南宝衣见她喜欢,笑道:“珠珠想要?”
“我想要,却穿不上啊!”南宝珠委屈地比划起自己的腰身,“统共就那么点儿料子,给我做衣裳根本就不够……诶,娇娇,迟早有一天我会比你更瘦更美,到时候定然要和你争一争布料!”
南宝衣捏了把她嫩滑的脸蛋,“小堂姐珠圆玉润,是有福相呢。”
南宝珠欢喜地抱住她,“娇娇,咱们姐妹都会有福气的!”
……
锦官城这一年的花朝节,终是如期而至。
春日清晨,天朗气清。
南宝衣迎着朝阳站立,嗅着满园花香,把这二十天学到的东西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萧弈从房中出来。
小姑娘穿碧纱花笼裙,裙裾被春风吹得皱起涟漪,在金色阳光中宛如激起碧水千顷波涛万丈。
她身姿纤细,肤白如凝脂,往日里梳惯的双平髻换做元宝髻,乌鸦鸦的发堆里簪着醒目的碧玉芙蓉钗,为她褪去稚嫩,添了些即将长成的少女感。
娇艳的小脸像是将绽未绽的芙蓉,明明温婉如春水,可那双丹凤眼却蕴着即将出鞘的锋芒,恰似初春时的料峭峥嵘。
看来,她已经做好面对大风大浪的准备。
萧弈负手而立,“南宝衣。”
小姑娘回眸,微寒的面色顷刻间化作甜甜笑颜,“二哥哥!”
“过来。”
南宝衣乖巧地提着裙裾走到他面前,美美地转了个圈圈,“二哥哥,我今日是不是特别好看?”
萧弈不动声色:“之前的发髻怎么不梳了?”
小姑娘天真无邪,“因为元宝髻更好看呀!”
萧弈没做声。
他抚着缠在腕间的发带。
这是之前从她发髻上摘下来的,他鬼使神差地系在腕上,时时抚摸,仿佛能感受到她头发的清软。
他仍旧希望她梳双平髻。
因为那样她仍旧像是孩童,不会引人注目,不会成为全场的焦点。
现在她打扮得这么娇艳动人,像是枝头等待采撷的花骨朵,令他生出一种把她藏起来的隐秘心思。
余味过来请:“主子、五小姐,到出发的时辰了。”
……
锦官城每年的花朝盛会,都在城郊举办。
碧波湖潋滟着水光万顷,早有仆役在湖边搭建出高台,四面装饰彩布和鲜花,观众席也已陈列妥当。
一年一度的盛会自然十分热闹。
官员富商们携带家眷早早入席就座,各自谈笑风生。
百姓们里挤挤挨挨,更有无数叫卖果子糕点的小摊贩,推着推车沿湖行走,像是把半座城的热闹都搬到了这里。
此时席位上,几位贵妇人正坐在一块儿说话。
“程夫人,我听说南宝衣也要参加这次花朝盛会。说来可笑,她可是个什么都不会的草包,兴许连门槛题都答不对。谁都知道她会成为你的儿媳妇,这不是叫人看你们家笑话吗?”
说话的妇人妆点华贵,是张都尉家的夫人,常丹雨。
程夫人不以为意:“南宝衣再蠢笨,到底还能落个康健的身子。不像你给远望订的亲事,听说那南宝蓉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病秧子,说不定哪天就没了。”
南宝蓉是南府大房的嫡女,也是南宝衣的大堂姐。
她订了和张都尉家的亲事,虽然今年已经及笄,但因为病弱,所以要明年才能嫁过去。
常氏轻笑,“联姻联姻,联的哪里是孩子们的姻缘,分明就是两家的门第和权势。众所周知南府富贵,我坦坦荡荡地说一句,希望儿媳妇出身富贵,将来好补贴我们家,拿银子给我儿谋官场出路,又有什么错?程夫人打的,不也是这个主意?”
程夫人笑而不语,显然是默认了。
其他贵妇跟着说笑,言谈间皆都好奇南府究竟有多少银子。
看台上忽然起了议论和惊艳。琇書蛧
常氏指着进场的姑娘道:“那是南府三房的外室女,名唤南胭,皮相和才艺都是拔尖儿的,就算和官家贵女站在一起也不逊色。只可惜,出身不好。否则呀,我倒真希望程夫人换一个儿媳妇呢。”
程夫人仔细望去。
粉衣少女娉娉婷婷立在场中,正朝她们这边屈膝行礼。
动作犹如弱柳扶风,非常赏心悦目。
“是个知道礼数的。”她夸赞。
常氏道:“虽然出身不好,但南三老爷非常疼爱她,娶她也算不错。至少带出去,比南宝衣那个草包有面子不是?想来德语也更喜欢知书达理的姑娘。”
程夫人多了些思量,“话虽不错,但贸然换亲,南老太君那边不好交代。”
她们谈论着,仿佛南家的女儿们,是可以随意退换的货物。
南胭坐在场边。
她面带微笑,始终保持着温婉端庄的仪态。
她能感受到那群贵妇的赞赏,也能感受到公子哥儿们的惊艳。
前几天因为族学的事,她倒了大霉,今日正是洗去晦气的时候。
她南胭,一定能夺得盛会第一名!
她的才女名声,从今天开始,将响彻整座蜀郡!
……
热闹之中,一辆宽敞华贵的马车停在了入场处。
车厢里,南宝衣听着外面铺天盖地的喧嚣,意外的紧张。
前世今生的景象,在这一刻开始交汇。
她竟有些害怕。
害怕被人打量,害怕再次犯错,害怕如前世那般沦为锦官城的笑柄……
荷叶替她正了正发钗,笑容温暖地鼓励:“小姐那么用功,肯定能为府里争光。”
余味往南宝衣的荷包里塞了几颗莲子糖,“花朝盛会时间很长,小姐体弱,到时候吃一颗糖补充体力。”
莲子清香。
南宝衣深深呼吸。
尝心捧出一只桃木签筒,“长相思,勿相忘;常富贵,乐未央。小姐,抽一根签吧?”
南宝衣接过签筒。
她试着摇了摇,很快摇出一根木签。
尝心念诵:“富贵荣华福自添,求名求利般般好,行商坐买两头甜,且喜今年胜去年。小姐,上上签。”
上上签!
南宝衣颤抖着抓住木签。
这些天来的刻苦勤勉,如穿花掠影般浮现在眼前。
她曾踏踏实实地努力过,所以无论结果如何,她都不会后悔。
那颗紧张的心,渐渐变的沉稳安定。
她稳稳收好木签,扶着荷叶的手下了马车,萧弈也正跨下骏马。
他牵着缰绳立在那里,玄衣墨袍,风姿卓绝。
他说,“南娇娇,去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南宝衣的眼眶忽然就湿了。
这一世,遇见他,才是她的上上之签!
,
遇见你们,是菜菜的上上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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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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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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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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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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