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宝衣和殷穗无事可做,坐在亭子里赏月闲谈。
殷穗仍然沉浸在别样的情绪里:“我万万没想到,大表哥竟然是山匪的首领。”
南宝衣摸出橘子,一边剥一边问道:“你怕他?”琇書網
“大表哥不苟言笑,我一向很怕他的。”
南宝衣递给殷穗一半橘子,好奇道:“既然怕他,为何还会喜欢他?”
殷穗接过橘子瓣,非常腼腆:“我长居深闺,接触的郎君本就不多。最熟悉的是殷家那两位表哥,可他们总爱欺负我。我小时候爱哭,每次被欺负,就跑到佛堂祈祷,祈祷佛祖庇佑。
“有一回,我在佛堂祈祷的时候,供桌底下突然传出一声笑。我害怕地掀开幕布,发现竟然是大表哥藏在那里。
“那时的大表哥也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郎,被管家鞭笞得浑身是伤。也许是因为没有东西吃,才躲进佛堂偷吃供品。”
殷穗回忆着,情不自禁地流露出笑容。
她弯着眉眼,声音更加柔和:“大表哥说,佛祖每天要听千千万万个人的祈求,根本没有时间搭理我。他说他姨娘死的时候,他也曾日夜向佛祖祷告,盼望姨娘重新活过来,可是佛祖根本不搭理他。
“他说求人不如求己,与其将希望寄托在飘渺无踪的神仙身上,不如自己奋发图强。娇娇,我弱小又胆怯,不知道怎样奋发图强。但我想,怀着希望好好地活下去,那也不错啊!
“自那以后,我开始注意大表哥。我总会在宴会上寻找他的身影,总会因为他的喜怒哀乐而跟着哭哭笑笑。渐渐长大了,四周的女郎开始议论想嫁给怎样的郎君。而我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竟然是大表哥……”
少女娇俏的脸蛋逐渐浮上桃花红。
她羞赧地垂下头。
唇齿间柑橘的酸涩,在今夜化作难得的甘甜。
南宝衣想象着少年少女佛堂初遇的画面,暗道那一定很美好。
她正要鼓励殷穗,却瞥见二哥哥和殷朝宗从树林里走出来了。
她起身:“穗穗,咱们——”
“我喜欢大表哥。”
殷穗抬手遮住面庞,羞得不敢见人:“娇娇,我很想嫁给大表哥,小时候想,长大了还是想!哪怕明知他现在是可怕的大盗,但他一定是有苦衷的。我愿意放下世家贵女的身份,与他一起落草为寇!”
今夜月色澄明。
老君山景致优美,暮春的杜鹃花开满漫山遍野,山涧偶尔传来声声鹧鸪,吹过长亭的夜风清新而又温柔。
少女一腔热情,认真地表达她多年的暗恋与欢喜。
殷朝宗负手站在她身旁,安静地聆听。
南宝衣不忍打搅他们难得的美好,蹑手蹑脚地退出亭子,和萧弈离开了半山腰。
“大表哥的跛腿,令我十分心疼。我曾经偷偷拜访洛阳城中的名医,可他们谁也不能根治跛腿。我常常想,如果大表哥身体康健,一定会有很多女郎爱慕他,就像我爱慕他那样……”
殷穗侃侃而谈。
却不见南宝衣说话。
她诧异地抬起头。
身边的少女早已不见踪影,只有黑衣黑袍的郎君站在她跟前,垂着眼尾看她。
殷穗一个激灵。
她环顾左右,确实没见到南宝衣,只得硬着头皮站起身,颤巍巍行了一礼,结结巴巴道:“大大大表哥……”
殷朝宗莞尔:“谁是你大大大表哥?”
殷穗脸颊滚烫,羞窘得恨不能钻进地底下。
她只得咬着下唇低头不语。
从殷朝宗的角度,能看见少女白皙的后颈。
他眸色深了些许。
从几时注意到这个女孩儿的呢?
大约是在佛堂吧。
他每日都要去佛堂偷吃东西,每次坐在供桌底下,总能听见这女孩儿对佛祖讲述她的委屈,絮絮叨叨跟念经似的。
他听着烦,想必佛祖听了也烦。
她还会带来亲手制作的供品。
有时候是花糕,有时候是茶果子。
他吃着,味道极甜。
他开始关注这个女孩儿。
他喜欢她的活泼和乐观,也喜欢她的温柔和良善。
后来的一个雨夜,他无意中撞破她被殷家兄弟欺负,他独自在寒冷的雨幕里站了一夜,也盯着她屋子里昏黄的灯火看了一夜。
那时的他太弱了。
没有能力弄死殷家兄弟,也没有能力反抗父亲。
他害怕打草惊蛇,只能独自隐忍,暗中发展势力。
如今,他终于等到了掀翻殷家的机会。
殷朝宗想着过往的一切,英俊深邃的面庞上流露出从未有过的轻松,对殷穗道:“我送你下山。”
殷穗垂着脑袋跟在他身后,羞赧地紧紧抓住罗裙。
她盯着他的袍裾和皂靴,不确定他是否听见了自己的告白。
如果听见了,他应该会生气才对,他怎么会这么好心地送自己下山呢?
殷穗心情复杂,小心试探道:“大表哥,刚刚……”
殷朝宗回眸,把少女的担忧和羞怯尽收眼底。
大战在即,他不愿跟她开玩笑,更不愿在这个时候儿女情长,于是收回视线,淡淡道:“刚刚,我什么也没听见。”
殷穗松了口气。
放松之余,却又有些难过。
大表哥是不是听见了,却不愿意和自己产生瓜葛纠纷,所以才说没听见呢?
毕竟她被人玷污过,她绝不是什么干净的女孩儿,他不喜欢也在情理之中。
下山的路有些颠簸。
殷穗看着殷朝宗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心中微动,突然无言地走上前搀扶他。
殷朝宗是习武之人,哪怕瘸了腿,也并不需要人扶。
在他的认知里,殷穗上前扶他,便是看轻他的意思。
他不悦地紧锁眉头,正要挣开她,却见少女的双手纤细而温软,紧紧地挽着他的手臂,像是菟丝花攀着高树。
少女仰起小脸,声音柔顺:“夜间山黑,我怕。”
她顾忌他的腿伤,也照顾他的颜面。
明明弱小不堪,却像是春日里最温柔的清风吹过万水千山。
殷朝宗暴躁的情绪,悄然被她抚平。
两人沿着青石台阶往山下走。
不远处的松树后面,贼头贼脑地探出一颗头。
南宝衣见他们走远,才蹦跶出来,回头对萧弈招招手:“二哥哥,他们走远了,可以出来啦!”
萧弈黑着脸从松树后面走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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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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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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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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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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