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第一世家>第1014章小弟现在每天三顿都恨不得只喝凉水,就为了省钱
  但问题是,程处弼可是记得十分的清楚,美丽的大西南。

  那层层叠叠的梯田上耕作的,全是造型优美带着漂亮弯曲度的犁。

  看到程太常大步走到了近前,眼珠子直勾勾地落在那具犁上,然后在那里绕着犁转悠。

  刘员外与邓主事一脸懵逼地打量着这位程太常,这又是咋的了?

  “程太常,你这是……”

  “这是犁?”程处弼指着那看起来份量很实重,而且更长也更大的犁。

  “当然,这就是犁,难不成还是什么其他玩意?”

  这个月这几天心情很不美丽的李恪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吐槽道。

  程处弼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本想直接怼回去,可是一想到现在自己有正经事要干。

  那就是薅朝廷的羊毛,犯不着跟这家伙叽歪,误了正经事。

  再说了,这个犁又不是我们老程家的,且先看看他们如何操作。

  济叔作为整个程氏大学的管事,赶紧当先引路,引跟他们来到了位于程氏大学东墙外的那一片靠近河岸的地方。

  这一带,种植了差不多三百亩地的油菜,只是这个时节,油菜花已经凋零,只剩下那郁郁葱葱的大片绿色。

  这当然是程处弼让济叔种的,因为老程家的油耗实在是太特娘的大了点。

  光是程处弼做香皂,每个月消耗的猪油就是一个可怕的数字,更何况老程家的两个酒楼因为开始搞炒菜。

  同样也消耗大量的油料,可偏偏这个时代的植物油料,只有芝麻油。

  油菜这种作物,前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过这油菜一直都被称为芸薹。

  最早种植在当时的“胡、羌、陇、氐”等地,即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一带。

  其后逐步在黄河流域发展,以后传播到长江流域一带广为种植。

  而且种植芸薹是用来吃叶子,而不是用来榨油。

  搞得程处弼派了程家人采办油菜,愣是没找着,直到程处弼自己去东西两市溜达。

  这才在市场里边见到了这玩意,结果才知道人家叫芸薹,而不是油菜。

  不过好在,今年已经种植了三百多亩油菜,也不知道这个时代,能够一亩地能够长出收获多少油菜籽。

  但是在美丽的大西南地区,没有菜油,炒出来的菜,终究会少一份那种天然的清香。

  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什么乱七八糟的油都有的现代社会。

  西南地区的人民,仍旧固执地热爱着菜油。

  就像北方人,就乐意吃花生油一般。

  程处弼一边唏嘘感慨,一边欣赏着那些农人开始耕耘。

  在他那双常年在田地间地欣赏农民伯伯辛劳忙碌耕耘的目光审视下。

  与那两位屯田司老司机的反复沟通之下。

  他大约了解了这种直辕犁的缺点,一是太重,二是太浪费畜力。

  想想吧,那轻便而快捷的曲辕犁,只需要一头牛,一个人,就可以十分轻松的操作。

  若是能够把曲辕犁给搞出来,那岂不是相当于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相当于让大唐获得了一次生产力大飞越。

  想想吧,特别是交州都督府那里,有无数的良田正在等待着开垦耕耘。

  如果减少一半的人力和畜力,相当于可以让交州都督府的百姓,多开垦一倍的良田,多种植一倍的三季稻。

  一想到了这,程处弼不禁有些心怀激荡,心潮澎湃。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这个月这几天心情很不美丽的某人凑到了程处弼跟前。

  斜着眼打量着这位刚刚把自己一千九百贯给吃干抹尽的粗鄙武夫。

  “处弼兄,你那是什么表情,神神叨叨地嘀咕什么呢?”

  程处弼看到了李恪那副鸟样,不禁一乐。

  “贤弟啊,你看你,这几天怎么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说起话来句句带刺。

  你这样可不容易交到女朋友,也交不到男朋友滴……”

  李恪的脸直接就黑了。神特么的交不到男朋友,老子可是堂堂正正,热衷于前往勾栏馆阁的正经男人。wWW.ΧìǔΜЬ.CǒΜ

  “行了行了,我说贤弟,瞧你那副深仇大恨的模样。”

  程处弼想了想,自己现在已经成为了大唐第一发明家了都,怕是这曲辕犁砸出来,怕是到得天下人的眼里。

  也只会觉得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有得必有失……

  自己要是又整出了这玩意,怕是从李叔叔那里也捞不着太多的好处。

  就算是劳着了好处,指不定这个不讲武德的老家伙又会寻思着克扣自己的俸禄。

  毕竟之前刚捞了不少,自己年纪轻轻,都已经成为了县伯。升官怕是也不太可能……

  程处弼不禁有些唏嘘,这,就是时间线太慢的无奈,对于穿越者而言。

  至少从民生方面着手的话,立功受赏简单到令人发指。

  因为这个原因,立功太多,反倒不是好事情,应该细水长流才对。

  一思及此,程处弼拍了拍李恪这位优秀的皇家工具人的肩膀,压低声音道。

  “贤弟,想不想发财?”

  “呵呵……你说呢?”李恪那双眼睛,绿的都快赶上恶狼了。

  “那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发大财,不过嘛,你得分我一半。”

  “哈……小弟可没那么傻,刚刚被你诈去了两千贯。

  小弟我现在每天三顿都恨不得只喝凉水,就为了省钱,你还想分我的钱。”

  李恪不乐意地愤愤而去,看到这家伙如此,程处弼白眼翻乱,得,这孩子是真傻了。

  目光一转,落到了房俊的身上,唔……不成,就算是李叔叔拿脚后跟思考。

  也绝对不会相信房二郎能够搞得出曲辕犁来,算了算了,咱就不拿这种事来折腾这个可怜娃。

  不过以后有机会,倒是可以扶他一把,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

  程处弼不得不承认,房二郎是一个诚实孩子,但就因为太诚实,反倒让人担心。

  毕竟他这位名垂青史的绿帽大王的身份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想要帮他摘掉这顶绿得像油菜田一样的帽子,难度不小。

  不过好在他还年轻,还有时间,自己得好好的多坑……咳,多多引导他。

  让这小子明白人世间是那么的险恶,争取让他多长几个心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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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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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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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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