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大祸害>第137章 洋和尚1
  明初,朱元璋在全国各地兴建卫所,永平府自然也不例外,开国之初便设立永平卫,在这里驻扎重兵,提防蒙古人经辽西走廊以泰山压顶之势攻向北京。不过随着时间推移,卫所军田已经被军官侵占得差不多了,军户大多已逃亡,卫所也就名存实亡了。万历看着那破卫所都觉得碍眼,一道命令就将卫所给辙了,那些侵占了军田的卫所军官通通被一撸到底,省得他们添乱。

  卫所是被撤了,但是房舍、营垒啥的都还在。龙岩峰带来的那四千人马便分散部署在各千户所、百户所,提防鞑靼人入寇。

  部署得最靠前的一个堡垒是太平寨,这里距离喜峰口不过五十来里,鞑靼人越过喜峰口后一个冲锋就冲到这里来了。所以龙岩峰一口气在这里放了八百人……

  整支军队才四千人,一个小小的太平寨便放了八百人,了不得了。

  龙岩峰抢在军队开拔之前回到了永平府,手脚麻利的招募泥水匠让他们去修缮卫所那破破烂烂的房子,造一些新的器械、家具,那卫所破得跟丐帮总部似的,不好好修缮一下根本就没法住人。安排好这引起事情之后,他便风风火火的跑去曹妃甸,他可没有忘记,还有两支船队在那里等着自己去交易呢。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对交易的每一个程序都已经熟门熟路,也就没有那么多废话了。龙岩峰戴上口罩上船检查货物,而大批码头工人则眼巴巴的等着,盼着开工……多么科谐的画面。

  这次马里奥和辛格运来的马瓦里马都是肩高超过十六掌半的,按战马的标准,它们未免太过高大了,作战马并不是很适合。当然,这也是龙岩峰要求的,他麾下总共也就四百来名骑兵,要那么多战马干嘛?两千多匹关中唐马已经绰绰有余了。现在他更需要的反而是没那么娇贵的、能拉犁拉车拉大炮的挽马,毕竟他主要的任务还是种田嘛,多一些畜力总是好的。

  检查完了之后,他对这些马匹非常满意,立即安排人手卸货。

  除去耕牛、马匹、硫磺、硝石、钢铁等等这老几样外,马里奥和辛格还给龙岩峰运来了一批优质燧三,这让他欣喜不已。

  中国也不是不产燧石,只不过质量不大好。他在捣鼓燧发枪的时候就让人收集了来自十几个产地的燧石,一一比对,效果始终不甚理想,哑火率始终降不下来。好在印度那边就有高品位燧石矿,试用之后他发现用这种燧石,燧发枪的哑火率能降低百分之五,二话没说,果断下订单!

  然后人家一家伙就给他运了几千多斤过来……

  龙岩峰看着这一大堆高品位燧石,无语凝噎。拜托,一支燧发枪撑死也就只能用一小块燧石,就算他给他的军队全部装备燧发枪,那顶多也就四千支吧,能用掉多少?一家伙给他运了几千斤过来,这是要他用到地老天荒的节奏吗?

  算了,运都运来了,不要白不要,他大手一挥,悉数收下。

  然后愉快的拿出一批宫廷丝织品和瓷器作为这次交易的报酬……

  交易进入尾声的时候,马里奥突然附到龙岩峰耳边,小声音:“大人,你相信上帝吗?”

  龙岩峰说:“信啊,怎么不信!”这是真话,他确实信上帝。

  马里奥顿时就万分激动,一个劲的在胸前划着十字,高声赞美:“啊,原来你也是基督徒!感谢上帝,终于让我在这片主的光辉未能照耀到的土地遇到了一个有着相同信仰的人,感谢上帝!”

  龙岩峰直翻白眼,也不知道他在激动个啥。他是信上帝没错,但是在信上帝的同时他也信安拉,信佛祖,信无量天尊……总之就是啥都信,心情好了甭管碰到哪路神仙都要拜一拜。说白了,他跟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样,都是量子迷信,高考前要虔诚地把各路神仙通通拜一遍,考得好那就是我学习够刻苦够努力,我天资聪颖,有这样的成绩那是理所当然的;考得不好那就是你们这帮混蛋神仙出工不出力,受了我的香火供奉还不肯保佑我,回头就砸了你们的破庙!像他这样的人多了去了,这个水管工到底在激动个啥?

  马里奥激动完了,眼巴巴的看着他,说:“龙,身为教友应该相互帮助的,你说对吧?”

  龙岩峰不动声色,说:“对的。”

  马里奥开心地说:“现在我们有一位从妈袓来的神父想进入京城传教,你身为主的信徒,是不是应该给予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

  靠,原来在这里等着老子,这个水管工可真是够狡猾的!

  龙岩峰依然不动声色,问:“那位神父叫什么名字?”

  水管工说:“他叫利玛窦,是意大利人,耶稣会出身的,精通神学、天文学、地理学、数学以及法律,是一个学识广博、品格高贵的人,教廷对他寄予厚望,希望他将主的恩泽传播到东方。他在妈袓呆了五年了,由于地方官员阻挠,传教事业非常不顺利,甚至屡遭驱逐……他希望能够进入京城去见你们的皇帝……”

  哦,原来下层路线走不通,想走上层路线了。

  龙岩峰迅速抓住了重点。

  宗教的生命力在于传播,失去了传播能力的宗教,最终的下场只能是销声匿迹,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那些世界性的宗教诸如天主教、基督教、绿教、佛教、印度教等等,无一不是具有极强的传承性和传播能力,才得以漂洋过海,随着征服者或者传教士的脚步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其实,早在唐代,天主教便已经传入中国了,这主要是唐军四处征伐带回来的,不过在中国,这不叫天主教,而是叫景教。唐宋元明四代,中国一直都有景教教徒存在,虽然那数量跟尿检样本差不多,少得可怜,但终归是存在的。而随着大航海时代开启,欧洲传教士头一回发现原来外面的世界这么大,还没有入教的迷途羔羊这么多!他们跟随探险队甚至军队扬帆启帆,勇敢地驶向一个个陌生的大陆,在一片片陌生的土地扎下根来,努力传教。

  拥有全世界最多人口的中国和印度无疑是他们传教的重中之重。

  他们很早就在印度的果阿建起了教堂,开始传教了,只是印度人那数以亿计的神灵实在太过恐怖,传教士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打开局面。在以百折不挠的勇气和决心死磕印度的同时,他们也把目光投向了中国和日本……

  在日本的传教还算顺利。当时正好撞上了日本战国时代,在那种民不聊生的年代,宗教所能带来的慰籍格外的诱人,传教士们没费多大的劲就在日本发展了一大批教徒,造出了不小的声势。可是在中国,他们就没这么走运了。中国虽然没有印度那么多神仙,但传统观念早已渗透到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毛孔,基督教一到中国便感到严重的水土不服……

  简单的说就是没几个人愿意信。最典型的就是信了上帝就不能再尊孔祭袓,这简直要了中国人的命了。在西方人眼里,上帝高于一切,信了上帝就得把全身心都献给上帝,不能再有任何别的偶像;可在中国人眼里,宗教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有时候甚至只是一种手段,孔孟、天子、祖宗才是至高无上的!有种你不祭袓试试,四邻八舍的口水能生生淹死你!还有不尊孔祭孔……呵呵,是读书人不?还想有个前途不?读书人你不尊孔祭孔,也别去科举了,文章写得再好也不会有人用你的!

  而不去科举,基本上就意味着前途尽毁了。

  信这什么鸟上帝的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谁信谁傻逼。

  没有任何悬念,天主教在中国遭到了全方位的抵制,传教士们绞尽脑筋,头发都要掉光了,也没能打开局面。于是他们转变思路:基督教在中国传播这么困难,那是因为中国老百姓太过愚昧,不识货,咱想办法进北京,向中国的皇帝证明主的伟大,让中国皇帝带头受洗!只要皇帝带头受洗了,整个国家都会跟着受洗,到时候整个中国一亿多人都将回归主的怀抱,完美!

  事实证明他们又想多了。中国的皇帝会不会受洗不知道,但全国官员肯定不希望他们在皇帝面前胡说八道……皇帝去拜上帝了,那孔老夫子怎么办?所以每次有传教士试图入京,各地官员都拿出吃奶的劲全方位无死角的围追堵截,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帮洋和尚进京去见皇帝。利玛窦在中国传教已经好几年了,可成绩寥寥,信徒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搞不好还有剩。他也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走前辈们的老路,进京去碰碰运气。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龙岩峰似笑非笑:“你们倒真是倔强得很,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利玛窦神父在哪里?请他出来我让见一面吧!我总得见了他才能决定帮不帮这个忙,不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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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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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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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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