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有座香火平平的寺庙。
萧明月径直走向寺庙深处。
已是黄昏,禅院幽静,院墙上爬满绿色藤蔓,盛夏里青翠欲滴。
一架秋千挂在老榕树下,布衣罗裙的少女,梳简单的发髻,安静地坐在秋千上,手捧一本佛经,正淡然翻看。
细碎的夕阳穿过榕树叶,照落在她的面颊上,少女肌肤白皙容貌娇艳,凤眼深沉静谧,有种叫人安静的力量。
正是裴初初。
萧明月咳嗽一声。
裴初初抬起头。
见来客是萧明月,她笑着起身,行了个规规矩矩的屈膝礼:“能逃离深宫,都是托了殿下的福。此生不知如何回报,只能夜夜为公主祈福。”
萧明月扶起她。
裴姐姐的死,是她设计的一出好戏。
她向姜甜讨要假死药,让裴姐姐在适当的时机服下,等裴姐姐被“下葬”之后,再叫心腹侍卫偷偷从皇陵里救出她,把她悄悄藏到这座偏僻的寺庙。
皇兄……
永远不会知道,裴姐姐还活着。
她凝视裴初初。
因为假死药的缘故,哪怕歇了几天,裴姐姐瞧这还是有些憔悴。
而今天过后,裴姐姐就要离开长安。
从此山长水阔,再不能相见。
萧明月替裴初初抿了抿鬓角碎发,琉璃似的眼瞳里满是舍不得。
似是看出她的情绪,裴初初安慰道:“若是有缘,将来还会再见,殿下不必伤心。等再见面的时候,臣女还给公主沏您爱喝的花茶。”
萧明月的眼睛立刻红了。
她只爱喝裴姐姐沏的花茶,她从小喝到大……
她忍了忍泪意,转身从心腹侍女手中接过一只檀木小匣子。
她把小匣子送给裴初初:“路费。”
裴初初打开匣子,里面盛着厚厚的银票,岂止是路费,连她的余生都足够拿来挥霍度日了。
她迟疑:“殿下——”
萧明月打断她的话,只温柔地抱了抱她。
恰在这时,石头洞月门边响起轻嗤声:“好大的胆子!”
裴初初望去。
姜甜抱着手臂靠在门边,嚣张地挑起眉头:“我就说殿下要假死药做什么,原是为了给裴初初用……裴初初,你假死脱身,可是欺君之罪!”
少女穿一袭火红罗裙,腰间缠着皮鞭,活像一颗小辣椒。
裴初初淡淡一笑。
都是一起长大的姑娘,姜甜爱慕天子,她是知道的。
姜甜性子泼辣,虽然经常和她们唱反调,但心地并不坏。
裴初初上前,拉住姜甜的手。
她柔声:“今后我不在了,你替我照顾公主。公主性格纯善,最容易被人欺负,我放心不下她。”
姜甜翻了个白眼。
萧明月性格纯善?
萧明月那对姐弟,在裴初初跟前伪装得可好了,分明都是大尾巴狼,却还要披上一层羊皮,如今天子表哥是暴露了,可萧明月还装得很好呢!
裴初初唤道:“阿甜?”
“知道了、知道了!”姜甜不耐烦,“要走就赶紧走,废话这么多干什么?你走了才好,你走了,就没人跟我抢天子表哥了!”
她嘴上说着狠话,却忍不住悄悄瞅了眼裴初初。
迟疑半晌,她塞给她一块令牌:“饯别礼,你且收着!”
裴初初紧紧捏住那块纯金令牌。
金陵游的势力包覆南北,手持这块令牌,可以在它名下的所有医馆得到最上乘的待遇,还能享受江南漕帮的最大礼遇,行走在民间,不必害怕强盗山匪的袭击。
她感受着令牌上残留的体温,认真道:“多谢。”
姜甜又是轻嗤一声,抱着手臂扭过头去。
裴初初是在夜里走的。
她站在大船的甲板上,遥遥注视长安城。
长夜起雾,两岸灯火煌煌。
依稀可见那座古城,巍然不动地屹立在原地,随着大船随水波南下,它逐渐化作视野中的光点,直到彻底消失不见。
虽是夏夜,扑面而来的河风却透着轻寒。
裴初初轻轻呵出一口气,慢慢收回视线,紧了紧身上的斗篷。
她声音极低:“再见,萧定昭。”
最后深深看了一眼长安城的方向,她转身,缓步踏进船舱客房。
大船破开波浪,是朝南的方向。
此时的少女并不知道,短短两年之后,她和萧定昭将会再度重逢。
……
两年之后。
依山傍水的姑苏城里,多了一座风雅奢贵的酒楼,名为“长乐轩”,以北方菜系闻名遐迩,每天生意都是极好的。
长乐轩大堂。
食客们围坐着,品尝店里的招牌菜羊肉涮锅。
他们边吃,边津津有味地议论:“说来也怪,咱们都是长乐轩的老熟客了,却从没见过老板娘的真容。你们说,她是不是长得太丑,不敢出来见客?”
“呵,没见识了吧?我听说长乐轩的老板娘,长得那叫一个国色天香!凡是看过她的男人,就没有不心动的!”
“你这话说的,跟亲眼见过似的!如果真是天仙,还能安然无恙地在闹市之中开酒楼?那等天仙,早就被土匪或者权贵抢走了!”
“笑话!人家后台硬着呢,谁敢动她?”
“什么后台?”
一位食客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知府家的嫡公子!长乐轩的老板娘,乃是嫡公子的正头娘子!否则,你以为她的生意怎么能这么好?是官府暗中照顾的缘故呢!”
楼下窃窃私语。
楼阁顶层。
此间风雅,不见金玉为饰,只种着青竹翠幕,屏风小几俱都是金丝楠木雕花,墙上挂着无数古字画,更有主人家的亲笔手书张贴其间,簪花小楷和一手工笔画出神入化。
身穿莲青色襦裙的美人,安静地跪坐在书案前。琇書網
正是裴初初。
纤纤玉手提着一杆狼毫,她托腮凝思,很快在宣纸上落笔。
侍女在旁边研墨,瞄了一眼纸上内容,笑道:“您今日也不回府吗?今日是小姐的生辰宴,您若不回去,又该被夫人和小姐数落了。”
少女停住笔尖。
她缓缓抬眸,瞥向窗外。
两年前来到姑苏,意外中救了一位跳河自尽的贵族公子。
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是知府家的嫡公子,因为不堪忍受病痛折磨,再加上治疗无望,所以瞒着家人选择自尽。
她想得到知府的保护伞,因此动用金陵游的神医关系,治好了他的绝症。
为了报恩,那位公子主动提出娶她为妻,给她在姑苏城站稳脚跟的一切优待,并且为表敬重,他绝不碰她。
她不肯白白占了人家的妻位,他便告诉她,他也有心爱之人,只是心上人是他的婢女,因为出身卑贱绝不能为妻,所以娶她也是为了掩人耳目,他们成亲是各取所需无伤大雅。
她这才应下。
谁知婚后,知府夫人和小姐却嫌弃她不是官家出身,靠着救命之恩上位,乃是贪慕虚荣图谋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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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安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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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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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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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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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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