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有一个重点。
今天的重点,就是找曹操。
天下少壮派领袖袁谭大人可是说了,谁抓住曹操,那就是千金万户侯!
无论敌我都会履行承诺。
这对神策军将士是一种激励。
对曹军士兵来说是一种救赎。
曹操靠着双脚,奔驰在原野上,四周是同样逃亡的士兵。
而这呼喊声,如暮鼓晨钟,一次次撞击着他的心灵。
曹操当然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也这么做过。
却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悬赏的目标。
他放弃了骑马,也是迫于无奈。
要知道袁谭带领的袁家先锋军是全骑兵部队,在追击方面,就远超步兵。
而骑马的人,肯定地位很高,格外引人注目。
因此一路上不断有曹军士兵自我救赎。
而夏侯渊等将领,不得不接连不断留下殿后。
这让曹操已经孤身一人。
他感到天上的月亮越来明亮,简直如同太阳一般。
对于这样的月亮,越来越厌恶。
今夜是真的败了。
袁谭!
他深深记住了这个名字。
“闪开,给我闪开!”
曹操一生从未有如此狼狈的一刻,怒火中烧,挥舞着依旧攥在手中的马鞭,驱逐着前面碍事士兵。
被鞭打的士兵很愤怒。
在夜晚中,他们其实也看不清是曹操。
但曹操这身装扮规格很高,一看就知道是军中很有地位的人。
他们不得不让路。
……
袁谭这边。
“大公子,各部已经看不到骑马的人了,也没有曹军士兵继续揭发曹操的踪迹。”二狗子汇报道。
郭嘉此刻举目四望,在这个夜晚,曹操肯定是混入到了败兵之中。
如何继续找寻,便是郭嘉也是不得要领。
但袁谭绝非凡人可比,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你们怎么这么笨呢?思想就不能奔放一点?”袁谭道。
“???”众人。
郭嘉急忙道:“大公子可是有好办法?”
“奉孝,我记得我这位孟德叔,十分注重仪容,他对他的胡须特别重视,珍惜若命,大家都称呼他美髯公。”
在三国时代,美鬓公并非关羽独享,许多人的胡子也很好,曹操就是其中之一。
“哎?妙啊!”郭嘉感到袁谭的这个想法真的是绝了。立刻道:“典韦,还等什么,传讯全军,留美髯的是曹操!”
典韦他们明白了,崇拜的目光看着袁谭。
这个主意绝妙,这思想何止是奔放了一点,简直太奔放了!
“神策军将士听好了,留美髯的是曹操!”
于是,随着散布于各处的神策军,消息如烽火台一样遍布各处。
许多曹军士兵猛然醒悟,原来刚才鞭打完他们跑到前面的竟然是他们的主公。
等到神策军追杀过来,一些士兵为了活命,喊道:“别杀我,我看到曹操了,大胡子,就在前面!”
曹操在潜逃中原本松了口气,听到这新一轮的呼喊,后脑勺一阵阵发凉。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现在自己的胡子,反而是他最大的破绽。
这谁啊。
谁出的主意?
如此毒辣!
出于意料之外,又那么在情理之中。
难道他要割掉留了三十多年的胡子吗?
绝不!
他马上拿出了贴心存放的一把匕首,开始割胡子。
从来没有刮过胡子的他很凌乱。
一大把一大把的胡子,随风飞去。
看起来他嘴上说不要,但身体很诚实。ωωω.χΙυΜЬ.Cǒm
曹操于万分痛苦中,毫不犹豫的割掉了最心爱的胡子。
这才发现,之前并不是最狼狈的,现在才是。
“袁谭……。”
仇恨充塞着他的内心。
但没有了胡子后,他又成功的隐藏了自己,混迹在败兵当中逃跑。
少顷。
“大公子,我们收到了很多消息,但没有找到曹操,只找到了这一把胡子。”
二狗子又来奏报。
袁谭通过这把胡子,看到了曹操当时的慌张。
他把一代枭雄逼迫成这样,却没有任何傲然,反而十分同情,正色道:“这胡子给我好好留起来,以作纪念。”
“喏!”二狗子立刻拿出来一块布,把里面的干粮揣怀里,就把胡子郑重包好贴身收藏。
典韦道:“现在各部又失去了消息,这可如何是好?”
袁谭淡淡道:“尔等是否记得,我那位孟德叔,对于穿着十分讲究,他总是喜欢穿上好的红袍!”
郭嘉此刻太推崇备至了,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些呢?立刻就对典韦喊道:“还愣着干什么,穿红袍的是曹贼!”
典韦他们更加崇拜的目光,大公子真是韬略,这个方面都能够想到。
思想何止是太奔放,简直已经奔月了。
“袁谭大人说了,穿红袍的是曹贼!”
随着神策军的呐喊,消息传遍官渡各处。
而曹操此刻正混在一群士兵中逃命。
听到这个喊声后,他真的被吓的跳了起来。
内心的烦躁和愤怒无法用言语形容。
太毒了!
敌人太毒辣!
原来是袁谭大人想出来了!
孟德大人于此刻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光鲜的红袍,额头青筋直冒,“袁谭,袁显思,你能不能不这么机智到混蛋的地步?”
他把胡子都割了,本以为这下就拿他没办法了吧。
没想到,一转眼,人家的命令更新换代了。
直戳他得要害。
他四周一起逃命的士兵,突然和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此刻,这些士兵们盯住了他。
原来,身边这个下巴全是伤痕,眼睛通红,大口喘气的中老年士兵,原来竟然是他们的主公!
“孟德大人,您都已经把胡子割了吗!”
怪不得敌人的命令改了。
一名士兵实在难掩内心的震撼,要知道在他的心中,孟德大人一直是一个大英雄。
却不曾想到,原来和他们这些小兵一样,为了活命,可以放弃许多。
“我不是你们的孟德大人,你们看错了!”
曹操一方面肝胆俱裂,一方面羞愧难当,转身就跑了。
远离人群后,他急忙把红袍脱了下来,扔在了地上。
“袁显思,我跟你不共戴天!”
曹操的愤怒如火山迸发般,他看到不远处过来一队败兵,打算混进去。
但还没有跑出去多远,后面就传来喊声,“这里有一件红袍,大家听好了,曹贼一定把红袍给脱了!”
“大家一起跟我喊,没穿衣服的是曹操,光膀子的是曹操!”
什么!
曹操的眼睛一瞬间就被血丝彻底布满了,是怎样的震惊和无奈?
他把衣服都脱了,竟然还不放过他!
真是有什么样的统帅,就有什么样的士兵。
曹操现在果然是光着膀子,而四周偶尔闪过的逃兵,都是骇然的目光看着他。
他们的孟德大人,是何等的名震天下,是一个大英雄。
已经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吗?
此刻的曹操,恶从胆边声。
他先是隐藏了起来,当一名落单的曹军士兵经过时,毫不犹豫的冲出来。
“孟德大人,你……。”
“吾会为你的父母养老送终的。”
这个士兵不甘心的死去了。
随后,曹操胡乱从尸体上扒下来衣服。
穿到身上的一刻,曹操的心,这才松弛了下来。
……
明月依旧皎洁,照耀着地面上一个狂奔的身影。
曹操狂奔在一条小路上,今天双脚走的路,是这十年来最多的。
他把胡子割掉,红袍扔掉后,又换了一身小兵的服饰。
这才终于逃了出来,渐渐四周看不到其他人影了。
深吸一口气。
今晚之狼狈,真是让他刻骨铭心。
已经立誓,不报此仇,绝不把自己当人!
这时,小路四周的草丛里面就冲出来四五个士兵。
这些士兵行动特别迅速。
曹操还来不及反应,就感到脸疼,腿疼,肚子也疼。
就这么痛苦中,被这群士兵打倒在地。
“吾命休矣!”
曹操被以为是被神策军抓住了。
定睛一看,通过服饰,确定是自己军队的士兵。
他虽然痛不欲生,但于内心深处反而松了口气。
躺在地上的他无视四周锋利的兵刃,急忙喊道:“不要打了,住手!我是曹操,我是你们的孟德大人!你们是不是于禁的队伍?快带我去见他!”
“我给你们官升三级,赏千金封侯!”曹操一连串解释和发令。
内心对自己这个部将于禁刮目相看。
他之前让于禁作为预备队,也算是一个后手。
若是一般人,见到前面的战况,肯定匆匆前往支援,那种情况,添多少兵进去也白搭。
果然于禁很冷静,没有轻举妄动,现在有这样一支成建制的队伍,他的安全就不成问题了。
“你是?我家孟德大人?”
领头的军官苏锐显然被这一连串无法置信的话语说愣了。
他上下仔细打量了曹操一番,当时就怒了,吼道:“我家孟德大人何等英雄?你一个糟老头子要是孟德大人的话,老子就是当今皇帝陛下!”
其他士兵都是愤怒的目光,显然他们根本不相信。
曹操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割须弃袍,这些士兵因此无法认出他来。
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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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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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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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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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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