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姐应该不是那种畏首畏尾的人,如果不抓紧时间,以后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激将法,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大部分人。
“畏首畏尾?”
江薇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嘲讽地看了一眼沈明昊,“我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值得信任。”
只要把桑榆解决了,她就是最适合当季太太的人。
只要这么一想,她就热血沸腾。
季淮川的太太,这个条件太诱人,江薇想不心动都难。
沈明昊眼里带着嘲讽,这个女人还挺虚伪。
明明很想得到季太太的头衔,却又在这里装模作样,刚才甚至还大度地称呼桑榆为季太太。
这种感觉,应该很不好受吧?
怕是在心里恨不得取而代之了。
语气微冷,“值不值得信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目标一致。”
“只要能让他们分开,过程怎么样重要吗?”
江薇捏紧酒杯,她今年二十六岁,女人最好的年华就这几年,她已经耽搁不起了。
“小沈总,你想让我怎么做?”
言下之意彼此都懂。
江薇同意了。
沈明昊笑了笑,当然是用老办法啊。
套不套路不重要,只要好用就行。
从上衣口袋里拿出几张照片,递给江薇,真诚地夸了一句,“江小姐很上镜。”
照片的拍摄地点,应该是某次上流圈子的酒会。
角度很精妙,照片里,季淮川和江薇正在“含情脉脉”地对视。
要不是知情人,可能会误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
摩挲着照片,这场酒会江薇还有印象,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她好不容易走到季淮川面前,最后却和他一句话都没说上。
“你找人跟踪我?”
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沈明昊忍不住笑出声,“江小姐很自信。”
江薇的脸色急速涨红。
沈家在南城的地位比江家高,他们两人没有利益纠纷,沈明昊没有理由跟踪她。
或者换个说法,她能入镜,完全只是因为她旁边的人是季淮川。
这个认知让江薇无地自容。
身为第一名媛,她受惯了追捧。
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努力平复好心情,江薇关注到了另一件事。
“你想对季淮川做什么?”那个时候沈明昊和季淮川还没有感情纠纷。
他为什么要盯着季淮川?
江薇心跳漏了一拍,答应和沈明昊合作,是不是太草率了?
欣赏着江薇极速变换的脸色,沈明昊的心情很好,“这就不是江小姐该问的了。”
她存在的意义,只是让桑榆知道,季淮川的身边还有狂蜂浪蝶。
和陆嘉余没什么两样。
说不定以后季淮川也会因为外面的人而分神。
根据他对桑榆的观察,她的占有欲很强。
不会允许自己的东西被人染指。
而且,她很懂得及时止损,不然当初也不会干脆利落地甩了陆嘉余。
只是季淮川和陆嘉余不一样,直接给他塞女人是行不通的。
他只能走迂回路线。
一步一步,离间他们,让桑榆永远不可能喜欢上季淮川。
没有感情的两个人注定走不长远,沈明昊的眼里带着势在必得。
结婚还可以离婚。
季淮川还是得意太早了。
江薇觉得自己眼前的人就是个疯子。
很明显,从她答应和沈明昊合作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机会反悔了。
懊恼地皱了皱眉,只希望他能有分寸,不要做出太疯狂的事情。
桑榆跟着季淮川去见了业内有名的编导。
听说桑榆的笔名,编导凝神一想,然后掏出手机,“年年有鱼?这本书是季太太您写的吧?”
桑榆垂眸一看,确认是自己写的民国时期小说。
反响很好。
坦然承认,“是,这本书是我的写的。”
季淮川扫了一眼,记下了书名。
抽个空他要去拜读季太太的佳作。
“季太太,您真是太有才华了,我听说您是理科生啊,没想到写文也有一手。”
桑榆没有假谦虚,“可能是受我父亲的影响,我小学时候就开始写小故事了。”
“原来如此。”
编导见过很多有才华的作者,但能子承父业的,还真不多。
“这本书我每天都在追,您打算写几万字,什么时候完结?”
“目前暂定一百万。”
两人相谈甚欢,季淮川陪在桑榆身边,没有一点不耐。
那样子不像桑榆陪他出席酒会。
倒像他是桑榆的附属。
远处的宾客开始窃窃私语,“这个桑榆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地球,为什么她就可以攀上季淮川?”xiumb.com
季淮川可不是南城首富这么简单,关键是他在国外的资产,不可估量。
这样的人物,怎么就中了美人计!
幽怨地看着桑榆,“何止是拯救了地球,拯救了银河系还差不多。”
“你们猜猜,季总对桑榆的新鲜感能保持多久?”
“我猜三个月。”
“一年。”
“桑榆长得蛮漂亮,身材也很好,至今为止,我还没见过比她更带劲的女人,那我就猜三年吧,不能再多了。”
“他们可是领了证的,离婚不是儿戏,我猜七年!七年之痒,他们肯定不会是例外。”
在这个圈子里,各种各样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
富家公子哥娶了灰姑娘,千金小姐嫁给穷小子……
屡见不鲜。
但最后,因为没有对等的利益关系,他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基本走向了分崩离析。
桑榆和季淮川的差距那么大,分开是必然的。
书香门第,说到底还是普通人家。
抱着这样的想法,所有人都觉得季氏夫妇的婚姻,迟早要完。
编导觉得自己可能是走狗屎运了,他以前只在应酬的时候见过一次季总,连上前打招呼的资格都没有。
没想到今天居然可以和他们夫妻说上话。
怕是要走大运了。
果不其然,等他们谈得差不多,季淮川说道:“季太太,你的书要是卖影视版权,可得给自己人开后门才行。”
“季总这话说得对,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桑榆莞尔,“借你们吉言。”
今天来的人很多,季淮川有自己的应酬,编导和他们夫妻聊了一会儿,就没再“霸占”着季总了。
“累不累?”
“还行。”
桑榆穿的是高跟鞋,哪怕不走动,也是很辛苦的,“去休息区坐一会儿。”
“也可以。”
桑榆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既然季淮川主动让她去休息,那她就顺水推舟好了。
季淮川带她去了另一个休息区。
刚在沙发上坐好,就有侍者过来询问,“季总,季太太,有什么可以为你们效劳的吗?”
“不用。”
侍者鞠了个躬,去服务其他客人了。
季淮川亲自去给桑榆拿了一块小蛋糕,“先垫垫肚子,等下我就带你偷溜。”
溜这个字。
让桑榆笑了起来。
“季先生还挺幽默。”
她本来就长得美艳大气,这一笑,更是让周围的人黯然失色。
突然就理解季总了。
如果他们能得到这样的美人,他们也愿意当昏君!
别说部分人为桑榆神魂颠倒,就连季淮川都有些晃神。
桑榆的笑容太纯粹,足以见得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季淮川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又想亲季太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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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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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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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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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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