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姐应该不是那种畏首畏尾的人,如果不抓紧时间,以后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激将法,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大部分人。
“畏首畏尾?”
江薇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嘲讽地看了一眼沈明昊,“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值得信任。”
只要把桑榆解决了,她就是最适合当季太太的人。
只要这么一想,她就热血沸腾。
季淮川的太太,这个条件太诱人,江薇想不心动都难。
沈明昊眼里带着嘲讽,这个女人还挺虚伪。
明明很想得到季太太的头衔,却又在这里装模作样,刚才甚至还大度地称呼桑榆为季太太。m.χIùmЬ.CǒM
这种感觉,应该很不好受吧?
怕是在心里恨不得取而代之了。
语气微冷,“值不值得信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目标一致。”
“只要能让他们分开,过程怎么样重要吗?”
江薇捏紧酒杯,她今年二十六岁,女人最好的年华就这几年,她已经耽搁不起了。
“小沈总,你想让我怎么做?”
言下之意彼此都懂。
江薇同意了。
沈明昊笑了笑,当然是用老办法啊。
套不套路不重要,只要好用就行。
从上衣口袋里拿出几张照片,递给江薇,真诚地夸了一句,“江小姐很上镜。”
照片的拍摄地点,应该是某次上流圈子的酒会。
角度很精妙,照片里,季淮川和江薇正在“含情脉脉”地对视。
要不是知情人,可能会误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
摩挲着照片,这场酒会江薇还有印象,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她好不容易走到季淮川面前,最后却和他一句话都没说上。
“你找人跟踪我?”
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沈明昊忍不住笑出声,“江小姐很自信。”
江薇的脸色急速涨红。
沈家在南城的地位比江家高,他们两人没有利益纠纷,沈明昊没有理由跟踪她。
或者换个说法,她能入镜,完全只是因为她旁边的人是季淮川。
这个认知让江薇无地自容。
身为第一名媛,她受惯了追捧。
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努力平复好心情,江薇关注到了另一件事。
“你想对季淮川做什么?”那个时候沈明昊和季淮川还没有感情纠纷。
他为什么要盯着季淮川?
江薇心跳漏了一拍,答应和沈明昊合作,是不是太草率了?
欣赏着江薇极速变换的脸色,沈明昊的心情很好,“这就不是江小姐该问的了。”
她存在的意义,只是让桑榆知道,季淮川的身边还有狂蜂浪蝶。
和陆嘉余没什么两样。
说不定以后季淮川也会因为外面的人而分神。
根据他对桑榆的观察,她的占有欲很强。
不会允许自己的东西被人染指。
而且,她很懂得及时止损,不然当初也不会干脆利落地甩了陆嘉余。
只是季淮川和陆嘉余不一样,直接给他塞女人是行不通的。
他只能走迂回路线。
一步一步,离间他们,让桑榆永远不可能喜欢上季淮川。
没有感情的两个人注定走不长远,沈明昊的眼里带着势在必得。
结婚还可以离婚。
季淮川还是得意太早了。
江薇觉得自己眼前的人就是个疯子。
很明显,从她答应和沈明昊合作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机会反悔了。
懊恼地皱了皱眉,只希望他能有分寸,不要做出太疯狂的事情。
桑榆跟着季淮川去见了业内有名的编导。
听说桑榆的笔名,编导凝神一想,然后掏出手机,“年年有鱼?这本书是季太太您写的吧?”
桑榆垂眸一看,确认是自己写的民国时期小说。
反响很好。
坦然承认,“是,这本书是我的写的。”
季淮川扫了一眼,记下了书名。
抽个空他要去拜读季太太的佳作。
“季太太,您真是太有才华了,我听说您是理科生啊,没想到写文也有一手。”
桑榆没有假谦虚,“可能是受我父亲的影响,我小学时候就开始写小故事了。”
“原来如此。”
编导见过很多有才华的作者,但能子承父业的,还真不多。
“这本书我每天都在追,您打算写几万字,什么时候完结?”
“目前暂定一百万。”
两人相谈甚欢,季淮川陪在桑榆身边,没有一点不耐。
那样子不像桑榆陪他出席酒会。
倒像他是桑榆的附属。
远处的宾客开始窃窃私语,“这个桑榆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地球,为什么她就可以攀上季淮川?”
季淮川可不是南城首富这么简单,关键是他在国外的资产,不可估量。
这样的人物,怎么就中了美人计!
幽怨地看着桑榆,“何止是拯救了地球,拯救了银河系还差不多。”
“你们猜猜,季总对桑榆的新鲜感能保持多久?”
“我猜三个月。”
“一年。”
“桑榆长得蛮漂亮,身材也很好,至今为止,我还没见过比她更带劲的女人,那我就猜三年吧,不能再多了。”
“他们可是领了证的,离婚不是儿戏,我猜七年!七年之痒,他们肯定不会是例外。”
在这个圈子里,各种各样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
富家公子哥娶了灰姑娘,千金小姐嫁给穷小子……
屡见不鲜。
但最后,因为没有对等的利益关系,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基本走向了分崩离析。
桑榆和季淮川的差距那么大,分开是必然的。
书香门第,说到底还是普通人家。
抱着这样的想法,所有人都觉得季氏夫妇的婚姻,迟早要完。
编导觉得自己可能是走狗屎运了,他以前只在应酬的时候见过一次季总,连上前打招呼的资格都没有。
没想到今天居然可以和他们夫妻说上话。
怕是要走大运了。
果不其然,等他们谈得差不多,季淮川说道:“季太太,你的书要是卖影视版权,可得给自己人开后门才行。”
“季总这话说得对,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桑榆莞尔,“借你们吉言。”
今天来的人很多,季淮川有自己的应酬,编导和他们夫妻聊了一会儿,就没再“霸占”着季总了。
“累不累?”
“还行。”
桑榆穿的是高跟鞋,哪怕不走动,也是很辛苦的,“去休息区坐一会儿。”
“也可以。”
桑榆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既然季淮川主动让她去休息,那她就顺水推舟好了。
季淮川带她去了另一个休息区。
刚在沙发上坐好,就有侍者过来询问,“季总,季太太,有什么可以为你们效劳的吗?”
“不用。”
侍者鞠了个躬,去服务其他客人了。
季淮川亲自去给桑榆拿了一块小蛋糕,“先垫垫肚子,等下我就带你偷溜。”
溜这个字。
让桑榆笑了起来。
“季先生还挺幽默。”
她本来就长得美艳大气,这一笑,更是让周围的人黯然失色。
突然就理解季总了。
如果他们能得到这样的美人,他们也愿意当昏君!
别说部分人为桑榆神魂颠倒,就连季淮川都有些晃神。
桑榆的笑容太纯粹,足以见得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季淮川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又想亲季太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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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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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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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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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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