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在这里建立了魏国,他就是故意恶心袁谭的,所以用大唐首都所在的魏郡命名自己的国家。
多年来,曹操兵强马壮了,一统整个西域地区,还将势力范围扩展到了贵霜边境。
随着丝绸之路,曹操的关税收的哗哗的。
随着中土的富裕,世界上其他国家垂涎三尺。
其实如今这个世界上,说起来也就六七个主要国家。
袁谭接管的大唐国。
领土最庞大的罗马帝国。
亚索米亚平原上的安息帝国。
刘备主持的埃及国。
曹操的魏国。
还有和西域接壤的贵霜帝国。
罗马帝国,安息帝国,贵霜帝国,是世界级的老牌帝国,袁谭他们还无法称呼为帝国。
早在一年前,曹操和贵霜帝国之间就爆发了全面战争。
起因,是各个时代都一致的,一个国家垂涎另一个国家的财富。
贵霜帝国垂涎中土的富裕,想要通过西域为跳板,入侵中土。
曹老板首当其冲,曹老板是什么人,岂能让异族入侵故土,率兵抵抗。
其实袁谭也早知道这事情,但袁谭还没抽不开身。
贵霜帝国就太强大了,世界三大帝国个个都是底蕴极厚。
贵霜帝国的领土庞大的吓人,中亚地区全在它的版图内。
在其鼎盛时期公元105年到公元250年,其疆域从塔吉克斯坦绵延至里海、阿富汗及恒河流域。
也就是现代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泊尔、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及印度大部分地区。
只是印度的大部分地区,这面积就够恐怖的了。
就在袁谭得胜的那一天。
遥远的西域大宛和贵霜边境,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魏国和贵霜国百万大军集结在了这里。
贵霜调集了八十万大军,其中,骆驼兵就有二十万,锋利的中亚弯刀,能够切开世界的苍穹。
对面,是曹操率领的二十万西域将士。
曹操在多年的摩擦中消耗了太多的国力,已经无力抵挡贵霜的全境入侵。
加上西域的地理特性,有险要的地方全是干旱贫瘠,水都没有。
劣势下选择决战,充满了无奈,不可避免,并势必旷古烁今。
烈风半卷大魏的旗帜,旗帜下的战士视死如归。
从天空望下,仿佛整个大地已经被双方的士兵铺满。
贵霜军队的狠戾之气扑面而来。
在这肃杀的战场,曹操身披坚甲手持倚天剑,已经是视死如归。
他望向东方,“也不知,袁谭会不会赢。”
曹操不知道袁谭能否执掌大唐王朝,但他已经没有了选择。
是跪着生,还是站着死,这对曹老板来说不是一个选择题。并且,他决不允许异族的铁蹄再次踏入故乡的山河。
没有人能完全了解曹操对于荣归故里的渴望,然而他不得不客死他乡。
如果有重头再来的机会,或许他不会选择在中土荣登大宝,而是站在这里,为民族而战。
历史上贵霜从未有过入侵中土的意图,但袁谭让中土富裕,丝绸之路那些华贵的产品,这些豺狼垂涎三尺,露出了獠牙。他们不想看到中土的繁华,他们只想吃掉这块肥肉。
他国亡我之心始终不死。
曹操对夏侯惇他们说道:“贵霜窥伺的不是我们,而是我们背后的家园。此一刻,祖先在看着你我。”
对面,响起了冲锋的号角声。
贵霜的庞大战阵动了,当这个古老的帝国运转它的战争机器,整个世界都开始动荡。
绵延十几里的军队,这些侵略者如滚滚洪流,冲向曹操。
曹操高举起了倚天剑,他旗下的儿郎没有人害怕,因为身后是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家园。
下一刻,双方的军队绞杀在了一起。
世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战,拉开了序幕。
鲜血浇灌着黄沙,这是血与沙的传说。
贵霜的实力就太惊人了。
作为世界三大帝国之一,其执掌者迦腻色伽二世也是一个伟大的帝王,次大陆印度都被他控制,地大物博,兵力众多。
曹操前后抵挡了数年,最终受制于人口,资源不够,消耗不过。
而他没有找袁谭帮忙,因为他知道,袁谭也在面对斗争,输了中土就是别人的了。
曹操可不想看到袁谭输,他知道,其他人无法完成中土的复兴,只有这个妖孽一样的家伙和他脑袋里稀奇古怪的想法,才能实现。
曹操和他的军队落在了下风。
曹操的身上已经沾满了血迹,他杀了怕是有百多敌人了,但他的倚天剑依旧锋利。ωωω.χΙυΜЬ.Cǒm
就算是死在这里,他也不会后退一步。
这一刻,他不是为自己的皇权霸业战斗,而是为民族而战。
如果他后退,贵霜就会入侵中土,那时候不是袁谭掌权,以袁绍他们的能力,中土势必是一场无法接受的浩劫。
也可以说,他在这里的战斗,是为了给袁谭赢得时间。
曹操坚信,袁谭会让中土重新进入帝国的行列,世界四大帝国中最古老的一员回归。
三天后。
这一战整整厮杀了三天三夜没有任何停息。
尸体已经铺面了方圆百里的土地。
鲜血已经让干旱的土地湿润,贫瘠的土地因此富饶。
曹操已经被包围了,对面,一座金字塔般高大的王座缓缓而来。
金色的王座上,座着拥有迦腻色伽二世。
年迈的帝王,他戎马一生,开疆扩土,建立了领土最庞大的贵霜帝国,作为一位伟大的君王,世界尊称他为王中之王。
这一刻,年迈的迦腻色伽二世,恢复了青春。
他在高达天空的宝座上,饮着美酒,旁边是美姬为他遮阳扇扇,淡淡道:“曹孟德,你输了。”说完夜光杯一横,旁边的美姬倒酒。
这老不死的够能装逼的,在伏尸百万的战场上这么享受。
曹操刺目,他看的很清楚,那酒瓶竟然是尼玛茅台。
迦腻色伽二世一饮而尽,目光投向东方,眼神里充满了贪婪和霸道,淡淡说道:“我,王中之王迦腻色伽二世,会在东方文明的土地上,大唐的国都,中土皇帝的宝座上,命令中土的皇帝为我倒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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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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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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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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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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