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大祸害>第101章 遇伏
  唐宁雅眼睛发亮:如果印度的耕牛、马匹、钢铁真的像他说的那么受欢迎,那么唐家开辟这条商路,可是财源滚滚啊!她接手家族生意已经有好些年头了,自然知道大明对耕牛、骏马、钢铁是何等的渴望,这些货物运回来,就算不卖给龙岩峰,卖到其他地方去一样是抢手得很,这桩生意,做得!

  但她随即犯了难:“可是现在南方商人不肯将丝绸、茶叶、瓷器这些外国人为之疯狂的货物卖给我们,这可如何是好?”

  龙岩峰捏着下巴说:“这倒是个大问题……”

  确实是个大问题。在他看来,最划算的生意莫过于运一船不怎么值钱的茶叶、瓷器这类玩意儿出去,再运一船牲畜、钢铁回来,用这些奢侈品去换取可以提高生产力的资源,再划算不过了。可是江浙世家肯定不愿意看到北方有个财团强势崛起分他们蛋糕的,他们要将这个对手扼杀在萌芽状态其实很简单,断货就行了,难不成你们还能在北方找到茶叶、丝绸、瓷器产地?

  没有货源,一切都白搭。

  但真让龙岩峰成船银子运往印度,直接收购自己想要的东西,打死他都不干,这也太亏了。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说:“瓷器我来想办法,丝绸和茶叶……”挠了挠头,“让皇上派人到各产茶区和丝绸产区收购,朝廷出面,他们多少要给点面子的。此外我还可以让人种甜高粱然后榨糖出口,白糖对泰西人来说也是一种奢侈品呢。”

  唐宁雅有点意外:“甜高粱还能制糖?”

  龙岩峰说:“它比甘蔗还甜,饱含汁液,为什么不能制糖?北直隶适合种甜高粱的荒地不在少数,给我三两年时间,我就能将种植规模成十倍百倍的扩大了,到时候白糖要多少有多少!”

  从宋代开始,北方经济一直落后于南方,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南北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什么会这样?除了战乱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对外出口的拳头产品产地都在南方。丝绸、茶叶、瓷器、白糖甚至精细的棉布,这些深受列国青睐的产品,都是南方出产的,北方几乎没有……茶叶北方有一点,比如说山东沂蒙、河南信阳,都盛产茶叶,但太过偏僻,产量也不行,跟江南产茶区相比没有半点优势,根本就争不过。

  到了明代,差距就更大了:江南湖广完全开发出来了,连粮食产量都远远超过了北方,北方得靠着南方输送的粮食才能解决吃饭问题了。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大明的皇帝对文臣百般容忍:文官多来自南方,而大明严重依赖南方的赋税、粮食,钱袋和胃袋都捏在人家手里,想凶都凶不起来啊。北方想在对外贸易上赶上南方,真的是太难了,龙岩峰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就算他有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凭空将河南河北山东山西这些地方变成丝绸、茶叶、瓷器产地吧?哦,丝绸还是可以的,山东就可以大量养蚕。至于茶叶和瓷器,那是真争不过了。不过在白糖这方面,他认为自己优势很大,北方有的是土地,只需要拿出一部份来种植甜高粱,就可以获得数倍于南方的制糖原料,南方能用来种甘蔗的地,绝对没有北方能用来种甜高粱的多!

  唐宁雅兴奋地说:“如果真的能大量制糖并且卖给泰西商人,那肯定是财源滚滚的!”

  龙岩峰说:“那还用说……卧槽!”

  他口若悬河,正想向唐宁雅阐述自己的宏图大计,冷不丁的一声尖啸传来,从河边芦苇丛里射出一支利箭,直奔他面门而来!好死不死的,龙岩峰正对着那个方向,眼睁睁的看着利箭直奔自己面门而来!

  当场就吓得湿了裤子!

  唐宁雅的右手微不可察的动了一下,似乎要朝那支飞箭拍过去,但终究没动,因为没必要。

  也确实没必要,这一箭虽然劲道十足,但准头差了点,擦着龙岩峰的发稍呼啸而过,笃一声钉入他身后的柱子中,箭竿哆哆哆颤个不停。龙岩峰脚一软,人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溜到桌子底下去了。杜松反应极快,一跃而起冲入杜鹃亭中,抽出长刀将小青挡在身后,大吼:“有情况!”

  话音未落,嗖嗖嗖嗖嗖!弓弩之声大作,数十支利箭乱泼水似的朝着亭子激射而来,将整个停子笼罩在箭雨之中。杜松咒骂一声,飞快地拉下面甲,长刀舞圆,将射向小青和唐宁雅的利箭打得四处乱飞。他的脸部、胸部、肩部也不断中箭,好在龙岩峰帮他搞到的这身布面甲很给力,利箭凿上去铮铮作响,但也只能徒劳地溅出星星点点的火花。在不远处百无聊赖地聊着天的杨爽他们被这突发情况吓了一大跳,纷纷一跃而起,拔出长刀顶着箭雨冲过来,将龙岩峰、唐宁雅、小青三个围在中间,任凭箭雨冲刷,岿然不动。

  龙岩峰惊慌的叫:“这……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这一带怎么会有这么多弓箭手?”

  唐宁雅却比较淡定:“也许是倭寇,也许是我唐家的仇人。”

  龙岩峰诧异:“你有仇人?”

  唐宁雅说:“生意做大了,总会有仇人的……小心!”探手一按将龙岩身探出来的脑袋按回桌底,下一秒,一连三支箭落下,钉在桌面上,笃笃作响。

  砰砰砰砰!

  大概是发现那些官兵纯粹就是铁乌龟,靠弓箭根本就啃不动,芦苇丛里猛然腾起团团白烟,十几支鸟铳同时开火,枪弹呼啸而来。杜松、杨爽等二十名榆林少年纹丝不动,任凭铅弹擦身而过,任凭它们打在自己身上,火星四溅。他们在军营里闲得无聊,便很作死的拿鸟铳来测试龙岩峰给他们搞到的盔甲的质量……怼到几步内开火的那种测试。测试的结果告诉他们,他们的盔甲完全可以无视三钱以下鸟铳的近距离命中,这帮猥琐蹲草的家伙用的都是三钱以下的鸟铳,他们怕个卵!

  两钱重的铅子打中胸甲、头盔,留下浅浅的印痕,然后四处弹飞,人墙坚不可摧。

  这下埋伏在芦苇丛里的家伙都傻眼了。按他们的计划,几十名弓弩手再加十几名鸟铳手几轮齐射,亭里的人不是变刺猬就是变马蜂窝,十拿九稳的事情。可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这帮榆林少年的铠甲防御能力居然如此强悍,强弓射不动,劲弩射不动,鸟铳打上去人家还是屁事都没有!人家就算站在那里不动,随便他们射他们也射不动哇!

  还有比这更尴尬的吗?

  尴尬癌都要发作了!

  也不知道是意识到自己在作无用功还是给吓着了,那密集的火力一瞬间全停了下来。

  唐宁雅站了起来,分开挡在她面前的榆林少年,面向芦苇丛扬声说:“朋友,不要再藏头露尾了,出来吧!”

  一派从容淡定,不像是遭遇伏击身陷死地,倒像是在郊游的时候偶然遇到了老朋友,随口跟人家打声招呼。

  芦苇中传出一声长笑:“唐大小姐果然好胆色,面对数十人包围居然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佩服佩服!”声音苍老而有力,笑声悠长,说话的想必是一位少有的内家高手。长笑声中,芦苇丛中沙沙作响,一名名手持弓弩腰佩长刀的劲装汉子从芦苇里现身,三面向亭子包抄过来。这些家伙个个孔武有力,肌肉发达,步履轻快,但脚一落地便稳得跟生了根似的,目光凶悍,俨然一群嗜血的饿狼!

  龙岩峰有点傻眼了。本来佳人有约,吃饿喝茶又谈生意,何等的惬意,可谁曾想芦苇丛里居然蹲了这么多大汉!他瞄向唐宁雅:“我说唐大小姐,你到底干了些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惹来这么多杀手?”

  唐宁雅说:“只怕天怒人怨的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

  龙岩峰一脸懵逼:“还有这事?”随即一拍脑袋,“嗨,不管这么多了,先打退这帮王八蛋再说!”手脚麻利的拔出两支手枪,飞快的往里面装弹。杜松他们也是一样,一人两支手枪,打开后面的滑盖闷不作声的往里面猛塞子弹。那帮家伙距离亭子有数十步,由于芦苇茂密,要走到这里来得花一点时间,所以他们还有足够的时间装子弹。唐宁雅好奇的看了一眼,只见这些家伙装备的手枪都有五根枪管,块头颇大,份量肯定不轻,携带很不方便,搞不懂这些榆林少年为什么要带这么笨重的东西。

  这又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玩意儿?她表示看不懂。

  这其实是左轮手枪的爸爸,转管手枪,一支枪有五根枪管,一次可以装填五发子弹,扣动板机后枪管就会转一转,五发子弹轮着发射,火力凶猛。枪管都是用坩埚钢造的,相当薄,所以这玩意儿看起来块头挺大,但并不算重。

  那帮猥琐蹲草的家伙并没有留意到榆林少年的小动作,他们拔出刀剑包抄了过来,每个人浑身都散发着骇人的杀气,在他们眼里,亭子里那十几个人已经是死人了。

  不过,龙岩峰对由谁来扮演死人这一角色,有着截然不同的意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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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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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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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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