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大祸害>第49章 无语
  汉武帝征大宛确实是劳民伤财,尤其是第二次征大宛,出动步骑兵六万,征发数十万民夫将海量的军械粮秣送抵前线,又征集八万头牛、两万多头骆驼为大军驮运粮食,汉军从玉门出发,穿越荒凉的河西走廊,绕过荒无人烟的塔里木湖,穿越茫茫戈壁,翻越六千多米高的帕米尔高原,最终抵达目的地,一路上士兵因疫病而死、逃亡或者攻下西域一些小国后不愿意继续走,就在当地扎根的士兵无数,翻越帕米尔高原时因高原反应和低温而死者更是无数,最后抵达大宛时,只剩下三万大军。最终击破大宛,将三千多匹大宛马和无数财宝运送回到长安时,出征时的六万大军只剩下一万人,代价可谓惨重。但是从战略层面来看,这绝对是值得的,因为他们带回了三千多匹全世界最为优秀的战马。就靠着这些战马与从中国境内精挑细选出来的种马反复混血,最终培育出来了无数优秀的战马,使得中国骑兵的战斗力突飞猛进。西汉时期汉军骑兵与匈奴交战,都是人披甲马不披甲,冲上去挥舞环首刀就砍,而到了东汉末年,人马俱披重甲的具装重骑开始冲锋陷阵了。

  试想,没有高大健壮、耐力和速度兼优的优秀战马,靠那些肩高不到140厘米的矮小战马,顶得动这么沉重的铠甲,向敌阵发动疾风骤雨般的冲锋么?

  两晋南北朝的时候,大批原本生活在西域甚至中亚的蛮族在天灾的驱赶下源源不断地向相对温暖的汉地迁移以求活,使得中国陷入了将近三百年的大分裂,但他们也带来了无数优秀的马种,而漫长的战乱也逼得各政权不得不不惜一切代价去培育更优秀的战马,具装重骑迅速成为战场主力。到了隋唐,这些可怕的四脚机甲怪兽不管是规模还是战术,都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比如说唐军,一个一万二千五百人的军团就拥有至少一千具装重骑,临敌时坚韧的步兵用强弓劲弩和如林的长槊死死顶住敌军的进攻,待到敌军疲惫、士气低落了,那一千具装重骑突然杀出,像一把千斤重锤一样狠狠砸落,直接爆头。正是靠着这种简单粗暴的砧锤战术,唐军所向披糜。

  当然,战马的优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没有优秀的战马,只怕步兵方阵已经被冲垮了,具装重骑兵都还没有运动到位,砧锤战术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到了宋朝,中国战马的质量和数量开始断崖式下跌。宋初,全国官马存栏量达到十七万匹,可以说自秦代以来,还没有哪个王朝定天下时有如此丰厚的家当,然而,这笔家产很快就给败清光了,宋军完全抛弃了大唐赖以纵横天下的砧锤战术和曾经让无数游牧民族胆寒的骑兵千里奔袭战术,玩起了以步拒骑……倒不是他们个个都是智障,不晓得单纯的步兵在来去如风的骑兵面前是何等的被动,而是没有办法,没养马场了。

  养马场都拿去养羊了……

  都不打算养马了,自然也别指望能有多出色的战马,宋军骑兵的战马质量直线下降。也就长年与西夏血战的西军还能通过走私茶叶、盐,与西夏暗戳戳的交换战马,维持着一支规模不大的重骑兵……对,也就是白梃兵,那是北宋末骑唯一一支具装重骑兵了。

  蒙古人雄起了一把,他们的铁蹄踏遍欧亚大陆,一路打一路抢,那些优秀的战马是他们重点抢掠的对象。中亚、中东、辽东、西夏……这些盛产优秀战马的地方都让他们抢了个遍,靠着海量的优秀战马,他们组建起了当时全世界规模最庞大,装备最精良的重骑兵部队。所以什么蒙古骑兵靠着轻刀快马强弓利箭大战欧洲铁罐头这类鬼话可以省省了,一身锁子甲外罩帆布长袍的欧洲骑兵面对人马都包裹在重甲里,只露出两个眼窝的蒙古具装重骑兵,到底谁才是铁罐头?相信当时的欧洲人肯定很崩溃:那些四腿机甲怪兽,用弓箭根本就射不动,用剑砍更加砍不动,你让他们怎么打?

  朱元璋起家时抢了元朝设在淮河流域的养马场,搜罗了一批很不错的战马,组建了大名鼎鼎的淮泗骑兵。就是靠着这支人数不算多但异常剽悍劲健的骑兵,还有规模庞大且千锤百炼的步兵,他从长江北岸一路怼到了北京,完成了连战神刘裕都没能完成的伟业:以南伐北,一统天下!可能是吃了骑兵不够的苦,上台后老朱高度重视马政,狠抓战马的培育工作,使得大明王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维持着一支战力强悍的骑兵部队。但慢慢的,明朝便走上了宋朝的老路,不过比宋朝强一点,没拿养马场来养羊,而是开垦拿来种粮食,官马数量直线下降,质量就更不用说了。曾经纵横战场的具装重骑到了明朝中后骑几乎绝迹了,曾经身披重甲如墙而进无情地撞碎一批批敌军的明军骑兵玩起了轻刀快马,软弓长箭,并且将这当成自己的制胜法宝……

  这让人怎么吐槽才好?

  龙岩峰抽空去参观过御马监在京郊的一个养马场,看着养马场里那些赢弱的军马直发愣,对御马监养的勇气佩服得五体投地。天子脚下都敢这样玩,可以想象远离京城的那些养马场只会比这更烂,养马已经成了御马监的副业了。

  当然,他没有想过要去改变。现在的大明王朝,一切制度都已经烂透了,上至天子下至九品芝麻官,都没打算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切,这是一股可怕的力量,要把一切都拖进沼泽中慢慢腐烂,想要跟这股下沉之力作对?那绝对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种蠢事他才不干。他留着这匹异常高大的马瓦里马,只是想用它培育出高大的挽马好给自己拉车,或者拉双铧犁、畜力收割机之类的农用机械设备。这些机械设备得高大健壮的马才拉得动,矮脚马是不行的。当然,如果生出高大异常的马驹还可以当成祥瑞拿到万历那里报喜,骗一笔赏赐。他认为这个计划行得通,没看到一些地方官看到茁长得比较高大茂盛的禾苗都能当祥瑞挖出来送到京城领赏么,一株禾苗都能从那个猪头手里骗到钱,他一匹一出生就比别的马驹要高大健壮得多的马驹为什么就不能?

  一匹马可比一株禾苗值钱多了!

  所以,为了自己的赚钱大计,这匹马绝对不能借!

  裴多多见龙岩峰态度如此强硬,知道这匹马无论如何也借不到手了,只得咕哝一声“小气”,就此作罢,选了一匹肩高达到十五掌半,也就是155厘米的。这匹马比那配肩高几乎达到一米七的矮了一截,但是放在大明,已是很少见的高大骏马了。他抚摸着这匹马那长长的马鬃,爱不释手,连声说:“好高大的战马!这等高大神骏的良驹太少见了,也就在关中一带还偶尔能看到几匹!”

  龙岩峰一怔:“关中也有这么高大健壮的马?”

  裴多多说:“有啊,关中唐马之神骏,天下闻名,有不少肩高都达到十五掌半的。”

  默不作声地守在一边的杜松也说:“是的,听我兄长说他们这些边镇将领最大的愿望就是弄两匹唐马作为坐骑。他说关中唐马高大健壮,奔跑起来如疾风闪电,而且能一口气跑上小半个时辰不带歇,是不可多得的名驹,有一两匹唐马作为坐骑,等于多了一道护身符!”

  龙岩峰诧异:“既然关中唐马这么优秀,御马监为什么不到那里去采购?”

  裴多多用看智障的目光看着他:“你知道关中离这里有多远吗?千里迢迢的将一群马带到京城来,你想累死御马监那帮老爷?”

  龙岩峰说:“御马监不是负责向边镇提供优秀战马的吗?关中唐马这么优秀,他们吃点苦弄一批过来怎么了?”

  裴多多撇嘴:“打住!御马监只是负责向边镇供应战马,可没有负责给他们供应优秀战马!”

  “只负责供应战马”的意思就是只要是匹马,驮得动人,就可以作为战马供应给边镇,至于边军骑得舒不舒服,骑着这些歪瓜劣枣能不能打胜仗,那就不关御马监那些老爷的事了。那是你兵部没指挥好,关我御马监屁事!

  龙岩峰对此只能表示……老朱,你起来看看吧!你入土才多久啊,你的不孝子孙就把你的江山玩得稀巴烂啦!那些官员完全不把你一手制订的法律当回事啦!

  在他看来,御马监这纯粹就是整一堆豆腐渣工程出来圈钱,只要捞到银子就满足了,至于用户的死活,完全不关心。想必被他们坑死的边军着实不在少数吧,这种事情放在明初,只怕御马监那些当官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被绑起来剥皮了,可现在他们过得一个比一个滋润……

  哎,这让人说什么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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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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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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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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