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早就已经将张文豪的大部分的东西搬到了新宅子,而明兰的带来的一些东西,昨天也并没有拆开,而只是找个地方临时存放了,基本上就是抬腿就能走。
辞别张家众人,张文豪在前面骑着马,明兰则被安排到了一辆大马车中。
看这马车应该是御赐的,据说,只有到达了一定的品级,才有资格乘坐这种马车。
路程不算进,幸好马车足够大,丹橘和小桃一起陪着她,丹橘倒还好,因为一直以翠微为榜样,所以现在稳重了很多。
至于崔妈妈,明兰让她也和自己做一辆车,崔妈妈却不同意,她要跟着押送嫁妆的队伍,怕有人不精心。
明兰实在是拧不过崔妈妈,只能同意了,其实谁敢啊。
一路上都在听着小桃叽叽喳喳的说话,一会说不知道新家大不大,一会又说新家附近有没有卖好吃的地方,反正啊,是一点没有因为要去陌生环境的紧张感。
用小桃的话来说就是,有什么好紧张的,姑娘在哪她就跟着在哪,只要在姑娘身边,那为什么要紧张呢?
确实,在小桃心中,明兰就是她的天,只要有明兰在她就什么都不怕。
··········
吵吵闹闹晃晃悠悠的,马车走了有小半个时辰,终于来到了新宅子的地方。
忽然,马车的帘子被掀了起来。
原来是张文豪。
“夫人,到了。”
说完,笑着看着明兰,然后伸出了手。
坐在车里的小桃和丹橘看着两人,对视了一眼。
心中不约而同的想着:‘姑爷是真的喜欢姑娘啊,竟然亲自过来接姑娘下马车!’
其实也是她们两个没见过世面,大惊小怪,他们只见过盛弘和王氏的相处模式,盛弘从未在大庭广众之下亲手扶着王氏下过马车,别说这了,是任何稍显亲密的举动都没有过。
明兰也有些吃惊,在她看来,虽然张文豪和她一样,灵魂是现代的,但是毕竟目前所的这样的一个时代。
其实张文豪之所以这么做呢,是从几方面考量的,第一点就是。张文豪清楚的知道,在他们搬出英国公府的时候。肯定有各方势力在观察他们,那么,此时是最好的时机为明兰正名,让人都知道,明兰在他这里是相当受宠的。
毕竟,在外界看来,明兰的身份无论如何是配不上他的,为防止今后明兰在京中生活不顺,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第二点呢,是做给盛家老太太看的,刚才他已经发现了,门口迎着的人里面,有盛家老太太带过来的人。
就算是没发现,张文豪也要这么做,他是知道的,明兰身边的丹橘,那就是盛老太太安排在明兰身边的耳报神。
第三点,也是最终要的一点,就是张文豪对明兰是真的满意,也确实,如果不满意明兰,也不可能考虑到上面的两点。
(其实作者本人是丽颖的粉丝,怎么说呢,应该是粉剧不粉人,不得不说,丽颖团队,挑选剧本的能力确实是不错,最近的谁是凶手,也是相当的不错。额,但是youfei没看进去,男主。。。。。没看过原著,冲着了丽颖去的,本来对男主期待也很大,但是这全程面无表情,而且这剧的配音也是一言难尽,可能是之前看过太多原声,对声音太熟悉了,感觉画面和声音是割裂的。。实在是看不进去。。。。。。。)
看着明兰半天没用动,张文豪有些疑惑,什么情况?
“夫人?”
听见张文豪又叫了一次,明兰才回过神来,看着张文豪伸出的手,笑了笑,然后站起身,弯着腰,扶着张文豪的手,慢慢的从车厢中出来。
从马车下来,明兰看着眼前的大宅门,内心惊叹;‘从大门看,这豪华程度,比国公府差不了多少啊。’
其实还是差的,毕竟这个时代,对于住宅的建筑,是有明确的要求的,根据家庭地位不同,宅院的规制也不同。
但是,作为御赐的府邸,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确实,张文豪之前来过这里,大体的看了整个园子的样子,怎么说呢?原著和剧版的知否中,对于澄园都有过简要的刻画,并不明确,但是从目前的园子来看,不比澄园差到哪里去。
从国公府走了小半个时辰,就证明这个园子与澄园一样,已经不是在特别靠近城内的位置了。
这样有坏处,也有好处,坏处就是张文豪今后上朝或者明兰进宫,路程更远了。好处是什么呢?是真的大,也是要山有山(假山),要水有水(从城外人工湖)。
而且,据说这个园子是前朝公主和驸马住的地方,那驸马是个探花,所以这园子与澄园不同的是,澄园是古朴大气,但是这个园子里面处处都透漏这雅致。
还没等明兰说话,已经和丹橘一起跳下马车的小桃又大喊大叫到:“我的天啊,这就是咱们今后要住的地方吗?这也太大了吧。”
听了小桃的惊叹,明兰和张文豪相视一笑,牵着手,向大门走去。
本来是想着,进到大门就换轿子的,毕竟园子有点大,(确实是这样,你看红楼梦,不是进了大门就坐麽麽们抬的轿子么!)
丹橘赶紧拉着还在那感叹的小桃紧随其后。ωωω.χΙυΜЬ.Cǒm
张文豪余光看见了之前还站在人群中的一个小丫头不见了,正是盛家老太太带来的人,之前在盛家见过一次,想来,是看见他和明兰过来了,赶紧跑回去给老太太报信去了。
进到园子,一边走,旁边就有人不停的在介绍园子里的景色,其实这个园子在之前是已经慌了一段时间的。
之前陛下是想要赏赐给自己的女儿的,但是谁想到,仅有的一个女儿竟然跟着夫婿去了边关,所以,这个宅子就闲下来了。
赏赐给张文豪之后,可是下大力气好好的收拾了一下啊。毕竟算起来,这个园子得有几十年没人住了,就算是有人维护,但是没人气儿。
今天是头一日,也没有特别仔细的逛,毕竟后面还需要收拾行李。只是大概的说了一下府上的建筑还有大体的位置。
就是在这样,也走了不到两刻钟。
一到主院,刚迈进院子,明兰就看见了祖母,激动之下,直接撒开了张文豪的手,奔向了老太太。
张文豪看着欢快的和盛老太太说话的明兰,无奈的笑了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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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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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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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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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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