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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电影世界十连抽>第八章 五年
  一个月后,洛阳皇宫,黄尚接到了来自徐州的消息。

  “徐州糜竺联合曹豹等人,俘虏了陶谦以及众多官员,请求黄室朝廷派遣官员、军队接收徐州,以免战火。”

  “……”

  黄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惊呆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大舅哥这么有魄力和手腕,居然把整个徐州的士族集团都给绑架了。

  这种躺赢的感觉,是不是太爽了点?

  黄尚没有怀疑这条情报的准确性,他在手机上一看就明白了,自己的大舅哥的确联合曹豹等军方集团绑架了文官士族集团,一个完整的徐州就这么白白送到了他的嘴边。

  没什么好说的,黄尚立即派遣官员和军队进驻徐州,接收了徐州的军队和城防,并安排好了各个官员的任命。

  陶谦因为没什么大罪,所以被送到洛阳去养老,而以陈家为代表的士族文官集团全部被拉到石场进行劳动改造,什么时候把家族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价值观反转过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劳动改造,然后分发田地,让他们能依靠种地活下去。

  屁股歪了,越有文化越反动。黄尚可不会对这些屁股坐歪的士族集团手下留情,能有多狠就有多狠,死了也不可惜。

  黄尚这两年最喜欢干的就是消灭士族集团后的抄家时刻,士族集团几乎垄断了文化传承,他们家里有着数不清的文学典籍,许多甚至是绝无仅有的。而这些书籍在被抄没之后,全部被送到了洛阳皇宫,经过整理之后,会分门别类的收入皇家图书馆。

  皇家图书馆很大,至今也只填满了十分之一而已,黄尚的目标是把整个图书馆都填满,所以他需要抄没更多的士族,如果有必要,他甚至做好了偷坟掘墓的准备。

  有些古人死后总会把一些珍贵的东西一起带进墓穴,这样做不但造成了巨大的浪费,甚至会对文化传承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

  黄尚对这样的古人没有半分敬畏之情。反正你死也死了,我刨了你的坟,让你的陪葬品产生点社会和历史价值,也算是帮你做好事了。

  不用感激我,都是我应该做的。

  ……

  有罪要罚,有功更要赏。

  糜竺联合的曹豹等人因为献城有功,黄尚就给了他们相对应的封赏。

  其实严格来说,曹豹也是士族出身,只是他的家族并非诗书传家,所以走的是武将的路子,可惜曹豹人如其名,是个草包,肚子里没什么货,只是矬子里边拔将军,成了徐州的最高军官。

  现在徐州已经到手,黄尚就让曹豹到洛阳‘养老’来了。对这种没什么本事,偏偏又有功劳的人,黄尚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养老,免得搞出事来。

  至于糜竺,糜竺是天下有数的商业精英,黄尚就让他负责把境内的粮食、苹果运往北方草原,去换取游牧民族的牛羊马匹,这样既消除了游牧民族因为缺少粮食南下打草场的危险,也从游牧民族那里赚来了战马、耕牛和可以杀来吃的羊肉,以及用来纺织的羊毛。

  这真是‘双赢’的好办法,所谓双赢,就是我赢两次。

  他就喜欢这个。

  就在黄尚全力发展基建,休养生息的时候,天下间的诸侯见黄尚没有出兵讨伐他们,一个个胆子都大了起来,然后纷纷登基称帝,其中就有三家姓刘的最先登基了。

  分别是益州的刘焉、荆州的刘表,还有幽州的刘虞。

  这三个姓刘的,刘焉有蜀地山川之险作为屏障,称帝的风险最小,而且刘焉年龄大了,这几年身体也不太好,要是再不称帝,估计就要挂了。

  也许是为了最后疯狂一把,刘焉就在蜀地士族的支持之下,登基称帝了。

  而刘表称帝属于迫不得已,因为黄尚对士族的不待见,导致他境内许多士族纷纷逃离,而大部分就逃到了没什么战乱,相对繁荣的荆州。

  天下间的士族本就是‘一家’,这些士族为了反抗黄尚的‘暴政’,便联合起来共推刘表上位,以保住他们的万世之基。

  刘表虽然无奈,但人活着,又有几个不愿当皇帝的?机会已经摆在眼前,再加上汉室已经被黄尚推翻,索性他一咬牙、一跺脚,接受了士族门阀的推举,当了这个皇帝。

  而幽州的刘虞作为汉室宗亲,自然对汉室忠心耿耿,原本的‘历史’上,袁绍就拥护他做皇帝,但因为当时有汉献帝在,刘虞拒绝了袁绍的推举,但没两年就被公孙瓒干掉了,死的算是比较可惜。

  但在这个世界,汉室已经不存在了,于是刘虞当仁不让,在幽州登基称帝。

  他称帝也是有底气的,因为他在幽州推行仁政,且开边市让当地百姓和游牧民族能相互交易,各取所需,所以他不但得到了当地游牧民族的大力支持,当地百姓也非常的拥戴他。

  幽州虽穷,但也有百来万人,再加上游牧民族的支持,以及公孙瓒战死虎牢关后,刘虞顺势吞并了公孙瓒的势力,自是底气十足。

  哪怕益州和青州把他围起来,他也有信心在幽州立足,同时也在抓紧时间整顿武备,未来某一天,他一定要推翻黄尚的统治,再现光武帝的荣光。

  这三家刘姓宗室登基称帝,其他诸侯也不甘寂寞,就比如孙坚在虎牢关逃跑,跑回江东之后,就开始以江东作为基地,用最短的时间内平推了整个江东,然后在他的老家富春登基称帝了。

  西凉那边,韩遂一看天底下多了这么多皇帝,心说:你们当得,我也当得。

  于是韩遂花了一番功夫,在西凉登基称帝了。但他登基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马家的势力赶出西凉,免得他们碍事。

  当初虎牢关之战结束,马腾被俘,投降了黄室,之后就一直在洛阳做富家翁,但他并没有把自己在西凉的家人接过来,而是让他们在西凉待着,万一自己这边出了意外,也好让自己的家人在西凉那边活下来。

  但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的结义兄弟韩遂会在登基称帝之后,把他们马家在西凉的势力统统赶了出去。

  如今自己的族人无家可归,马腾不得不让他们来洛阳生活。一家团聚当然好,但他也知道自己算是彻底绑在了黄室这艘战船上,再也下不去了。

  其他零零总总还有些小诸侯,甚至是山贼、水匪都跟着登基称帝了,一时之间,整个天下四分五裂,堪比春秋战国。

  都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黄尚并不在一段时间的分裂,反正等他的基建工程和休养生息达到预期阶段,他就会出兵扫平天下,让天下重新统一。

  但打仗消耗钱粮还是小事,关键是会死很多人,这是黄尚必须要加以重视的,所以在休养生息期间,他的兵工厂顺利开建,并投入生产。

  短短两年时间,数百门火炮,数万支火枪被送进了军队,首先得到第一批火枪的就是张顺的陷阵营。

  当张顺看到火枪威力之后,整个人的三观都被摔的稀碎。

  根本不用玩命的训练,只需要学会怎么使用火枪,就能成为天底下最强大的军队,这让他这样你的练兵高手以后还怎么活?

  他甚至可以想象,有了这些火枪,以后军队里肯定会出现很多的混子军官,因为只要学会怎么打枪就是一支强大的军队,这还努力什么?拿着枪打胜仗不就完了。

  不过还好,黄尚似乎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对使用火枪的部队在思想建设上要求非常高,必须要绝对忠诚于黄尚,忠诚于黄室,忠诚于人民,而且到了战场上必须要有不怕死、不怕苦的精神。

  军队,要求的就是令行禁止、团队协作,想在军队里展现个性,先把你拍平碾碎了再说。

  因为火枪这种东西不需要太多的训练时间,基本上几个月就能成军,再加上高顺治军严谨,只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一支强大的火枪队就成军了。

  不过这只火枪队成军之后,被高顺送给了黄尚拱卫京师,他重新挑选了五千步兵,严格训练陷阵营。

  他觉得火枪队赢的过于容易,会让军兵失去斗志,他不喜欢这样的兵,所以他训练完之后,直接就送给了黄尚。

  他想训练自己理想中的陷阵营,而不是火枪队。

  高顺这个人,在三国群星当中,算不得璀璨,甚至没闪烁多少光芒就陨落了,可是只要对他稍有了解的三国迷,就绝对不愿错失这个优秀的练兵大师。

  高顺,为人清白、有有威严、不饮酒、不受贿,训练的陷阵营只有七百多人,但每战必胜,没有他们攻不破的敌阵。

  在为数不多的战绩当中,夏侯惇、关羽、张飞都是高顺的手下败将,但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将领,却跟错了主子。m.χIùmЬ.CǒM

  因为高顺为人正直,经常劝谏吕布,直接把吕布惹毛了,并夺了他的兵权,但是每到打仗的时候,还是会把高顺叫来继续指挥部队,由此可见高顺的能力。

  而且高顺非常忠诚,在吕布兵败被俘的时候,吕布乞求活命,张辽考虑良久,也投降了曹操,只有高顺一言不发,被曹操杀了。

  明明跟了一个不待见他的主子,却在兵败被俘之后选择殉节,这样的将领,哪个领导不喜欢?黄尚当然也喜欢。

  所以自从把高顺从吕布手里摘出来之后,黄尚就对高顺有求必应,甚至不求也会主动嘘寒可暖,可他有没有什么需要?

  高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关心和支持他的人,说不感动是假的,但他没有任何表示,依旧在努力练兵、治军,没有一天松懈。

  黄尚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对此并不介意,反而在火枪制作出来之后,把第一批火枪给了他,由此可见他对高顺的信任。

  要知道,他虽然让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都发誓效忠于他了,但他从没让高顺对他发誓效忠,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需要发誓。

  对他好就够了。

  休养生息持续了整整五年,然后在公元195年的春天,黄尚觉得实力积累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对外展示一下黄室的强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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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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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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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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