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动地的嚎哭声突然响起。
南宝珠叼着一只卤鸡腿,哽咽道:“你们在哭什么呀,弄得人家也好伤心!呜呜呜,你们快别哭啦!”
“你这憨货!”
老夫人笑骂了句,心里面倒是舒坦不少。
南宝衣搂住老人的脖颈,娇气地亲了口她的面颊,“祖母,我会好好孝顺您的,所以您一定要保重身体,长命百岁!”
老夫人宠溺地刮了下她的鼻尖,“祖母啊,只盼着你们姐妹平平安安一辈子,被人如珠如宝捧在手上一辈子,才能长命百岁呢!”
……
从松鹤院出来,天外又落起绵绵密密的春雨。
侍女替南宝衣撑伞,行至锦衣阁外,却看见一道笔挺的身影。
南宝衣一愣。
这位是……
她的二哥,萧弈。
萧弈是大伯从边疆抱回来的孩子,据说是故友之子,打算养在膝下。
但因为他来路不明,所以府里人都不肯认他当公子,祭祀先祖的祠堂去不得,给长辈晨昏定省去不得,真正是寄人篱下的外人。
两年前大伯战死沙场,他在府里的地位就更加卑贱,几乎被当成小厮使唤。
然而南宝衣清楚记得,前世,这位二哥从科举进士开始崭露头角,一步步坐到了大理寺卿的位置上。
后来他弃文从武征战沙场,立下赫赫军功,年纪轻轻就位极人臣,被封为正一品大都督。
因为帮皇帝解答过三个困惑,还被世人称作帝师,权倾朝野名声显赫,是跺一跺脚天下都要动荡的权臣。琇書蛧
南宝衣回忆着,萧弈突然望了过来。
四目相对。
未来的权臣还只是个少年,可皮相却是一等一的好,身姿修长挺拔,轮廓冷峻而漂亮,肌肤泛着病态的冷白色泽,鼻梁弧度极美,一双狭长妖冶的丹凤眼染着阴郁的暗芒,淡红薄唇紧紧抿着。
他穿墨色对襟长袍,站姿笔挺如松竹,雨水溅湿了他的袍裾和漆发,有一种云山雾罩高深莫测之感。
南宝衣暗暗赞叹,不愧是将来权倾朝野的权臣,瞧瞧人家站在那里不卑不亢的,可见天生就有傲骨。
侍女在她耳边提醒:“姑娘,您怎么对着二公子发起呆来了?他是来送风筝的,您该去看看才是。”
南宝衣后知后觉。
她两天前还没重生回来,还是那个性子娇蛮的五姑娘,风筝挂到了假山上,正巧萧弈路过,她闹着要他去爬假山拿风筝,他不肯,于是她撸了袖子亲自上阵,结果从假山上骨碌碌滚了下来。
她磕破了后脑勺,在闺房躺了两日。
祖母气怒,罚萧弈亲手给她做十只风筝来赔罪。
南宝衣回忆着,讪讪望向少年手里的风筝。
罪过,未来的权臣大人竟然纡尊降贵,亲自给她做风筝!
到底重生过一次,她的心智并非十二岁稚童,知道将来要对付程太守家甚至蜀郡的那些权贵,仅仅依靠自己和南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她必须好好抱住萧弈这条金大腿。
不仅自己要抱,还得让全府的人跟着一块儿抱!
于是她拿过纸伞,吩咐侍女去煮一碗热姜汤。
她凑到少年身边,踮起脚尖,将大半纸伞朝他那边倾斜,“二哥哥……”
这是她第一次唤他哥哥,可是少年眉眼如山,无动于衷。
南宝衣尴尬了一会儿,讨好道:“二哥哥等很久了吧,肯定还没用午膳,我这里有桃花糖,你要不要先垫垫肚——”
话没说完,少年目光锋利如刀,凉薄地落在她脸上。
周身的威压悄无声息地释放,吓得南宝衣哆哆嗦嗦。
她斗胆从袖袋里摸出一颗糖,“我没有骗你哦,我真的有糖……”
少年没搭理她的讨好。
他冷漠地扬了扬手里那些风筝,沉声:“十只风筝,一只不少。”
不等南宝衣说什么,他面无表情地撕碎它们。
老夫人罚他做风筝,他做了。
只是如何处理它们,就是他的事了。
南宝衣看着漫天飘零的彩色纸屑。
未来的权臣大人,脾气可真大啊!
“我已不在意风筝的事……”她捏着桃花糖,讨好地送到少年唇畔,“二哥哥是不是饿得慌,还是先尝尝我的糖吧?”
萧弈沉着脸。
面前的小姑娘白嫩藕似的一小团,绵白干净的小手紧紧捏着糖球,纤细的小手指还娇气翘起。
从前她对他颐指气使时,也总爱翘着小手指。
丹凤眼里掠过冷意,他毫不留情地拍开那只小手。
桃花糖掉在了青石砖上。
南宝衣白嫩的手背立刻浮现出红痕,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睁着泪盈盈的红眼睛,无措地望着这位未来的权臣。
雨势渐渐大了,染湿了女孩儿的后背和裙裾,就连绣花鞋都湿哒哒的,穿着十分不舒服。
她强忍不适,细声道:“二哥哥,从前是我不懂事,你不要和我计较。”
这具十二岁的身体娇弱的很。
她淋了会儿雨便开始头晕,刚说完话,手中纸伞无力掉落,整个人朝萧弈怀里倒去——
却被萧弈冷漠推开。
女孩儿倒在青砖上,嫩黄裙裾铺陈开,宛如不堪雨露的娇嫩芙蓉。
“姑娘!”
端着姜汤出来的侍女大惊失色,急忙招呼婆子把南宝衣抱进去,又凶狠地盯向萧弈,叉腰骂道:“二公子干的好事!等会儿奴婢回禀老夫人,要你好看!”
骂完,气哼哼进了锦衣阁。
雨幕浮在天地间,南家府邸的园林景致精美恢弘。
少年依旧站在青石砖上。
雨水染湿了他的袍裾,他眉目英俊却冷毅,不善地盯向雨雾深处的绣楼。
……
南宝衣醒来,绮窗外天光暗淡,绣楼里添了琉璃灯,已是日暮。
她拱着小身子爬起来,不顾染上风寒,哑着嗓子唤道:“荷叶,那碗热姜汤有没有端给二哥哥啊?”
侍女荷叶捧着燕窝粥进来,小脸不忿,“他害姑娘染上风寒,奴婢怎么可能给他姜汤喝?奴婢骂了他一顿,然后回禀了老夫人,老夫人罚了他十鞭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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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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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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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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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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