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第二百四十三章 我家孟德大人是一个大英雄
  神策军对曹军的追杀还在继续。

  凡事都有一个重点。

  今天的重点,就是找曹操。

  天下少壮派领袖袁谭大人可是说了,谁抓住曹操,那就是千金万户侯!

  无论敌我都会履行承诺。

  这对神策军将士是一种激励。

  对曹军士兵来说是一种救赎。

  曹操靠着双脚,奔驰在原野上,四周是同样逃亡的士兵。

  而这呼喊声,如暮鼓晨钟,一次次撞击着他的心灵。

  曹操当然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也这么做过。

  却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悬赏的目标。

  他放弃了骑马,也是迫于无奈。

  要知道袁谭带领的袁家先锋军是全骑兵部队,在追击方面,就远超步兵。

  而骑马的人,肯定地位很高,格外引人注目。

  因此一路上不断有曹军士兵自我救赎。

  而夏侯渊等将领,不得不接连不断留下殿后。

  这让曹操已经孤身一人。

  他感到天上的月亮越来明亮,简直如同太阳一般。

  对于这样的月亮,越来越厌恶。

  今夜是真的败了。

  袁谭!

  他深深记住了这个名字。

  “闪开,给我闪开!”

  曹操一生从未有如此狼狈的一刻,怒火中烧,挥舞着依旧攥在手中的马鞭,驱逐着前面碍事士兵。

  被鞭打的士兵很愤怒。

  在夜晚中,他们其实也看不清是曹操。

  但曹操这身装扮规格很高,一看就知道是军中很有地位的人。

  他们不得不让路。

  ……

  袁谭这边。

  “大公子,各部已经看不到骑马的人了,也没有曹军士兵继续揭发曹操的踪迹。”二狗子汇报道。

  郭嘉此刻举目四望,在这个夜晚,曹操肯定是混入到了败兵之中。

  如何继续找寻,便是郭嘉也是不得要领。

  但袁谭绝非凡人可比,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你们怎么这么笨呢?思想就不能奔放一点?”袁谭道。

  “???”众人。

  郭嘉急忙道:“大公子可是有好办法?”

  “奉孝,我记得我这位孟德叔,十分注重仪容,他对他的胡须特别重视,珍惜若命,大家都称呼他美髯公。”

  在三国时代,美鬓公并非关羽独享,许多人的胡子也很好,曹操就是其中之一。

  “哎?妙啊!”郭嘉感到袁谭的这个想法真的是绝了。立刻道:“典韦,还等什么,传讯全军,留美髯的是曹操!”

  典韦他们明白了,崇拜的目光看着袁谭。

  这个主意绝妙,这思想何止是奔放了一点,简直太奔放了!

  “神策军将士听好了,留美髯的是曹操!”

  于是,随着散布于各处的神策军,消息如烽火台一样遍布各处。

  许多曹军士兵猛然醒悟,原来刚才鞭打完他们跑到前面的竟然是他们的主公。

  等到神策军追杀过来,一些士兵为了活命,喊道:“别杀我,我看到曹操了,大胡子,就在前面!”

  曹操在潜逃中原本松了口气,听到这新一轮的呼喊,后脑勺一阵阵发凉。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现在自己的胡子,反而是他最大的破绽。

  这谁啊。

  谁出的主意?

  如此毒辣!

  出于意料之外,又那么在情理之中。

  难道他要割掉留了三十多年的胡子吗?

  绝不!

  他马上拿出了贴心存放的一把匕首,开始割胡子。

  从来没有刮过胡子的他很凌乱。

  一大把一大把的胡子,随风飞去。

  看起来他嘴上说不要,但身体很诚实。ωωω.χΙυΜЬ.Cǒm

  曹操于万分痛苦中,毫不犹豫的割掉了最心爱的胡子。

  这才发现,之前并不是最狼狈的,现在才是。

  “袁谭……。”

  仇恨充塞着他的内心。

  但没有了胡子后,他又成功的隐藏了自己,混迹在败兵当中逃跑。

  少顷。

  “大公子,我们收到了很多消息,但没有找到曹操,只找到了这一把胡子。”

  二狗子又来奏报。

  袁谭通过这把胡子,看到了曹操当时的慌张。

  他把一代枭雄逼迫成这样,却没有任何傲然,反而十分同情,正色道:“这胡子给我好好留起来,以作纪念。”

  “喏!”二狗子立刻拿出来一块布,把里面的干粮揣怀里,就把胡子郑重包好贴身收藏。

  典韦道:“现在各部又失去了消息,这可如何是好?”

  袁谭淡淡道:“尔等是否记得,我那位孟德叔,对于穿着十分讲究,他总是喜欢穿上好的红袍!”

  郭嘉此刻太推崇备至了,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些呢?立刻就对典韦喊道:“还愣着干什么,穿红袍的是曹贼!”

  典韦他们更加崇拜的目光,大公子真是韬略,这个方面都能够想到。

  思想何止是太奔放,简直已经奔月了。

  “袁谭大人说了,穿红袍的是曹贼!”

  随着神策军的呐喊,消息传遍官渡各处。

  而曹操此刻正混在一群士兵中逃命。

  听到这个喊声后,他真的被吓的跳了起来。

  内心的烦躁和愤怒无法用言语形容。

  太毒了!

  敌人太毒辣!

  原来是袁谭大人想出来了!

  孟德大人于此刻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光鲜的红袍,额头青筋直冒,“袁谭,袁显思,你能不能不这么机智到混蛋的地步?”

  他把胡子都割了,本以为这下就拿他没办法了吧。

  没想到,一转眼,人家的命令更新换代了。

  直戳他得要害。

  他四周一起逃命的士兵,突然和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此刻,这些士兵们盯住了他。

  原来,身边这个下巴全是伤痕,眼睛通红,大口喘气的中老年士兵,原来竟然是他们的主公!

  “孟德大人,您都已经把胡子割了吗!”

  怪不得敌人的命令改了。

  一名士兵实在难掩内心的震撼,要知道在他的心中,孟德大人一直是一个大英雄。

  却不曾想到,原来和他们这些小兵一样,为了活命,可以放弃许多。

  “我不是你们的孟德大人,你们看错了!”

  曹操一方面肝胆俱裂,一方面羞愧难当,转身就跑了。

  远离人群后,他急忙把红袍脱了下来,扔在了地上。

  “袁显思,我跟你不共戴天!”

  曹操的愤怒如火山迸发般,他看到不远处过来一队败兵,打算混进去。

  但还没有跑出去多远,后面就传来喊声,“这里有一件红袍,大家听好了,曹贼一定把红袍给脱了!”

  “大家一起跟我喊,没穿衣服的是曹操,光膀子的是曹操!”

  什么!

  曹操的眼睛一瞬间就被血丝彻底布满了,是怎样的震惊和无奈?

  他把衣服都脱了,竟然还不放过他!

  真是有什么样的统帅,就有什么样的士兵。

  曹操现在果然是光着膀子,而四周偶尔闪过的逃兵,都是骇然的目光看着他。

  他们的孟德大人,是何等的名震天下,是一个大英雄。

  已经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吗?

  此刻的曹操,恶从胆边声。

  他先是隐藏了起来,当一名落单的曹军士兵经过时,毫不犹豫的冲出来。

  “孟德大人,你……。”

  “吾会为你的父母养老送终的。”

  这个士兵不甘心的死去了。

  随后,曹操胡乱从尸体上扒下来衣服。

  穿到身上的一刻,曹操的心,这才松弛了下来。

  ……

  明月依旧皎洁,照耀着地面上一个狂奔的身影。

  曹操狂奔在一条小路上,今天双脚走的路,是这十年来最多的。

  他把胡子割掉,红袍扔掉后,又换了一身小兵的服饰。

  这才终于逃了出来,渐渐四周看不到其他人影了。

  深吸一口气。

  今晚之狼狈,真是让他刻骨铭心。

  已经立誓,不报此仇,绝不把自己当人!

  这时,小路四周的草丛里面就冲出来四五个士兵。

  这些士兵行动特别迅速。

  曹操还来不及反应,就感到脸疼,腿疼,肚子也疼。

  就这么痛苦中,被这群士兵打倒在地。

  “吾命休矣!”

  曹操被以为是被神策军抓住了。

  定睛一看,通过服饰,确定是自己军队的士兵。

  他虽然痛不欲生,但于内心深处反而松了口气。

  躺在地上的他无视四周锋利的兵刃,急忙喊道:“不要打了,住手!我是曹操,我是你们的孟德大人!你们是不是于禁的队伍?快带我去见他!”

  “我给你们官升三级,赏千金封侯!”曹操一连串解释和发令。

  内心对自己这个部将于禁刮目相看。

  他之前让于禁作为预备队,也算是一个后手。

  若是一般人,见到前面的战况,肯定匆匆前往支援,那种情况,添多少兵进去也白搭。

  果然于禁很冷静,没有轻举妄动,现在有这样一支成建制的队伍,他的安全就不成问题了。

  “你是?我家孟德大人?”

  领头的军官苏锐显然被这一连串无法置信的话语说愣了。

  他上下仔细打量了曹操一番,当时就怒了,吼道:“我家孟德大人何等英雄?你一个糟老头子要是孟德大人的话,老子就是当今皇帝陛下!”

  其他士兵都是愤怒的目光,显然他们根本不相信。

  曹操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割须弃袍,这些士兵因此无法认出他来。

  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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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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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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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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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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