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也不会拉着你了。”苏月瑶对他微笑。
掌柜同意了,“好,你们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们。”
三人进了房间。
苏月瑶和掌柜在桌边坐下。
离弦则抱着胳膊,站在苏月瑶身后。
掌柜表情有些怪异。
这两人,真的是夫妻吗?
千金小姐和打手差不多。
“掌柜的。”苏月瑶亲自给掌柜倒了杯茶递过去,“我从一位大叔那里知道,你们镇每隔十天就有一次死期,就会死一些人,这种事持续了多久?”
“持续了多久啊?”掌柜捧着茶杯,思绪飘远,“怎么着也得有个三十年了吧。”
“三十年?”苏月瑶惊住了。
就连呆木头离弦也是一怔。
“是啊,三十年。”掌柜喝了口热茶,稍微驱散了一下身体的寒意。
说来也怪,虽然平时天黑下来也冷,可也没今晚这么冷啊。
“那掌柜你知道你们镇变成这样的原因?”苏月瑶问。
“嘿,你这算是问对人了。”掌柜拍手,“我还真知道我们镇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本来吧,知道原因的人还挺多,可都死了啊,现在知道的,也就只剩下几个了,我是其中一个,但再过不久,估计知道的,一个都不剩了。”
“那掌柜你快说说。”苏月瑶又给他添了杯茶。
掌柜端起茶杯,徐徐说道:“事情要从四十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小,但也记事了……”
四十年前,镇上有个姓李的员外,家有一儿一女,儿子虽然普通,可女儿却生的格外貌美,声名远扬,求亲的人,把门槛都要踏破了。
但是李小姐却愣是一个都没看上,反倒是喜欢上了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穷酸书生,李小姐的父母自然不愿女儿跟着这样的人吃苦,说什么都不同意李小姐嫁过去,为此还为李小姐举办了一场抛绣球招亲大会。
李小姐自然不愿意抛什么绣球,但是李员外意已决,李小姐无法反抗,思量再三后偷偷去见了那书生,向书生哭诉父亲的绝情,书生告诉李小姐先别难过,大会那日他也会去,只要她把绣球抛给他,李员外就没法反对他们的亲事了,毕竟李员外放出话来,只要接到绣球就是他的女婿。
李小姐觉得此事可行,便同意了,于是大会那日,李小姐果然将绣球抛给了书生,只是两人都没想到,李员外还真敢当场反悔,说什么都不认可书生。
只是那李小姐认定了书生,非那书生不嫁,为此还与李员外三击掌断绝了父女关系,跟着那书生走了,走之前书生还对李员外落下狠话,说什么莫欺少年穷,总有一日他金榜高中,让李员外对他下跪磕头。
而那李小姐非但没责怪书生对自己父亲的无礼,反而还站在书生那边一起怨恨自己父亲,甚至还说迟早有一天,会让李员外后悔,将李员外当场气倒在地。琇書蛧
李小姐跟书生成亲后,就过上了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日子,从前从未做过任何粗活儿的千金小姐,为了生存也不得放下身段下地劳作,而书生呢,却什么都不用做,每天读书写字,上街与其他书生学子喝酒潇洒逛青楼,还美名其曰才子风流。
所有人都为李小姐感到不值,劝说李小姐离开书生,赶紧回去和李员外认错,父女哪有隔夜仇,可是李小姐就仿佛中了迷糊汤一样,一心扑在书生身上,还对劝说她的人大发脾气,久而久之没人在搭理李小姐了。
很快,三年一度的科考开始了,书生想上京赴考,奈何家里太穷,根本拿不出上路的盘缠,李小姐为了让书生成功科考,白天劳作,晚上刺绣,终于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凑齐了盘缠,不过身体也垮了,眼睛也花了,才不过双十年华的女人,却比四五十老妇还要苍老。
书生临走之际许下诺言,若金榜题名,定回来接她,让她务必等他归来,然而李小姐这一等就是好几年,迟迟不见书生回来,当年与书生一同赶考的学子都早已归来,而书生却连个消息都没有,有人说他死了,李小姐无法接受,便决定上京寻夫……
“这不就是挖野菜的故事么?”苏月瑶撑着脑袋,面露讥诮,“我猜那书生肯定没死,并且还考取了功名,娶了朝中大官的女儿,是吧掌柜?”
掌柜惊讶的看着她,“姑娘猜的还真准。”
苏月瑶嗤笑一声,“不是我猜得准,从古至今千金小姐和穷酸书生,哪个不是这样的结局?”
“额……”掌柜噎了一下,“好像也是,不过那书生娶的不是大臣的女儿,而是尚了主当了驸马,别提多风光了,但是人就是这样,苦尽甘来了,再回想从前,从前的一切苦难就成了污点,李小姐就是那个污点。”
苏月瑶把玩着空茶杯,“所以他要抹除这个污点?”
掌柜点头。
李小姐的存在对书生来说,是污点也是大忌,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书生,他过去的日子有多凄惨,谁都可以看不起他,谁都可以踩他一脚,所以他要杀了李小姐。
更何况李小姐活着还会暴露他,只因他尚主时撒了谎,说自己并未娶妻,一旦谎言揭穿就犯了欺君之罪,是要被杀头的,所以无论为了哪个理由,李小姐都必须死。
李小姐不敢相信自己的丈夫居然要杀了自己,伤心之下逃走了,书生没抓到她,便拿李小姐一家开刀,将李小姐父母全部杀害,还杀了曾经看不起他的那些人,还派人警告他们全镇,不准包庇李小姐,否则一起杀了,一时间全镇人心惶惶。
没想到的是,李小姐还真躲在镇里,镇里的人怕被牵连,哪里敢收留她,但也没有举报她,只是将她赶出了镇,让她自生自灭。
可不料,李小姐却因此恨上了他们整个镇,说他们没良心,逼她去死,她绝对不会放过他们,化成鬼都会回来报仇的。
“脑子有病!”听到这里,苏月瑶厌恶的撇嘴。
害死她的是她自己,是她看上的那个书生,跟镇上的人有什么关系,居然把错怪在镇里人头上。
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掌柜叹了口气,“那李小姐大概是真变成鬼了,反正从那之后,我们镇就开始接二连三的死人,一开始死的都是那些书生学子,等到书生学子死完了,就开始轮到其他人了,三十年来从不间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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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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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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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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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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