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爷姬华从外面回来,分明是一脸怒意,“砰”地一声砸门关上。
陈浮,你会死的啊。姜天生满脸灰败。
“没可能来了。”姜天寿站在自家堂弟身边,阴恻恻吐出一句。
做不来朋友,那只能做敌人了。
姜家不在乎有多少敌人,也不在乎敌人有多强大,因为姜家人有位剑仙坐镇,天下无二的剑仙!
姜天生刚要说两句,忽然发现一股极为霸烈的气息,扑面而来。
“祖爷,你去哪里?”
姬华没有答话,提着剑平步掠上半空,往前踏去。
......
燕都外,梅子林。
正值梅子初熟,瘸腿骆驼伸直脖子,往低垂处的生梅子嚼去。
戴着头笠的伙夫,正斜斜靠在一株老梅树上,闭目正酣。
忽然,他一下惊醒,将头笠摘去,冷冷望着天空。
一个老人急速踏空掠来,尔后稳稳落在他面前。
伙夫笑了笑,从腰间解下酒葫芦,抬头喝了一口。
“老伙计要杀我?”伙夫笑了笑。
姬华没有开口,抱着青剑,冷冷看着伙夫。
“想来想去,我还是想留在燕都里,我在外面有些累了。”伙夫叹了口气。
“钟小龙,你不该回来。”姬华满脸怒意。
钟小龙是伙夫的名字,极其普通的名字。
伙夫站起来,拍了拍身子,“我有时候在想,咱们仨没遇到那什么剑池,生活会不会还是一个样。你做你的管家,我做我的伙夫,至于咱们那位公子嘛,也早该夭折了。我可是记得,你酒瘾犯的时候,可是最喜欢跑来伙房找花生米的。嘿嘿,我还请你喝过几次酒呢。”
姬华神色缓和,伙夫这一番话,确实勾起了他不少回忆。
没有剑池,没有四道剑气,那么他们几个人,生活轨迹会一直不变,他答应姜家老太爷做内应,力所能及提供的消息,是韦家无关痛痒的机密,说不定到死,也都会一直留在韦家。
而伙夫,会日复一日地呆在伙房,直到老去之后攒大一笔钱归乡,买地买房。
“我喝一口。”姬华沉默了下开口。
伙夫很干脆地将酒葫芦丢过去。
“那一天,咱们大公子快死了,还要出去。你喊人搭把手的时候,几乎没人理你。姬老头,你我都是向善的人,或许是命中注定,有此一报。”
这句并非是虚话。
当年大公子眼看着要病死,整个韦家,除了姬华和伙夫之外,几乎没有人搭理他,人都要死了,就该好好躺着,死在床上就好,还非要出去看个什么夕阳。
“得了剑气,你想着坐镇姜家,咱们公子想着壮大韦家。而我,什么也不想,那种感觉你知道吗?我平时在韦家一个月工资也不过三四千,得了剑气,却好像中了十个八个亿一样。姬老头,我慌啊!慌死了!”
姬华闻言,抹去嘴巴的酒迹,咧嘴笑了起来。
这种感觉他也曾有,只是经过这些年之后,已经变成了一种自傲的资本。
“你我都只是小人物,算得上一朝登天了。”伙夫叹了口气,忽然起身,往瘸腿骆驼走去。
姬华将酒葫芦捏碎,酒水溅飞。
“我这位老伙计,这十几年跟着我走南闯北,我可不能害了它。”伙夫笑着,解开系在梅子树上的缰绳。
瘸腿骆驼没有走,眼巴巴地看着伙夫,直到伙夫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才惊吓地往前跑去。
“钟小龙,你离开燕都,我不追你。”姬华闭上眼睛。
伙夫咧开嘴,眼中精光大盛,“我能去哪里呢?我不喜欢在外面了,我想进燕都,进去坐一坐。”
姬华一只手抱着青剑,另一只手遥指,仰头大笑起来。
“我早知道你这小混蛋,肯定有心思的。”
“建一个世家,流传万古不好么?”伙夫也嘿嘿大笑。
姬华摆正身子,抬了抬眼睛,“你又不会用剑,何必呢?”
伙夫摊了摊手,“我确实不会用剑,给了我剑气,我也没法施展,可你漏了一件事情,我是个很好的伙夫哦。在我看来,剑气只是一坨面,我想将它扒拉成什么形状,它就是什么形状。”xǐυmь.℃òm
姬华眯了眯眼睛。
伙夫神色平淡地扭了扭身,从怀里摸出一把赤色的短刀,有些类似菜刀,却比菜刀要长一些,宽一些。
“剑气用来耍刀,真的很不错。”
“这些年我流浪在外,只做两件事情,一件是练刀,另一件嘛,嘿嘿,我不告诉你。”
“莽夫。”姬华冷冷吐出两个字。
......
韦一立在琉璃瓦上,目光眺望着远方。
“都死了才好。”韦一垂下头,冷冷咒骂。
莫名的,他忽然想起那个清晨,阳光很刺眼,风很凉。
老管家使尽了力气,颤巍巍背着他,敲开伙房的门。
“搭把手,大少爷想出去走走。他......没时间了。”
没人相理,只有一个黑头黑脸的小伙夫,在踌躇了一阵之后,抹了抹手走过来。
“大少爷,我叫钟小龙,这是分内之事。”
“如果你们都死了,我会厚葬一番。”大公子添了一句。
山丘湖泊田野,原本各不相干,但若是连成一色,却算得上是极美的风景。
“三个人,只能活一个。”伙夫舔着刀刃上的血。
一山二虎,原本已经是极难维持的事情,现在变成了三虎,甚至是四虎......
姬华皱着眉头,远远没有想到,眼前的小伙夫,已经成长到一种非常可怕的地步,比起韦家的小混蛋,也不逞多让。
受的伤无关痛痒,只是这小伙夫要进燕都争雄的决心,却让人生惧。
“你死了,姜家人一定会被杀绝。”伙夫冷冷补了一句。
这才是姬华的痛点,若是他年纪再小一些,何惧消耗战。
“我记得很清楚,你今年九十有四,我三十五,咱们的大公子应该是二十七。”
姬华垂下头,狠狠咬着牙。
“你若死了,只听得灵山寂音,见得灯影扑摇,却没法照顾姜家人了。”
姬华沉着脸,死死压住心头的怨气,收回了剑,回身平踏离开。
伙夫沉默地坐下来,擦拭干净刀刃上的血迹之后,抬头呆呆地看着天空。
正值盛夏,梅子林里有蝉声,此起彼伏。
伙夫斜着身子抱身躺下,嘴里喃喃。
“七岁那一年,抓住一只蝉,以为抓住了整个夏天。”
“二十二岁那一年,离开燕都找一只蝉,以为会找到永远。”
......
一望无垠大草原,碧绿盖天。
乔八爷坐在铺满绸缎的草地上,神色凝重地打开一封书信,看尽后,前些天的颓废一扫而尽。
“八爷,发生什么事情了?值得这么高兴。”白狼走过来坐下。
“报仇的时候到了。”乔八爷冷笑。
“陈家小混蛋?”
乔八爷摇头,“都有,高家小混蛋,还有陈家小混蛋,都是混蛋。”
话说得有点绕,但白狼还是听明白了,脸色一片狂喜。
上次在淮城,被一个生理期的小姑娘打趴,是一件极为耻辱的事情。
“韦家大公子相邀,到时,诸多高手会前去助战。”
“姜家人呢?”白狼沉默了一下开口。
夏国里,当然以韦家和姜家为尊。不单在燕都,哪怕在燕都之外,人的名树的影,姜家韦家都是一方号令的存在。
若放在古时,已经是两位盟主了。
“姜家人,自然是跟韦家人同气连枝的。左右,那两个小混蛋都要死!”乔八爷恶狠狠地开口,脸上的老褶子因为剧烈抽动,变得愈发狰狞。
让白狼莫名地心头一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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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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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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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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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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