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第一千二百五十二章 民族的孟德
  就在袁谭大获全胜,重整河山的时候,在美丽富饶的西域,正在发生一场剧变。

  曹操在这里建立了魏国,他就是故意恶心袁谭的,所以用大唐首都所在的魏郡命名自己的国家。

  多年来,曹操兵强马壮了,一统整个西域地区,还将势力范围扩展到了贵霜边境。

  随着丝绸之路,曹操的关税收的哗哗的。

  随着中土的富裕,世界上其他国家垂涎三尺。

  其实如今这个世界上,说起来也就六七个主要国家。

  袁谭接管的大唐国。

  领土最庞大的罗马帝国。

  亚索米亚平原上的安息帝国。

  刘备主持的埃及国。

  曹操的魏国。

  还有和西域接壤的贵霜帝国。

  罗马帝国,安息帝国,贵霜帝国,是世界级的老牌帝国,袁谭他们还无法称呼为帝国。

  早在一年前,曹操和贵霜帝国之间就爆发了全面战争。

  起因,是各个时代都一致的,一个国家垂涎另一个国家的财富。

  贵霜帝国垂涎中土的富裕,想要通过西域为跳板,入侵中土。

  曹老板首当其冲,曹老板是什么人,岂能让异族入侵故土,率兵抵抗。

  其实袁谭也早知道这事情,但袁谭还没抽不开身。

  贵霜帝国就太强大了,世界三大帝国个个都是底蕴极厚。

  贵霜帝国的领土庞大的吓人,中亚地区全在它的版图内。

  在其鼎盛时期公元105年到公元250年,其疆域从塔吉克斯坦绵延至里海、阿富汗及恒河流域。

  也就是现代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尼泊尔、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以及印度大部分地区。

  只是印度的大部分地区,这面积就够恐怖的了。

  就在袁谭得胜的那一天。

  遥远的西域大宛和贵霜边境,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魏国和贵霜国百万大军集结在了这里。

  贵霜调集了八十万大军,其中,骆驼兵就有二十万,锋利的中亚弯刀,能够切开世界的苍穹。

  对面,是曹操率领的二十万西域将士。

  曹操在多年的摩擦中消耗了太多的国力,已经无力抵挡贵霜的全境入侵。

  加上西域的地理特性,有险要的地方全是干旱贫瘠,水都没有。

  劣势下选择决战,充满了无奈,不可避免,并势必旷古烁今。

  烈风半卷大魏的旗帜,旗帜下的战士视死如归。

  从天空望下,仿佛整个大地已经被双方的士兵铺满。

  贵霜军队的狠戾之气扑面而来。

  在这肃杀的战场,曹操身披坚甲手持倚天剑,已经是视死如归。

  他望向东方,“也不知,袁谭会不会赢。”

  曹操不知道袁谭能否执掌大唐王朝,但他已经没有了选择。

  是跪着生,还是站着死,这对曹老板来说不是一个选择题。并且,他决不允许异族的铁蹄再次踏入故乡的山河。

  没有人能完全了解曹操对于荣归故里的渴望,然而他不得不客死他乡。

  如果有重头再来的机会,或许他不会选择在中土荣登大宝,而是站在这里,为民族而战。

  历史上贵霜从未有过入侵中土的意图,但袁谭让中土富裕,丝绸之路那些华贵的产品,这些豺狼垂涎三尺,露出了獠牙。他们不想看到中土的繁华,他们只想吃掉这块肥肉。

  他国亡我之心始终不死。

  曹操对夏侯惇他们说道:“贵霜窥伺的不是我们,而是我们背后的家园。此一刻,祖先在看着你我。”

  对面,响起了冲锋的号角声。

  贵霜的庞大战阵动了,当这个古老的帝国运转它的战争机器,整个世界都开始动荡。

  绵延十几里的军队,这些侵略者如滚滚洪流,冲向曹操。

  曹操高举起了倚天剑,他旗下的儿郎没有人害怕,因为身后是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家园。

  下一刻,双方的军队绞杀在了一起。

  世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战,拉开了序幕。

  鲜血浇灌着黄沙,这是血与沙的传说。

  贵霜的实力就太惊人了。

  作为世界三大帝国之一,其执掌者迦腻色伽二世也是一个伟大的帝王,次大陆印度都被他控制,地大物博,兵力众多。

  曹操前后抵挡了数年,最终受制于人口,资源不够,消耗不过。

  而他没有找袁谭帮忙,因为他知道,袁谭也在面对斗争,输了中土就是别人的了。

  曹操可不想看到袁谭输,他知道,其他人无法完成中土的复兴,只有这个妖孽一样的家伙和他脑袋里稀奇古怪的想法,才能实现。

  曹操和他的军队落在了下风。

  曹操的身上已经沾满了血迹,他杀了怕是有百多敌人了,但他的倚天剑依旧锋利。ωωω.χΙυΜЬ.Cǒm

  就算是死在这里,他也不会后退一步。

  这一刻,他不是为自己的皇权霸业战斗,而是为民族而战。

  如果他后退,贵霜就会入侵中土,那时候不是袁谭掌权,以袁绍他们的能力,中土势必是一场无法接受的浩劫。

  也可以说,他在这里的战斗,是为了给袁谭赢得时间。

  曹操坚信,袁谭会让中土重新进入帝国的行列,世界四大帝国中最古老的一员回归。

  三天后。

  这一战整整厮杀了三天三夜没有任何停息。

  尸体已经铺面了方圆百里的土地。

  鲜血已经让干旱的土地湿润,贫瘠的土地因此富饶。

  曹操已经被包围了,对面,一座金字塔般高大的王座缓缓而来。

  金色的王座上,座着拥有迦腻色伽二世。

  年迈的帝王,他戎马一生,开疆扩土,建立了领土最庞大的贵霜帝国,作为一位伟大的君王,世界尊称他为王中之王。

  这一刻,年迈的迦腻色伽二世,恢复了青春。

  他在高达天空的宝座上,饮着美酒,旁边是美姬为他遮阳扇扇,淡淡道:“曹孟德,你输了。”说完夜光杯一横,旁边的美姬倒酒。

  这老不死的够能装逼的,在伏尸百万的战场上这么享受。

  曹操刺目,他看的很清楚,那酒瓶竟然是尼玛茅台。

  迦腻色伽二世一饮而尽,目光投向东方,眼神里充满了贪婪和霸道,淡淡说道:“我,王中之王迦腻色伽二世,会在东方文明的土地上,大唐的国都,中土皇帝的宝座上,命令中土的皇帝为我倒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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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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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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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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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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