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第一百三十八章 中土的男人站起来,成为中土的脊梁
  在最终之地。

  千余名袁军士兵,他们目睹了神策军与敌交战的整个过程。

  没有人能够想到袁谭会出现在这里,但他出现了。

  也没有人能够想到神策军可以击破敌人的层层阻挡,但神策军已经来到了这里。

  对于这些幸存下来的袁军将士来说,再也没有什么能比这些更能激励他们的了,袁谭就是袁家的战神。

  当他们看到敌人四散,当他们看到神策军开拔了过来。

  他们冲下山,迎接袁谭的到来。

  而与此同时,公孙瓒和於夫罗军队,重新合围了缺口,并马上开始建设围堵的工事。

  袁谭一马当先,身后血染征袍的神策儿郎,他们散发出的无畏气息,让冰冷的最终之地沸腾。

  “末将拜见大公子!”

  颜良纳头便拜,士兵们紧随其后。

  袁谭下马。

  在这里的士兵,没有一个服饰是完整的。

  他们浑身浴血,他们破衣烂衫。

  他们同样是英勇顽强的战士,

  没有人能够小瞧他们。

  此刻他们的精神特别旺盛,无法相信就在昨夜里还是四面楚歌的悲戚。

  “起来,起来。”

  袁谭拍拍这个,扶起那个,虽然没有说话,但彼此的精神交融着。

  “你们都是我袁家最精锐的战士,匈奴人的残暴和疯狂无法击溃你们……。”袁谭如实说道。

  赵云他们此刻在稍后一些的地方,这里的士兵在几十倍敌人的包围下顽强抵抗到了现在,每一个都是让人尊敬的勇士。

  随着士兵们裂开一条通道。

  以袁绍为首,袁尚,袁熙,还有审配等人,走来。

  “见过父亲大人!”袁谭见礼。

  “见过袁公!”赵云他们在后面见礼。

  袁绍示意众人起身,亲手搀扶起来袁谭。他深深看着自己的这个长子,久久没有说话,却也交流了许多信息。

  他紧紧攥了攥袁谭的手,拉着走到视野开阔的地方,能够看到外面无边无垠敌人的地方。

  匈奴人的营帐散乱,但充满了野性的气息。

  袁绍指着这些,“谭儿,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紧跟着大声道:

  “数百年来,匈奴人的大军从未如今天般进入腹地。是公孙瓒打开了北疆的大门。”

  “我知道公孙瓒为什么邀请匈奴人,但公孙瓒想错了,匈奴人来了,他们是不会轻易走的。”

  “吾等尽皆战死,也要与他与匈奴人血战到底!”

  父与子,可以说是最后的相会,却没有伤心欲绝的事情发生。

  没有泪目,也没有悲恸。

  没有对生的贪恋,没有对死的恐惧。

  只有对这片天地的守护。

  职责所在,义不容辞。

  袁谭听着这番话,他突然发现,这个历史评价志大才疏的父亲大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Χiυmъ.cοΜ

  匈奴人进入中原会发生什么,袁谭比任何人都清楚。

  这时候田丰走了出来,“主上不可过激,公孙瓒所作所为人神共愤,但目前最重要的还是突围而出,重整旗鼓才能真正的驱逐匈奴人。”

  其实早前田丰这位河北鬼谋,已经心灰意冷。

  可万万没想到,在敌人强大且突然的攻势下,神策军的编制竟然还能如此完整,并且来到这里会师。

  而另一位中原鬼才郭嘉,对于重整旗鼓,谈何容易。袁家落得如此下场完全是因为匈奴人,便是他也没想到公孙瓒会邀请世仇匈奴人。

  要知道,公孙家历代都有人被匈奴斩杀。

  公孙瓒也是提着匈奴人的头颅,累功成为北地郡守。

  重镇旗鼓,谈何容易,便是此刻突围,也没有人能够拿出一个具体的章法。

  此一刻,审配等人沉默不语。

  随着会师高昂起来的斗志,也渐渐低迷。

  而对于袁谭来说,大不了就是一个死。他重生算是活过两次,这一次做了许多事情,也对得起自己是个男人。

  人总有一死。

  死并不可怕。

  最重要的是,做男人该去做的事情,这才不枉此生。

  看起来,他的心志已经锤炼的很好了。

  少顷。

  在敌我双方最前沿。

  袁家的儿郎在袁谭的带领下来到这里。

  随着他们的出现,幽州军和匈奴人也开始向这里汇聚。

  公孙瓒和於夫罗也来到了这里。

  袁谭站在高处,金色的枪芒直指下面,喝道:

  “公孙瓒,我本以为,你身为中土子孙,汉朝臣子,是幽州的豪杰。”

  “我们虽然作战,也是眼见汉室衰败,中土社稷有累卵之危,生灵有倒悬之急,是为了各自平定天下的理念而战。”

  “但此刻,你引匈奴人来我中土,其行可鄙,其心可诛。我袁谭在这里,在数万中土儿郎面前立誓,与尔不共戴天,若不杀汝,誓不为人!

  “公孙瓒,你公孙氏世代抵御匈奴入侵,为我中土楷模,百姓之北疆屏障,世人所敬。”

  “真是没有想到丰姿英伟公孙氏传人,竟以成如此厚颜无耻之徒!你即将命归于九泉之下,届时,有何面目去见公孙氏历代先祖?”

  “你,你……我……。”公孙瓒在幽州士兵、将领,不满,羞愧,愤慨的目光注视下,无言以对。

  匈奴王於夫罗反而哈哈大笑起来,策马而出,挡在了公孙瓒前面,“袁家小儿此言差矣。这世上什么善?什么恶?什么卑微?什么尊贵?这世上只有两种人,强者和弱者。强者为尊……实力说话。你这一只入圈的绵羊,永远没有资格说一句话。”

  袁谭冷视,在万千儿郎的注视下,他的声音响彻天地,“天即苍苍,地亦茫茫,吾等渺渺,盖世忠良!”

  “凡我神策儿郎,当保家卫国,驱除鞑虏!”

  “中土的男人站起来,成为中土的脊梁!”

  中土的男人,心中的热血被点燃。

  幸存的神策军士兵振臂齐呼,“我神策儿郎,铁血报国,生死追随大公子!”

  这声音,震慑四方!

  当万物再次宁静。

  袁谭看着山下异族人的身影,他开始明白历史长河中那一位位豪杰的心,“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旷古烁今的诗歌,是历代勇士用血凝聚的赞歌。

  幽州军震撼了,在这片天地间,没有第二支军队会比他们更明白这诗歌的蕴藏。

  因此,他们深深的震撼了。

  这一刻,田豫这些幽州将领,每一位普通的士兵,他们多么渴望,站在袁谭身边面对匈奴人的是自己。

  而没想到,竟然有一天,和世代的仇人站在了一起。

  田豫他们的忠诚度在下降。

  整个幽州军的忠诚度在下降,这即将导致幽州军的战斗力大打折扣。

  袁绍他们可能看不出来,但袁谭有慧眼,他看的一清二楚。

  但这一刻,他并不在意这些。

  因为他心口的热血在沸腾,如沉寂了千万年的火山,到了爆发的时候。

  匈奴人也是相当震惊,但随后十分不屑,鄙夷的目光。就如匈奴王所说,一只已经进入羊圈,待宰的羔羊而已,还敢大言不惭?

  袁谭当然发现了这一点,“我袁家,守护这片大地一百余年,今日,我袁谭作为袁家子孙既在这里。”

  “匈奴人,尔等谁敢与吾决一死战?”袁谭举起了他的道生风云枪,两根手指划过已经开始变红的金色枪身,刻满了他在这片古老大地上所取得的荣耀。“吾这柄金枪,已经饱饮匈奴血,但好像还没有喝够。”

  这番淡淡,又冷酷无情的话,深深刺激了匈奴人。

  一只被圈禁的绵羊竟敢在狼群面前说这样的话,是谁给他底气?

  一万多匈奴人感到自己被侮辱了,各种谩骂叫嚣不绝于耳。

  此一刻,占尽上风的凶残匈奴人怎能无视这挑衅。

  “匹夫安敢称狂?”

  一个孔武有力的匈奴年轻人,他挡住了好几名想要上前的族将,策马疾驰奔上了最终之地。

  他头上的金鹰冠冕,手中镶嵌宝石的弯刀,无不代表着他尊贵的身份。

  随着他的行动,整个匈奴人集团呐喊起来,“匈奴之子!匈奴之子!”

  呐喊如翻江倒海,拍向最终之地。

  此一刻,刘豹不单单只是代表他自己,身为匈奴之子,代表着整个匈奴一族。

  “你就是刘豹,那个也曾卑躬屈膝,又教导子孙作乱的刘豹?”袁谭的大枪指下去道。

  “?”刘豹。我做过这些事情吗?我怎么都不知道?不过作乱他喜欢。

  他马不停蹄,随着匈奴马人立而起,手中的弯刀劈了下去。“中土人,你即为脊梁,也必被我所断,受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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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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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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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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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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