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第三百七十一章 大公子很霸气
  张春华一直坐在地上。

  这位绝世女神的内心世界,已经彻底被袁谭摧毁了。

  华丽的嫁衣裙摆,铺满了房舍的地面。

  泪如雨下,打湿了了心前的锦绣。

  袁谭目前也不好意思去搀扶人家。

  渐渐张春华不哭了。

  其实她跟司马懿都没有见过面,也没有感情可谈。

  既然司马懿如此对待她,她当然不能自毁一生。

  凤目带着余泪,看向袁谭。

  这位大公子名震天下,原来还是这等身怀奇术的异人。

  一时间,充满了好奇和神秘。

  “大公子为何帮我吗?”张春华聪慧,不禁疑惑。

  袁谭正色道:“我这人从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我直接告诉你,我跟司马懿八字不合。那兔羔子从小就给我找事。”

  他并没有骗张春华,在他的记忆里面,司马懿见过好几次,那时候司马懿只是穿开裆裤的小孩子,但已经很能搞事情了。

  把他的前身搞的下不来台。

  如今,他亲自放弃了大军,来邀请司马懿。

  给足了面子。

  而司马懿呢?

  见都不见一面。

  这连本带利,肯定要还会去的。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说他睚眦必报也好,说他小肚鸡肠也罢,反而是要还的。

  张春华道:“十世的鬼畜,果然不是好人。”

  “……。”袁谭。

  不过司马懿都篡位了,并且还是假惺惺忠心耿耿几十年,突然出手。

  这就和曹魏篡位完全不同了。

  看起来也没有冤枉司马懿,十世恶人。

  “但若是我拒绝了婚事,我家就要灭亡了。”

  袁谭到了挺身而出的时候,从地上搀扶起女神,淡淡道:“我袁谭让谁灭亡,谁才能灭亡。”

  意思已经很明显,他力挺。

  这番话,一般人说出来。

  可笑。

  但袁家大公子说出来。

  霸气!

  这霸气的话,让张春华陷入到了沉思。

  她没谈过恋爱,也不懂谈恋爱到底是什么感觉。但作为一个女人,当然要找一个好的夫君。

  明显,司马懿不是好东西。

  少顷。

  在外面。

  典韦瞪大了眼睛,就看到随着他家大公子走出来的还有一个女人。

  美吗?

  无法形容。

  女神!

  袁谭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典韦虽然不懂,但也能理解。

  眼睛瞪的更大了,要知道明天就是人家女神结婚,到底是怎样的一番说辞,能够让女神放弃?

  教教俺呗……。

  “春华,你可有把握劝服你爹?”袁谭道。

  女神深吸一口气,“不瞒大公子,我爹不是一个坏人,但却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大公子既然已经为我张家安排了这么好的未来,我父亲一定会同意的。”

  “既如此,我也去安排去了。”

  袁谭转身而去。

  背后传来女神冷淡的声音,“大公子,您真的只是为了报复司马懿吗?”

  “也许吧,或许,也是因为可怜你。”

  袁谭没有回头,大步而去。

  一直消失了很久,张春华还楞在那里。

  ……

  酒室。

  大户人家都有专门喝酒的地方。

  有大家一起喝酒的地方。

  也有自己个单独和小酒的地方。

  张汪现在就在自己单独喝小酒的地方。

  他送走了宾客后,在这里喝二场。

  微微喝,一方面舒畅心怀,一方面避免喝多了明天耽误事情。

  张汪此刻内心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

  他感到就要一飞冲天了。

  不,他已经飞上天了。

  享受着蓝天和白云,无拘无束的日子。

  成为司马家的亲家,走到任何地方,都可以挺起腰杆。

  以前那些瞧不起他的,都要对他另眼相看。

  以前那些得罪他的,都要小心了。

  跐溜,又是一口小酒。

  门开了。

  张春华走了进来。

  “女儿,可是有事情吗?”张汪赶紧站了起来,伺候老佛爷一样的神情。

  他的一切,都是他的女儿带来的。

  张春华和他父亲的确是血脉相连的父子情感,但她有些瞧不起她爹的猥琐。

  冷道:“父亲大人,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不嫁给司马懿了。”

  张汪眼前一黑,一晃,可以肯定不是因为喝酒的原因。

  失声惊呼道:“女儿你失心疯了吗?”

  喊完,赶紧捂住了嘴,跑过去关紧房门前,还向外看了看。

  “不用看了,都被我打发走了。”张春华道。

  张汪没敢动怒,他有些怕这个女儿,还要依靠这唯一的女儿。

  虽然现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但要是张春华不愿意,就算依旧能够嫁过去。

  司马家能给他好脸?

  关系不好了,那就跟没有嫁女儿是一样的,其他人也不会因司马家而敬畏他了。

  强行嫁过去,她女儿怀恨在心,只需要一句话,他这个老爹的日子更加艰难。

  “女儿,现在什么时候了?还有三个时辰你就是司马家的人了,你现在反悔的话,咱们一家子,是无法活着离开河内郡城的!”

  张汪只能从这方面出发。

  焦急的同时,又感到这事情来的莫名其妙。

  这是撞了鬼了还是中了邪了,怎么突然成了这样?

  他察言观色,“女儿,你怎么这么有底气呢?你也会死的!”

  张春华当然很自信,也不看看谁给她撑得腰。

  “爹,你将我嫁给司马懿,不就是为了飞黄腾达吗?”

  张汪尴尬一笑,也是老滚刀肉了,没有事到临头之前,还不至于吓破胆。

  “女儿,你怎么说的这么直接呢。爹不否认,但这对你也好的很,你想想,一生显赫,享用不尽的荣华与富贵。”

  张春华深知跟她父亲说别的也白搭,她看到过去未来后,肯定不能毁一生,直接道:“女儿给你指一个更好的去处,更加能够飞黄腾达。”xiumb.com

  “!!!”张汪。

  他也不愧是天天算计的人,显然,他女儿的从容和淡定,是有出处的。

  “你先说说看。”

  “大公子说了,可以去他那里。他会在神策府,为父亲安排一个好差事。”

  张春华说完,发现自己很傲然。从何而来,又一脸茫然。

  “什么!”张汪一蹦三尺高,彻底震惊了。

  女儿是什么时候和大公子搭上线的?

  呆愣了片刻后,马上无比喜悦,高兴起来,“女儿,你果然是天资聪慧。司马家又算得了什么,还有谁能够和袁家大公子相比呢?”

  张春华对于老爹转换速度如此之快,顿时感到恶心。

  显然,在张汪看来,虽然得罪了司马家,但却能够攀附上袁家大公子。

  谁的腿粗,一目了然。

  如今天下大乱,他这样的小家族,朝不保夕。谁的大腿粗,就要果断的抱上去。

  “女儿,大公子是不是看上你了?你们什么时候会面的?”张汪急切道。

  “呸,什么话,大公子是什么人,能看上我?”

  “是是是,不急不急,这事情急不得。反正以后咱们家是神策府的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这事情你别管了,我进了神策府,会找机会跟大公子提亲的。”

  张汪一时间浮想联翩,答应女儿婚事,也是为了飞黄腾达。此刻看来,已经不是飞黄腾达了,是要一飞冲天啊。

  然而。

  张汪神色终于忧愁起来,“司马家势大,岂会善罢甘休?”

  “大公子已经安排好了,连夜潜逃。”张春华翻白眼都是那么的动人。

  “呵呵。”张汪激动不已,其实他早就想到了肯定有这么一出。

  大公子看上了他女儿,能不给留后路?

  激动道:“未来女婿真是心思缜密啊,后路都给老丈人我留好了。”

  张春华更加恶心,这些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他爹也不例外。

  只想着利用她的美貌。

  只有大公子,不贪恋她的美貌,反而还救她于火海之前。

  等等,难道大公子就不是因为贪恋她的美貌吗?

  这事情张春华头疼,感到先不要想这么多了。

  还是先跳出来司马家这个火坑为上。

  “女儿,那我们快走吧。到了神策府,别说司马懿了,就算是司马迁从地里面爬出来,如之奈何?”张汪催促起来,看来悔婚对于这位老爹来说,根本不是个事。

  如果来一个比袁谭还厉害的,肯定也是毫不犹豫。

  于是乎,

  大概凌晨2点左右。

  张汪打开了后门。

  就看到好几辆大马车,一个腰大十围的人物带队,这肯定就是虎痴许褚了。

  便连侍卫都是这么的威震天下。

  有这样一个未来女婿,真是令人期待啊。

  旁边有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难道就是大公子?

  “在下郭嘉,见过张大人,张家掌珠。”郭嘉拱手一礼。

  其实当司马懿确定拒绝的消息到来,郭嘉就知道司马懿的野心太大了。

  要知道司马懿肯定是要出来做事的,而神策府在天下是什么样的地位?

  司马懿拒绝,就说明其在神策府看不到未来,这就很令人深思了。

  这样的谋士,不要也罢,省的引狼入室。

  未来必定会成为对手,肯定是要进行全方位打击的,没有什么道义好讲。

  这时候袁谭的手段越卑鄙,郭嘉反而越欣赏。

  明天婚礼现场就有好戏看了。

  司马懿将会遭受怎样的折磨?

  一辈子遭受折磨,此人的能力,也必定大打折扣。

  “见过张大人,张家掌珠……。”许褚也是行礼。

  张汪心情那叫一个激动,威震天下的名将,威震天下的鬼才,还要给他这个小县官行礼。

  父凭女贵,那叫一个得意。

  于是,张春华一家子人,坐满了三辆马车。

  而河内是王匡的地头。

  以王匡早就表示归顺袁家的意思。

  出个城,简直不要太容易。

  “大公子真是太霸气了,喜欢的,就要据为己有,我欣赏。”张汪在马车里,随着颠簸起伏,摸着胡子正色道。

  据为己有?张春华的鼻子都给气歪了,有这样的老爹,真是生无可恋。

  好在她也算是脱离了火坑。

  回想起墙上出现的画影,芳心就颤抖。

  然而,却因此,对袁谭充满了好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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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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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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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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