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蕙兰这边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碍。
程雪被一个电话喊来了江家。
电话里,她似乎隐隐听到了江蕙兰的哭声,为此,她一路上都沉着心。
紧赶慢赶,来到江家正好看到也是匆匆赶来的王苗苗和江衍。
“小雪,姐夫。”
“小舅妈,小舅舅。”
“阿衍,弟妹。”
几人相互打着招呼,互通了一下有无,知道是为了同一件事情,那没的说,直接进去面对吧。
王苗苗接到消息时,心里还挺忐忑,她们三人是商量好了。可要是家里长辈不同意,办不成,她倒无所谓,就怕一心下定了决心的江蕙兰接受不了,闹出什么事来就麻烦了。
而显然,似乎真的出了些问题。
推开江家大门,里面的尖锐的声音就让他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什么铜臭味?你这是看不起做生意的小商小贩,还是含沙射影,看不起郑家,看不起我?”郑珍唬着一张黑脸,看着大儿媳白黎的眼里燃着一撮撮小火苗。
“哼……你清高,你清高嫁给我儿子?不知道你老公是我生的吗?不知道他身上也流着我郑家的血吗?结婚时,也没见你少拿我爹妈给你的见面礼吧,现在脖子上戴的项链还是我妈给的吧?白眼狼,现在瞧不起做生意的,早前拿着好处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推辞。”郑珍现在可算是昂首挺胸,直起腰杆子了。
当初,她父母和哥哥收到消息,只留下她,匆忙逃到了香江。这十年,她过得压抑,强撑着一股高傲的性子,让自己看不来不会那么卑微的活着。
如今,国内形势一片大好,相隔十年,郑家也终于有消息传过来了,她哥哥说会尽快回来一趟,当初他们走得太匆忙,家里的一些资产都没来得及处理。回来看看,总要有个说法。
“妈,我没有。我们现在说蕙兰的事,您又扯之前的那些干嘛。”白黎不自在地拢了拢领口,似乎想把脖子上的项链藏起来。她十分后悔今天戴了这条项链。
也是那十年过得实在太过压抑。这不,形势一好,京市又是全国的风向标,大姑娘小媳妇不都开始争相打扮起来了嘛……
而她作为江团长的妻子,那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也不能被一些后来者,下属的婆娘比下去吧。
所以,形势所逼,她现在也跟着时髦了起来。再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以前是没办法,现在,谁还会灰头土脸,走出去都丢分了。
“不扯以前,那你说什么废话,你有什么资格瞧不起商人。蕙兰要退伍从商,我觉得很好,你凭什么跳着脚阻止。”郑珍火冒三丈,自从她去了大儿子那里住,婆媳矛盾就渐渐披露了出来。
以前也觉得她是个忠厚老实,如今看来,也不过是藏得深,会装而已。
“我都是为她好,是,职业没有高低贵贱。可她现在工作安稳,在她爸爸那里,有她爸爸罩着,不会受欺负。这次又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人家也是副营级了,就是看中她温顺贤惠。她在家安安稳稳相夫教子,有什么不好,为什么还要去折腾,显得那么不安分。”白黎不明白,她都是为她好,已经给她安排好了后半辈子,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有什么不好。
“做生意是那么好做的吗?她一个女孩子,什么都不懂,出去被人骗了,欺负了,怎么办?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真是……”白黎看到了进来的几人,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悦和意有所指,“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心比天还高,还要把生意做大,店铺开遍全国……哼……女孩子抛头露面,难道还觉得光荣不成?”
王苗苗忍不住蹙眉,这最后一句话说的,有些歧视女人啊,她难道不知道自己也是女人吗?
“什么为她好,为她好就该尊重她的决定。”郑珍这话,倒是让王苗苗对她有些刮目相看了,原来这些道理她都懂啊。
以前还不是打着为江衍好的借口,做江衍不喜欢的事?果然,大道理人人都知道,都会说,可做出来的行为,自己和别人的标准就是不一样。
可不管怎么,此时的郑珍怼白黎的场面,还是让她看得挺带劲的。
“好了,都别说了。”江老爷子看到他们几人进来,招呼道,“你们先过来坐吧。”
江老爷子发话,想要回嘴的白黎只能不甘心地闭上了嘴。
几人跟江老太爷他们打过招呼后依次坐了下来。
“小雪,你也打算退伍从商吗?”江老太爷表情还是一惯的慈祥,面上并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嗯。”程雪点头,态度坚决道,“我们都已经商量好了,要干一番大事业。我已经和我爸说了,他同意并且支持我的决定。”说到最后她唇角露出了幸福的笑。
听了她的话,众人的目光不由都聚集到了程红兵身上,看着他,情绪各异。
程红兵被众人看得有些不适,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道,“是的,我同意了。孩子们有想法,趁着年纪就该让她们出去闯一闯,等以后年纪大了,才不会后悔。至于成功或是失败,呵呵……难道不是经历更为可贵吗?再说,还有我们呢,让她们玩一玩又何妨……”
程雪看着自己的父亲,眼里满是孺慕之情,她觉得她爸现在简直帅呆了,“爸,谢谢你。”
程红兵呵呵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傻孩子,想去做什么就去做吧,爸爸永远是你的后盾。”
“嗯……”程雪浑身洋溢着欢愉的情绪,“我会好好干的,不给您丢人。”
对比程雪和程红兵这对父女,一旁的江蕙兰显得很是落寞,眼眶红肿,表情萎靡。
一直听着妻子和母亲吵闹而没有作声的江澎,看着妹夫和外甥女的相处模式,又看看自己的大闺女,脸上有了一丝动容。
心中有了一股冲动,他看着江蕙兰,严肃而慎重地询问,“蕙兰,你真的决定好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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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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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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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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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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