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拿来印书产量几何?”
他不关心吴正义说的技术。
从手中的报纸上他看到的是一种可以引导舆论的全新方式和打破世家文化垄断的可能。
吴正义道:“每天两万份只是一台机器的印刷量,多造出几台机器,只要纸张、油墨和人工供得上,可以说是想印多少印多少。”
“至于说印书......尽管比印报纸复杂一些,但是只要机器和原料管够,要印多少就看表哥的需要了。”
李世民有些激动道:“此种报纸成本几何,售价多少?”
“成本是印的越多单张的成本就越低,印两万份的话,算上机器耗损、纸张、油墨、人工这些,每份成本大概是两文钱,如果超过十万份,单张成本能压缩到一文三厘,售价要加上一些额外的人工和运费支出,初步定下的售价是三文钱。”
吴正义有些惋惜道:“要不是活字印刷机太原始,纸张的成本比较高,售价方面还可以更低。”琇書網
“已经很好了!”
李世民笑道:“才三文钱,不过是两个蒸饼而已,很好!很好!”
“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只是要等侯府在长安把相关的配套都建立起来,那时候侯府的印书坊可以承包下大唐所有的文字出版业务。”
吴正义可不是在说大话。
大唐现在的人口顶天有上个两千几百万,读书人估计都不超过三十万,不考虑琼崖,算上朝廷搞得县学、府学以及个人开办的私塾的学生,大唐识字的人有没有百万都不好说。
此种规模的识字人口对于书籍的需求量能有多大?
一个中等规模的印刷厂就能满足需要了。
李世民点点头表示很满意。
房玄龄听着他们的对话,却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问吴正义道:“吴侯,老夫看这报纸所用的纸好像不一般,与抄写书籍所用的纸大为不同,不知此种纸的价值几何?”
“房公还真是识货!”
吴正义解释道:“这种纸叫竹纸,顾名思义,主要用岭南所产的竹子制成,虽然比不上宣纸和蜀中的桑皮纸优秀,但胜在便宜量大,应付一般的书籍和报纸刊印已经足够,日常书写也是上好之选。
每张三尺见方的竹纸成本不过一文,等到今年五月,大量的竹纸会从琼州运到关中,到时吴氏商行会以每张大纸五文的价格出售,直接把大唐的纸张的底价拉到人人都买得起的水平。
房公以为这个价格可还算公道?”
“公道,十分公道!”
房玄龄连连点头。
这个价格何止是公道,简直就是突破了人们对纸张价格的认知。
竹纸的价格还不到同等大小宣纸的百分之一,甚至比市面上那些粗制滥造的黄草纸还要便宜许多!
不过李世民好像还有话说,刚要张嘴却被吴正义打断了。
“表哥,你担心的事情弟弟我都考虑到了,配套的笔墨也会一同运来,而且价格也不会太高。”
吴正义叫过小青,让她把自己平时使用的文具拿出来给众人看。
“这个叫做铅笔,使用石墨加工而成的笔芯来写字。”
他拿起铅笔在一张报纸上随手写了几个字交给李世民和房杜看。
李世民接过报纸,看了看上面写下的字,又用手指在字迹上摩擦了几下,皱眉道:“字迹很清楚,只是用这个......铅笔写字不符合大家的书写习惯,而且字迹并不牢靠,很容易就擦掉变花,此等劣质的笔读书人应该不喜欢。”
“铅笔就不是用在正式场合的,只是给初学者练习写字和用于临时记录的而已。”
“它最大的特点是方便快捷,拿起来就能用,不像毛笔那样要先用墨润笔。”
吴正义把铅笔交给李世民,手把手的教他如何使用。
李世民别扭的用铅笔写下几个字,眼睛突然一亮,随后又暗淡下去:“铅笔是很便捷,熟练之后书写的速度也快,但是局限还是太大了。”
“哦?铅笔有什么局限?”
“如果初学者习惯了用铅笔,再写毛笔字的时候怕是不容易。”
“呵呵,铅笔是硬笔,和毛笔的差别当然很大,表哥是担心两者的书写习惯不同会造成麻烦是吗?”
李世民点头:“朕很难想象朝中百官都用铅笔书写公文的场景。”
“哈哈,表哥想的还真是够远的。”
吴正义失笑道:“这件事不难解决,等到初学者渡过学习的初级阶段,换成这两样东西就好。”
“这是鹅毛笔和钢笔。”
他把自己平时用的笔拿了出来:“相比铅笔,鹅毛笔和钢笔都要用到墨水,这两种笔都是硬笔,用惯了铅笔的人用这两种笔只要稍微适应一下便可。”
“只要墨水的质量没问题,这两种笔写出来的字迹和毛笔没有太大的区别。”
他又用两种笔各写了几个字交给李世民:“表哥也不要担心硬笔写作会代替毛笔书法。”
“硬笔写字只是为了提高咱们大唐的识字率,毛笔书法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厚重的文化底蕴和传统审美会让毛笔书法顺利流传下去,只需要朝廷适当的引导就好。”
李世民陷入沉思,房杜见皇帝不说话,也跟着安静下来。
程咬金却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吴侯,你这个钢笔能不能给俺看看?”
吴正义没有在意,随手把自己的钢笔塞到他手里。
程咬金迫不及待的拿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片刻之后,他抬头问吴正义:“不知钢笔造价几何?”
吴正义好奇道:“你对钢笔有兴趣?”
“不是俺有兴趣,是俺发现这东西在战场上很好用。”
程咬金将钢笔帽盖上还给吴正义:“俺没猜错的话,墨水就装在笔杆当中吧?”
“的确,笔杆中有用鱼胶、软木和铜管组成的墨囊,储存的墨水可以写大概五百个字。”
“啪!”
程咬金拍手道:“够了,五百个字足够军中斥候和探子将敌情写下了!”
“俺看这钢笔不仅结实,还容易隐藏,又不需要去磨墨,很是方便,正好适合在战场上用。”
“吴侯,俺想给兵部提议,给各级军中配上这等方便书写的笔,你报个价,俺好去写公文。”
生意上门了?
吴正义乐了:“老程啊,你还真是眼光独到,不瞒你说,这钢笔还真是本侯给侯府卫队和水师开发的军用装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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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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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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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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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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