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布告天下,坐实张绣意图反叛,特令车骑将军曹操,亲率大军三十余万,挥师南阳,以正王师。
一时间,天下震动。
无数诸侯侧目,尤其是吕布,尤为关心此战成败。毕竟张绣若败,接下来就该轮到他徐州了。
南阳,
新野,将府内。
张绣神情凝重,这次不同于之前。之前曹操北上,许昌空虚,他打了个时间差,方才小胜一场。
而这次曹操领大军来犯,而且还是亲征,双方实力悬殊一倍有余,是场恶战啊。
“文和,曹操亲征,号称三十万大军,所过闻风丧胆,他这是势在必得啊。”张绣沉声说道。
“此战,主公拖着便可,时间越长,我军胜机越大。”贾诩倒也没什么好的退敌妙计。
张绣点头,这将是他首次与历史上鼎鼎有名的曹操交战,他既紧张又兴奋,他渴望能亲手击败曹操。
“文和,南阳乃我军根基,万不容有失,此战我当亲征,南阳就交给先生了,还望先生能保南阳无虞。”
张绣神情沉重道。
“可是主公,曹贼诡计多端,身边智谋之士数不胜数,诩担心……”说到这,贾诩抬头,神情中有些担忧。
“无妨,此行元直随我同去,其精通战阵,颇具谋略,定不弱敌营诸谋臣。更何况元直新至,尚无寸功,恐难镇住宵小。”
张绣何尝不想带贾诩同行,可徐庶难以服众啊!不过徐庶精通战阵,倒也有所得失。
贾诩迟疑片刻,还是点头应下。
他心中也清楚,徐庶难以服众,不可能留守南阳。不过这些时间接触下来,贾诩对这个年轻人倒是有些佩服。
尤其是排兵布阵这块,其应该深刻专研过,颇有讲究,就算是自己,也自愧不如。
听着张绣的话,徐庶身体一颤。
他万万没想到,张绣竟然如此信任与他,首战就让他担任首席谋士,而且将其和敌营诸多谋士比肩。
“军师放心,此战庶定尽毕生所学,同主公一起共拒曹贼。”徐庶看向贾诩,信誓旦旦说道。
“罢了,主公此行当心。”
当即,张绣点兵出发,除了文聘那边留守的五千人马外,张绣又领一万五千步卒,五千铁骑,新野不过留守五千人。
几乎可以说是倾巢而出。
至于甘宁操练的水军,此战也派不上用处,更何况他还要防范荆州,虽然刘表和自己表面称兄道弟,可不能不防。
当日,三军攒动。
驰出新野,诸多百姓夹道相送,目光中带有不舍,可却充满坚定。
那里面,有不少他们的孩子。
他们心疼,他们心忧,可他们无悔。这份生活来之不易,若是可以,他们都想提枪上阵杀敌。
…………
次日,育阳县。
育阳县乃新野北上第一座城。
然此时,育阳城内。
原本寒冬,百姓理应闭门不出。
可是城内百姓不知从何处听到风声,竟得知张绣领军北上,故而敲着铜锣,妇孺更是奔走相告。
仅仅一会功夫,城内百姓皆之。
而此时,那两间茅草屋内。
一对中年夫妇牵着自家两个小娃。
至于他们面前,是一只母鸡,这母鸡是他们用粮食换的,金贵的很,平日里数它活的自在,一家人盼着它下蛋呢。
这样才好给两个小娃补补身体。
“夫君,家里最金贵的就是这个了,送不送去?”妇人眼中噙着泪花,那是不舍,可心中却又挣扎着。
男人咬了咬牙:“送,明公待我们恩同再造,若无他,大宝小宝早就饿死荒野了,今日别说一只母鸡了,就算要我命也在所不惜。”
“嗯,”妇人重重点了点头,同样坚定信念,三两下把那傲娇的母鸡绑上草绳,然后低头抚摸着孩子。
“大宝,小宝,这只母鸡我们先送给张将军的士兵,让他们吃饱打败曹操,保护我们,好不好?”
小宝年纪尚幼,撅着嘴眼泪汪汪。
大宝六七岁了,用着稚嫩的声音道:“娘亲,宝儿不想吃蛋了,弟弟也不吃,等宝儿长大了,也要参军打仗。”
说完,他看向小宝,瞪了他一眼,“不哭了,这只鸡要给将军打仗吃,以后哥哥带你掏鸟蛋吃。”
一家四口,提着那咯咯叫的母鸡,拿上一些面饼,齐聚城外。
而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多,他们无惧严寒,他们或是取米,或是取肉,更有甚者将家里的羊牵来了。
官道两旁,数万百姓夹道。
他们手脚发凉,可却翘首以盼,等着张绣到来。
良久,
隔着老远张绣就看见了这些百姓妇孺,一时间他有些不知所措。
新野百姓送行也就罢了,可这些百姓何故如此?
临近,张绣看清了他们面庞。
一个个面庞发红发紫,可手中却捧着举着各种东西,他们目光坚定。这些东西虽然在张绣看来不算什么。
可却是这些百姓家中最好的了。
“诸位乡亲们,你们这是作何?”张绣连忙下马,而他身后数千铁骑同样下马。
“将军远征,护我等家园。我等乡邻无贵重之物相赠,还望将军不弃。”一个年迈的老者敬重说着。
“将军收下吧!”
“将军收下吧!”
听着那呼啸之声,张绣愣住了。
而他身后,上万将士,却各个目光坚定,神情刚毅,手中兵刃更是又握紧了几分。他们感受到了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或许那就是自豪、荣誉的感觉吧?
徐庶更是深吸口气,他身体都在颤抖,民心所向啊,古今几人能如此?他更是在心底立誓,此役,他必须助张绣打赢。
张绣鼻尖一酸,他自认做的一些事情并不算什么,只不过是不想看见这些百姓活的如同行尸走肉。
可这一刻他依旧触动。
同样的,那份责任感随之而来。
张绣面庞刚毅,倒抽腰间玄玉剑,他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声嘶力竭暴喝道:“三军听令,共破曹贼,不胜不还。”
“共破曹贼,不胜不还。”
“杀!杀!杀!”
三军齐喝,各个声嘶力竭般吼着,只为能让这些百姓听到他们的必死之心。
语落,张绣翻身上马,三军肃然疾驰。
那些百姓见张绣不要,想塞给那些士卒,然而三军两万人,无一人侧目,各个目光充斥死志,踩着整齐划一的步伐。
而一路上,所过县城,百姓皆自发组织,出城相送。
虽未取丝毫东西,可张绣却清楚,这些百姓给了他一样无价之物,信仰。
三军的信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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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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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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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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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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