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穿成女主的炮灰表妹>第116章 流言
  回到家之后的林老三情绪一直不高。

  林晓晓能理解他,自己的大哥大嫂伤害了自己的妻儿,虽然他会无条件的站在自己妻儿这边,但心里对林老大夫妇终究是失望的。

  更不用说林老太太还在林老大家,以后回家看娘的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尴尬。

  此时此刻他倒有些佩服林爱党,说离开那个家就离开,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林老三决定以后再也不说劝林爱党回家这种话了,那个家他真的觉得晦气。

  相比于林老三的精神伤害来说,林晓晓更多的痛苦还是在肉体上。

  尾椎骨受伤,林晓晓在炕上爬了半个月,走路的时候尾椎骨也生疼。

  秦萧一早就知道林老三把林晓晓接回来了,但是和平常不一样,林晓晓并没有第一天就回来找他。

  秦萧心里痒的很,就去上门看林晓晓,当他看到林晓晓趴在床上的囧样的时候,没忍住笑了出来。

  孙红在收拾屋子,林老三一个男人自己在家把屋子弄的乱糟糟的,孙红一到家就开始收拾。

  林晓晓趁机狠狠拧了一下秦萧的胳膊,凶巴巴的说:“不许笑。”

  “好好好,我错了。”

  秦萧赶紧投降认输。

  “你怎么回趟老家搞成这样。”

  林晓晓叹了口气:“我就摔了个屁股墩就这样了。”

  秦萧颇为心疼的摸了摸她的头:“在家好好养着吧,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说完又捏了捏她的脸:“都瘦了。”

  林晓晓想到了村里的那些糟心事,虽然自己和陈歌说清楚了,但是王改花的所作所为还是让她觉得恶心。

  她把脸埋在秦萧的胸口,委屈巴巴的说:“对啊,他们欺负我,就给我吃青菜萝卜。”

  陈歌的事林晓晓并不打算告诉秦萧,事情已经过去了,说出来不过是徒增烦恼。

  秦萧没往深处想,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慰道:“知道啦,别伤心了。”

  林晓晓不敢让秦萧多待,她撒了一会娇之后就把秦萧打发走了。

  在炕上养了一个多月林晓晓才好差不多。

  这时候学校已经开学一段时间了,为了自己的尾椎骨着想,林晓晓三月中才去上学。

  为了迁就林晓晓,秦萧没再骑自行车,林晓晓总怕颠簸的自行车把自己刚好的尾椎骨又颠坏了。

  学校里的日子没什么变化,只不过班里的人越来越少了,初一的时候班里还有四十来个学生,马上要毕业了,班里只剩下十几个人了。

  正月初七的时候赵宝儿和陈彻办了婚礼,林满满本来想带林晓晓一起去的,结果到了林晓晓家才知道林晓晓受伤了要十五之后才能回来。

  她工作忙,四月份的时候才将将挤出一点时间来看林晓晓。

  林晓晓一直把赵宝儿的事放在心上呢,一看林满满来了,赶紧跟她打听赵宝儿的事。

  赵宝儿和陈彻结婚之后就搬到陈彻家去了,陈彻孤家寡人一个,现场来的基本都是他的同事和朋友,亲友的话都是赵宝儿家那边的。琇書蛧

  赵宝儿父母对这个女婿也挺满意的,陈彻还跟二老表示,等将来有了孩子,留一个跟赵家姓。

  这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尽可能的多生几个,孩子越多越好,一家十几个的都大有人在,像陈彻和赵宝儿两个人条件还好,自然不可能只生一个。

  赵宝儿她爹一听女婿这么说,乐的找不到北了,婚礼上二老也是笑脸盈盈的,没一点嫁闺女的难过。

  赵宝儿婚后过的也挺好,上下班都有老公接送,家务活陈彻也不怎么让她做,直接活脱脱一个女皇待遇。

  林晓晓听林满满这么说心里就放心了不少,心里想果然人不可貌相。

  回到学校的第一天,李芳就拉着她问嘘寒问暖的,陈歌和林晓晓的事她在村里听说了,虽然这事闹了个大乌龙,但林晓晓是女孩子,名声多少还是受了一些影响,用李芳娘的话说:如果她没勾搭人家陈知青,人家能上门说媒吗,现在又来装清高,假正经。

  村里的人自从知道陈歌一下子就能掏出500块彩礼,还是京市的人之后,家家户户只要是有适龄闺女的,心里都打起了算盘。

  当然也包括李芳娘。

  现在在村里这些婶子的眼里,陈歌就是块宝,他不可能有错,错肯定都在林晓晓身上。

  没想到林晓晓一个病秧子摊上这样大的好事还端起来了,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脸。

  李芳看不惯,帮林晓晓说了几句话,就被她娘指着鼻子骂了。

  骂她不争气,明明也是个初中生,连个好男人都找不到,也骂她不开窍,陈歌那么好的男人她不去接近。

  李芳不作声,开学前好几天她就回学校宿舍了。

  林晓晓见李芳担心,心里也能想象得到村里人是怎么编排她的,她嘴上说着没事,反正自己也从那分出来了,但是心里终究有些不舒服。

  林晓晓为了岔开这个话题,便主动问李芳:“芳芳,你准备去哪个高中啊?”

  县里一共就三个高中,县一中,县三中和育才高中,因为和升学率不挂钩,三个学校看起来差不多,一般都是哪个离家近去哪个,但是一中总体上还是要好于另外两个高中。

  不仅仅是因为一中是县里第一个高中,更多的是他在招生上,分数线要高于另外两个学校,而且学校的风气要更好一些,林满满当时就在一中读的高中。

  林晓晓是想去一中读书的,一中离她家稍微有点远,但是林晓晓想去一个环境风气都好点的学校,育才和三中每年都有那种学生给老师扣帽子的事,那里的老师已经不敢管学生了,课堂和校园内都乱的很。

  而且过两年就高考了,林晓晓也想去个好点的学校。

  李芳摇摇头:“我还没说服我娘呢。”

  李芳过年的时候跟她娘提过一次,她娘自然不同意,她告诉李芳:“让你读个初中不错了,还想读高中,别做梦了,毕业之后抓紧看哪个厂子招工,给我好好考个工作,过两年再找个婆家,都多大了,也不知道帮家里分担分担。”

  李芳家前两年种药材的计划失败了,这两年山上那几种药材都快被采光了,家里又回到了以前的经济状况,李芳娘早就不想让她念了,还是她爹说都上了这么长时间了,现在不让她念的话毕业证都拿不到,亏大了。

  李芳娘这才作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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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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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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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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