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季淮川桑榆>第104章给沈一秋介绍对象
  桑榆的父母和傅寻第二天才知道季淮川连夜出国的事。

  两位长辈关心了几句,“是不是生意上出问题了?”

  桑榆摇头,“事发突然,他也没来得及细说。”

  傅寻已经见怪不怪了,“我小舅以前大半的时间都在国外,不过以后留在国内的时间应该会多。”

  桑榆知道季淮川在国外有资产,而且从他话语之间透露出来的意思,一点都不比国内少。

  这几年季淮川一直国内国外两头跑,很不容易。

  只是这次是为了家事,季淮川没说清楚,桑榆也不会主动提,怕傅寻担心。

  “那你等会儿给他发个信息,问问人到了没有。”

  桑榆看了下时间,“还早,他去意大利。”

  “那确实得要不少时间。”

  文舒宛他们原本是来筹备婚礼的,现在也只能搁置。

  反正亲眼见过女婿,知道他对小鱼是真心的。

  不管有没有婚礼,这个女婿他们都很满意。

  “既然淮川不在,那我和你爸待两天就走。”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话糙理不糙。

  桑榆忙说:“好不容易来一次,正好我不用去上班,你们多留几天,过段时间我送你们回去。”

  说起这个,她这才想起自己的车还在学校公寓那边呢,得让人帮忙开过来。

  虽然这边有很多车供她选择,但桑榆有选择恐惧症。

  如果她的车在,就没必要纠结。

  桑任华和文舒宛退休以后果断去了乡下,就是想过那种闲鱼野鹤的清闲日子,现在让他们留在南城,他们是不愿意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他们在城里忙碌了大半辈子,现在只想过慢节奏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女儿现在嫁了人,淮川不在家,她有责任帮忙照看家里。

  哪能跟着他们大老远跑去乡下躲清闲。

  “家里的花花草草还需要人打理。”文舒宛说道。

  这个理由让桑榆哭笑不得,“难道我还没那些花草重要?”wWW.ΧìǔΜЬ.CǒΜ

  她现在严重怀疑,要不是为了见女婿,还有商量婚礼的事,她爸妈根本就不会来南城。

  沈一秋也挽留他们,“干妈,就多留几天呗,我还想让您帮我物色个男朋友呢。”

  为了留下两位长辈,沈一秋也是很拼了。

  文舒宛这下来劲了,“你们医院有没有合适的小伙子?谈对象还是得找个有共同个话题的,不然多无聊。”

  沈一秋连连摇头,“医生不是加班就是在加班的路上,要是真谈了个同行,那和异地恋有什么区别?”

  桑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就知道沈一秋会这么说。

  这人根本就不想谈恋爱。

  拒绝的理由信手捏来,还不会让人觉得离谱。

  文舒宛无奈地看着她们,“不然让小鱼给你介绍个老师。”

  老师工作也辛苦,但不需要上夜班。

  哪怕真出现了加班的情况,也可以在家里办公。

  完全避免了“异地恋”问题。

  桑榆没想到会被点名,她也就接触过陆嘉余和季淮川两个男人,介绍对象这种事,她是真的做不来。

  傅寻看了一眼舅妈,笑着对文舒宛说:“秋秋姐可是外科圣手,一般人配不上,怎么着也得介绍个教授级别的。”

  沈一秋乐得不行,“你该不会给我介绍四五十岁的大叔吧?”

  “秋秋姐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沈一秋手一摊,“刻板印象呗,年轻教授就是凤毛麒角,至少我没见过四十岁以下的教授。”

  桑榆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一个人。

  沈一秋接着说:“我现在才二十三,最多只能接受对方年长我十岁。”

  说完,她觉得自己太聪明了。

  倒也不是完全为了搪塞长辈,毕竟谈对象又不是挑大白菜,得擦亮眼睛才行。

  要是遇上了渣男,她可做不到小鱼那么淡定。

  沈一秋觉得自己不是恋爱脑,但陷入感情的人没有任何理智可言。

  所以一开始就得好好把关,首先男方的各方面条件都要好,再来考虑要不要继续发展感情。

  这样的话以后就算感情沉没了,物质方面也不会受影响。

  不算全军覆没。

  “我小舅有个朋友,叫许衍之,今年二十八岁,是数学教授,人长得还行,满足秋秋姐的择偶要求。”

  名字和桑榆心里想的不谋而合。

  沈一秋不在这个圈子,对数学研究方面关注的也不多,自然没听过许衍之这号人。

  “优秀的人从来不缺追求者,说不定你小舅的这位朋友有心怡的对象呢?那咱们岂不是棒打鸳鸯了?”

  傅寻摇头,“不可能。”

  许叔叔和小舅一样,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哪里来的喜欢的人?

  桑榆笑了笑,“快吃饭,吃完去学校。”

  “好吧。”

  再过几天他就要放假了,到时候再跟秋秋姐好好说说,争取把许叔叔推销出去。

  “秋秋姐,咱们加个微信。”

  “没问题。”

  桑榆一看傅寻眼里的光,就知道这小子在打什么主意。

  感情的事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红线要是没拉对,就会变成乱点鸳鸯谱。

  不过看傅寻这么积极,桑榆也不想给他泼冷水。

  随他们折腾去吧。

  吃过饭,司机送傅寻去学校。

  沈一秋要上班,管家也派了车送她。

  现在家里就只剩一家三口了。

  “夫人,听太太说您喜欢养花,后花园里养了不少,还有花房,您可以去看看。”

  想到先生之前交代过的,管家补充了一句,“要是有入了您眼的,到时候可以带回去。”

  文舒宛也觉得干坐着没意思,“那就去逛逛吧。”

  桑榆入住老宅以后,活动范围只在主宅。

  现在见母亲兴致这么高,于是就陪着去了。

  季家的花园有专人打理,绿树成荫,还有草坪,人工湖泊。

  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两边种着一丛丛花卉。

  姹紫嫣红。

  明艳的色彩让人看了就心情愉悦。

  文舒宛在这方面颇有研究,一眼就能认出花的品种。

  花期很短的花卉,在普通人的花园里很少出现。

  在豪门,应该是定时清理。

  一旦花期过去,立马就会换上另一种。

  除了露天花园,花房里养着的全是名贵花卉,文舒宛指了指一盆兰花,“这个价值得上百万。”

  桑榆不懂这些,兰草不开花的时候在她眼里都长一个样。

  不管是多么名贵的花卉,出现在季家没人觉得惊讶。

  花园很大,等他们逛完,一早上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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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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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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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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