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宝衣环住自己的胸口,红着脸飞快逃进屏风后。ωωω.χΙυΜЬ.Cǒm
萧弈垂下眼帘。
他面无表情,负在身后的手,却捻了捻腕间的压胜钱。
丹凤眼中藏满晦暗的欲念,喉结更是微不可察地滚动。
尽快南娇娇跑得快,可是刚刚惊鸿一瞥,他还是看见了少女细嫩白腻的小腰,以及浅粉兜儿下,那饱满的的呼之欲出。
曾每夜把玩……
他食髓知味。
他闭了闭眼,按捺住躁动,深深凝了一眼屏风后羞恼捶床的少女,拿了案卷离开书房。
游廊尽头,亭榭外飘落细雪。
顾崇山坐在石桌旁吃茶。
他接过萧弈递来的案卷,淡淡道:“后日东山林场狩猎,西厂这边我已调出两百名高手,你那边可安排好了?”
两国宴会,少不了狩猎。
萧弈与顾崇山密谋,要在狩猎场上诛杀北魏使团。
萧弈嫌弃:“北魏使团的护卫,多达四千人,你只派两百人,够干什么,替他们喂马?顾崇山,你自己的事,难不成还指望本王替你出兵马粮草?”
顾崇山把玩着黑檀珠串,淡淡道:“楚怀修盯着西厂,我如何调集人手?助我复国,我帮你拿下南越北部边疆二十万兵权……靖王帮我,不也是帮你自己?”
萧弈念着那二十万兵马,倒也勉强能接受他的要求。
红泥小火炉上,静静煮着酒。
侍女拿湿帕裹住陶土拎手,小心翼翼为他们斟酒。
“近三十年的女儿红……”顾崇山尝了一口,遗憾,“还算香醇,只可惜,如果再多埋半个月,就是三十年的美酒了。在这种节骨眼上挖出来,必定是南家丫头的杰作。”
说完,瞧见游廊那边来了人。
以余味为首的侍女们,抱着锦被、绣枕、妆奁等寝具,匆匆往寝屋走。
跟在最后的少女,系着月白斗篷,鸦发散落在腰下,宫灯映照下,白嫩小脸娇美动人,眉梢眼角晕染开桃花绯红,像是深秋时节绽放的芙蓉花,美得惊心动魄。
瞧见他们时,少女福了一礼,又垂下眼睫,羞怯地快步走远。
顾崇山的目光追逐着她的背影,犹如飞蛾追逐火焰。
萧弈不悦,警告般叩了叩桌案。
见顾崇山仍旧目不转睛,萧弈端起烫得温热的烈酒,直接泼到了他脸上。
晶莹的酒水,顺着男人过于精致阴柔的眉梢眼角缓缓滚落。
出乎意料的,顾崇山并不恼。
他收回视线,拿白帕子擦去脸上的酒液:“看一眼而已,又不会吃了她,你何必动怒?”
他自知不如萧弈,给不了南宝衣尊荣和体面。
前世今生,自始至终,他也从没想过拆散他们的姻缘,他想的,只是在离开南越以前,多看一眼南家丫头,再多看一眼……
余生或许会很漫长。
他将辅佐他的弟弟登上皇位,他将走遍北魏的山山水水,只是那片土地上,再没有一个叫做南宝衣的小姑娘,笑起来像她那般烂漫天真。
他仍旧记得前世初遇时,小姑娘的落魄。
他问她,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很伤心:南宝衣。我娘说,愿有人待我如珠如宝,一生衣食无忧。
那时的他,嘲笑道:你这般落魄,定然无人待你如珠如宝。
今生锦官城相逢,他记得小姑娘踏上马车前,对他说的话。
——九千岁,这辈子,许多人待我如珠如宝,我很欢喜。
——九千岁,愿您年年添福禄,事事都吉祥。
少女弯起的丹凤眼亮晶晶的,仿佛近在眼前。
顾崇山饮了一盏酒,薄唇染上些许难得的温柔。
她此生安好,还有许多人待她如珠如宝,他就很欢喜了。
雪还在落。
顾崇山突然望向萧弈:“萧道衍,这辈子,哪怕逃离了太监的身份,我也不会娶妻。我惦记着你的南娇娇,将来的哪一年,你若是不疼她了,若是厌倦她了,把她送去北魏可好?我愿待她如珠如宝,护她余生安好。”
宫灯的光,在雪夜的亭榭里摇曳出清辉。
萧弈看见顾崇山眼眶泛了红。
他默了默,只遥遥举杯。
两人皆是好酒量。
同样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同样的智谋过人手段残酷,因为南宝衣而凑到一起喝酒说话,竟也能引为半个知音人。
直到子夜过半,萧弈才返回寝屋。
他浑身酒气,满身醉意。
挑开帐幔,他一把捞过窝在被窝里熟睡的南宝衣,狠狠亲了口她的脸蛋,直接就睡过去了。
南宝衣因为浅粉兜儿的事,辗转了一个时辰才勉强睡着,如今被他骤然弄醒,本来就有起床气,再加上闻到熏人的满帐酒气,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萧弈!”
她生气地直呼其名。
男人呼吸匀长。
南宝衣挣扎着爬起来,难受地捂住鼻子,伸出一根纤纤玉指,嫌弃又艰难地给他解开腰间革带:“你这是喝了多少酒!”
萧弈没反应。
他的革带是牛皮所制,扣眼嵌着金属,南宝衣解得费劲儿时,男人大约嫌她烦,一把将她搂到怀里:“别闹……”
南宝衣的脑袋撞上他的胸膛。
他的胸膛十分结实。
南宝衣撞得脑袋生疼,正要抬起头,却察觉到头发缠到了他的革带锁扣上。
少女气急败坏,又忙着去解头发,气鼓鼓地骂道:“你下次再半夜与人喝酒,直接去书房睡去,酒气熏天的,又不沐身,你想熏死我是不是?”
白嫩指尖,使劲儿拽着头发。
却发现越拽,头发缠得越紧。
到最后,她的脑袋都挂到了萧弈的腰带上。
偏偏男人睡得很熟。
南宝衣:“……”
她完全动弹不得!
气到炸裂!
才被余味她们看到过自己身穿浅粉小兜儿勾男人的放浪,她又不好意思喊她们进来帮忙,只好委屈着,指望明日萧弈醒过来时,再让他帮忙解开头发。
次日。
萧弈的起床时间相当固定。
晨起的第一缕阳光穿帐而入时,他缓缓睁开眼。
垂眸,就看见南宝衣趴睡在他的腰下。
大半张小脸,都埋进了他的……
那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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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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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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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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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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