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乱世仁杰>第66章 音乐
  黄叙痊愈,黄忠老泪纵横,激动的带着黄叙给张角、张机、张子璇和刘封磕头。

  刘封趁机邀请他们加入刘备势力。

  有那么点挟恩图报的味道。

  不过张机黄忠他们不在乎。

  张机张仲景加入燕城野战军医院,这次手术的成功,给他打开了医学的新道路,中医的望闻问切结合外科手术,能治疗大多数的外伤类病痛,这可是造福天下的医术,怎么可能不学?

  中平三年剩下的时间里,张角和张仲景疯狂的接疑难杂症,各个部位长瘤子的,断骨头的,手脚断后长歪的。

  刘封适时的提出细菌病毒论,又指引他们观察霉菌的生长,肉类的腐败,最后,拿出了杀手锏:大蒜素——这个比青霉素还牛逼的广谱抗菌药物。

  大蒜素也是上辈子刘封研究调料大蒜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询问过医院里的医生,确实有这么个东西,而且还是临床医学常用的抗菌药物。于是就被他记在了心里,特意从网上查过制备方法。

  其中那一句:此方法所制备的药物仅为实验所用,请勿私自注射……

  张角和张仲景根本没在意。

  尤其是听说了这玩意儿对肺部疾病有特效以后。

  经过张子璇的改进,刘封的琉璃作坊里终于制作出了纯净无色的透明玻璃,工匠们称之为水晶琉璃,据说一个杯子能换好几座城,被刘封嗤之以鼻。

  不理会一帮子痛哭流涕大喊败家子的工匠,张子璇用透明玻璃制作了一批实验器材,刘封就根据上辈子网上搜集的办法,用酒精作为萃取剂,制作了一些大蒜素。

  张角找了几个得了重感冒快病死的人做实验,静脉推注的方法注射了大蒜素后,成功的救活了他们,除了那几个人将近一个月身上都散发着浓烈的大蒜味,没有任何后遗症。

  张仲景疯狂的迷恋上了这玩意儿……

  从此,大蒜成了燕城最主要的种植作物。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几乎所有来燕城野战军医院求医的人都散发着一股大蒜的味道……

  张角:我不得试试大蒜素对其他疾病的治疗效果?

  张仲景:感谢张骞大人从西域带回来的大蒜!小辈儿在这给您磕头上香了!供您一辈子!!

  黄叙久病成医,也热爱上了医学,拜在了张角和张仲景门下学医,立志要天下再无病死的人。

  黄忠自然而然的向燕王投效。

  儿子恢复了健康,黄忠心病尽去,精气神很快就恢复了过来,丢下的武艺也练了回来,闲暇之余跟典韦切磋,居然把天生神力的典韦耍的团团转。

  黄忠有一套武学:七十二路阴翻阳刀法,这刀法是黄忠年轻时习得的三十六路杜家刀法,后又学习诸多刀法,以杜家刀法为基,创出来的一流刀法,此刀法应对天下武功毫无破绽,若不是典韦自负天生神力,磨到黄忠力竭,谁胜谁负还不一定。

  刘封又多了一个小秘书——黄舞蝶。这样就把蔡琰解救了出来,相比较于给燕王跑腿,她更喜欢谱燕王唱的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不愧是汉末三绝中的音绝,蔡琰不但琴弹的好,嗓音也如空谷百灵,清脆而又响亮。m.χIùmЬ.CǒM

  刘封和张子璇只是哼唱或者清唱歌曲,蔡琰就能根据他们的唱的调子,谱出琴谱来。

  这还行?

  这谁顶得住啊?

  一时间刘封就有点刹不住车。

  刘封喜欢唱歌,上辈子近水楼台先得月,傳岳酒店ktv里经常能看见他的身影,哪年的酒店跨年晚会他都得唱上两首。

  二十到二十一世纪耳熟能详的歌曲,他都会唱。

  张子璇却显的有些失落。

  她也很喜欢音乐,古典民谣,国风金曲,她也很喜欢。但是她更喜欢摇滚乐,可惜这年代没有架子鼓,没有电吉他,没有贝斯,没有电子琴。

  但是音乐之神没有抛弃她们,老天爷赐给了她们——蔡琰!

  蔡琰这个小丫头,居然就是传说中,那种有绝对音感的人,而且小丫头十分聪明,仅仅根据张子璇的描述,她把大鼓、小鼓、钹组合起来,就弄出了架子鼓。

  又找了梧桐木,马尾毛,在木匠和蔡邕的帮助下仿照琵琶的做法做出了吉他,经过调试,居然发出了吉他一样的声音。

  张子璇上辈子就会弹吉他,喜欢么,学过,而且平时喜欢弹两首,她和刘封都很喜欢一个非常出名的台湾摇滚乐组合。

  弹吉他不难,张子璇花了两个月教会了黄舞蝶,吉他姐妹花就全了,因为俩人个头的问题,颇有闪光少女里贝塔组合的韵味。

  刘封会唱,蔡琰把玩了一阵就很好的驾驭了架子鼓。

  主唱刘封,主吉他手张子璇,贝斯手黄舞蝶,鼓手蔡琰,大汉第一只摇滚乐队基本成型了。

  中平三年大年夜,燕城城门楼举办的跨年演唱会让整个北地热情高涨。

  有了钱,材料不再是问题,在铁匠的帮助下张子璇成功的制作出了不走音的扩音设备,让典韦哐哐哐的蹬着脚蹬子,电流声滋拉滋拉响过后,演唱会就开始了。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相互刺激相互琢磨~”

  “我的爱只能够~让你一个~人独自拥有~”

  “正义在沦陷,世~界需要救援~这一战~有多少阻碍,等着~我来解~直到黎明来临之前~”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也不愿平庸的喘息~我要的并不在这里~你给的答案没意义~”

  异于这个年代的演唱方法让人很不适应,但是听着又特别让人热血沸腾。

  城下刘备陪着卢植蔡邕田丰等大儒,看着城头上状若疯狂的儿子儿媳妇,还有穿着朋克服装的蔡琰和黄舞蝶,陷入深深的迷茫。

  直到“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

  这一首才算是唱进了一众大佬心里面去。卢植甚至当场拍板,要全军都得会唱这首歌,刘备公孙瓒在老师面前自然万事万应,表示回去就让人来跟刘封学。

  “成何体统!!”

  年过完了,跨年演唱会也结束了,大家还沉浸在燕王激昂的歌曲中无法自拔。

  大汉中平四年大年初一,卢王傅的咆哮声就响彻燕城。

  燕王府大堂,提着吉他,夹着鼓锤,穿着黑皮夹克,画着烟熏妆的四小只被卢植喷了个狗血淋头。

  四小只喏喏的低着头,靠在一起就像暴风雨中抱团取暖的鹌鹑,可怜又无助。

  “看看你们的样子,画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卢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四小只,不住的点点点。

  而后对着府里的仆人侍女咆哮道:“没看见他们这一副鬼样子吗大过年的?带他们去洗澡!!”

  仆人侍女们立马领着四小只一哄而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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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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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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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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